概述
1.关于发布上海市2023年度《科技创新行动计划》软科学研究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2.关于发布上海市2023年度《科技创新行动计划》《一带一路(中国正在推进的新丝绸之路战略)国际合作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3.关于发布上海市2023年度《科技创新行动计划》香港、澳门、台湾科技合作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4.关于发布上海市2023年度《科技创新行动计划》技术标准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5.国家重点研究开发计划《交通基础设施》重点专业2023年青年科学家项目申报指南编制通知》
关于发布上海市2023年度《科技创新行动计划》软科学研究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加快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现根据《上海市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十四五”规划》的总体部署,发布上海市2023年《科技创新行动计划》联科研究项目申报指南。
一、招募范围
主题1,主题项目
方向一: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中国式现代化(题目不能调整,副标题可以增加)
题目1:科技创新支撑上海,实现中国式现代化的战略研究。
研究内容:在全面把握中国式现代化的深刻内涵和本质特征的基础上,分析了科技创新在中国式现代化中的地位和作用,提出了面向上海快速建设具有世界影响力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发展目标,支持上海科技创新,引领中国式现代化的主要路径、战略和相关建议。
执行期限:2023年3月1日至2025年2月28日。
经费限额:非正规资助,各资助限额不超过50万人民币。
题目二:上海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需求的教育、科学、人才融合发展模式研究。
研究内容:研究国际科技与教育、人才融合发展的启示,总结我国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的实践经验,分析当前上海教育、科技、人才融合发展的现实基础、主要优势、存在的问题,围绕新时期上海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需求,研究如何突破科技、教育、人才体制改革的关键环节。
执行期限:2023年3月1日至2025年2月28日。
经费限额:非正规资助,各资助限额不超过50万人民币。
题目3:上海国家战略科技力量主导的协同创新机制研究。
研究内容:综合整理上海国家实验室、全国重点实验室、高级研究型大学、国家级科研机构、产业领军企业等国家战略科技力量的基本情况,分析协同创新现状、特点、成功案例,重点关注国家重大战略需求,研究主要目标任务情况下上海国家战略科技力量协同攻关的基础制度设计、组织模式、实施途径。
执行期限:2023年3月1日至2024年2月29日。
经费限额:非正规资助,各资助限额不超过30万人民币。
题目4:新技术革命和产业变革背景下的科技创新新特点、新范式、新战略研究。
研究内容:梳理新技术革命和产业变化的最新趋势和动向,总结当前全球科学发现、技术发明等创新活动的新特点,总结科技创新范式的新内涵,研究提出具有时代特征、中国特色、上海特点的创新范式和布局战略。
执行期限:2023年3月1日至2024年2月29日。
经费限额:非定额资助,各资助限额不超过20万人民币。
方向二:完善科技创新体系(题目不能调整,副标题可以增加)
题目5:加强高校组织科学研究的路径与对策研究
研究内容:针对国家和地区发展的重大战略需求,系统研究了国内外高校"组织科学研究"的主要特点和发展趋势,分析了上海高校开展"组织科学研究"的现实基础、优势和问题,提出了上海高校开展"组织科学研究"的组织模式、主要途径和政策建议。
执行期限:2023年3月1日至2024年2月29日。
经费限额:非定额资助,各资助限额不超过20万人民币。
题目6:新的R & ampd机构绩效评价方法及指标体系研究
研究内容:贯彻国家和上海深化科技创新体制改革的部署和要求,战略型、产业型、平台型等多种类型的新型研发amp研究D机构在实施科技创新战略任务、核心核心技术攻关、产业共性技术研究开发和服务等创新活动中承担的各种职能,新研发ampd提出机构绩效的分类评价方法和指标体系。
执行期限:2023年3月1日至2024年2月29日。
经费限额:非定额资助,各资助限额不超过20万人民币。
题目7:推进上海联合国实验室创新能源水平和国际影响力研究。
研究内容:通过梳理国内外典型的国际联合实验室的组织模式、管理体制、运行机制,分析上海国际联合实验室建设现状和问题,提出推进全方位、高水平的全球科技创新合作,进一步优化上海国际合作科研布局,加快具有国际影响力的"精品"国际联合实验室的构想和对策建议。
执行期限:2023年3月1日至2024年2月29日。
经费限额:非定额资助,各资助限额不超过20万人民币。
题目8:大城市新城科技创新空间发展模式与路径研究
研究内容:借鉴国内外大都市地区科技新城的最佳实践,分析上海"五个新城"科技创新空间发展面临的机遇和挑战,研究未来"五个新城"科技创新空间的规划准则、发展模式和核心路径。
实施期限:2023年
年3月1日至2024年2月29日。经费额度:非定额资助,每项资助额度不超过20万元。
题目9:重大科技成果研发过程回溯和阶段性评估机制研究
研究内容: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科技成果评价机制的指导意见》精神,围绕上海完善科技成果分类评价体系的实际需求,研究重大科技成果研发过程回溯和阶段性评估的体制机制,提出有关进一步加强成果真实性和可靠性验证、合理评价成果研发过程性贡献的方法途径和有关建议。
执行期限:2023年3月1日至2024年2月29日。
经费额度:非定额资助,每项资助额度不超过20万元。
题目10:长三角科技创新共同体联合攻关绩效评价体系研究
研究内容:落实《长三角科技创新共同体联合攻关合作机制》及配套实施办法的有关要求,梳理国内外跨区域协同创新绩效评价体系的主要特点与典型做法,研究提出以质量、绩效和贡献为导向的长三角科技联合攻关综合绩效指标评价体系、评价机制与有关建议。
执行期限:2023年3月1日至2024年2月29日。
经费额度:非定额资助,每项资助额度不超过20万元。
题目11:“大科普”理念下科研主体与科普主体协同创新模式研究
研究内容:梳理国内外科学普及实践中的新趋势和新特点,分析科研科普转化实践中各主体的互动模式与特征,研究提出“大科普”发展格局构建过程中科研主体与科普主体间协同创新的模式与实施路径。
执行期限:2023年3月1日至2024年2月29日。
经费额度:非定额资助,每项资助额度不超过20万元。
题目12:覆盖科技活动全流程的伦理审查、评估与监管机制研究
研究内容:通过分析国内外典型案例,研究伦理审查与评估如何覆盖科技活动全流程的主要做法与模式。参考先进国家或地区新兴科技伦理治理体系建设经验,结合上海各主体科技伦理治理现状及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特点,提出符合上海实际的全流程科技伦理审查、风险评估和监管机制。
执行期限:2023年3月1日至2024年2月29日。
经费额度:非定额资助,每项资助额度不超过20万元。
方向3:加快建设世界重要人才中心(题目不得调整,可增加副标题)
题目13:上海拔尖创新人才自主培养模式与路径研究
研究内容:总结梳理主要创新型国家在重点领域培养拔尖创新人才的模式与经验,在梳理分析上海重点领域创新发展需求的基础上,研究提出拔尖创新人才自主培养的上海模式、实施路径与有关建议。
执行期限:2023年3月1日至2024年2月29日。
经费额度:非定额资助,每项资助额度不超过20万元。
题目14:上海打造科技人才国际竞争比较优势的策略研究
研究内容:面向上海高水平人才高地建设需求,梳理全球主要创新型城市和地区在吸引高端科技人才方面的经验做法与政策,直面国际高端科技人才竞争新态势,总结提炼上海的现有基础、优势和不足,研究提出上海“强长板”“补短板”、打造科技人才国际竞争比较优势的新策略与有关建议。
执行期限:2023年3月1日至2024年2月29日。
经费额度:非定额资助,每项资助额度不超过20万元。
题目15:优化上海国际高端科技人才长远留存策略的研究
研究内容:准确研判新一轮全球科技人才竞争格局,梳理国际高端科技人才回流的影响因素和流动新趋势,分析上海当前国际高端科技人才吸引和留存策略的有效性与潜在风险,研究用人主体在引才用才留才等方面作用发挥的情况与不足,提出发挥用人主体作用、优化上海国际高端科技人才长远留存策略的有关建议。
执行期限:2023年3月1日至2024年2月29日。
经费额度:非定额资助,每项资助额度不超过20万元。
题目16:新形势下国际人才交流助推上海融入全球创新体系的策略研究
研究内容:聚焦深度融入全球创新网络的发展需求,结合国内外典型案例,梳理国际人才流动对全球创新体系的主要影响与作用,分析新形势下上海国际科技合作所面临的新机遇新挑战,研究提出提升国际人才交流水平、助推上海全面融入全球创新体系的思路与对策建议。
执行期限:2023年3月1日至2024年2月29日。
经费额度:非定额资助,每项资助额度不超过20万元。
方向4:企业创新与高质量发展(题目不得调整,可增加副标题)
题目17:新发展格局下上海重点产业领域创新链布局策略研究
研究内容:聚焦新发展格局下上海重点产业领域创新发展现状,遴选集成电路、生物医药、人工智能等领域中1-2个细分领域为典型案例,通过深入调查研究,对上海在该领域的创新链情况进行系统分析,同时结合该领域的全球动态和趋势,研究提出上海在该领域创新链布局的有关建议。
执行期限:2023年3月1日至2024年2月29日。
经费额度:非定额资助,每项资助额度不超过20万元。
题目18:全球6G技术研发与应用趋势及上海策略研究
研究内容:全面梳理全球6G技术研发与产业化应用现状与发展趋势,分析典型国家/地区、研发组织和龙头企业的战略方向、研发布局与发展策略,对6G关键技术发展趋势进行研判,研究提出上海6G发展总体思路、目标任务与有关建议。
执行期限:2023年3月1日至2024年2月29日。
经费额度:非定额资助,每项资助额度不超过20万元。
题目19:“双碳”背景下上海新能源技术路线与未来能源发展战略布局研究
研究内容:聚焦“碳中和”、“碳达峰”目标和上海规划布局,系统梳理全球新能源技术发展现状与主要趋势,基于上海现状与高质量发展需求,充分考虑国际国内发展环境最新变化因素,研究提出面向双碳目标的新能源技术路线与未来能源发展的战略布局建议。
执行期限:2023年3月1日至2024年2月29日。
经费额度:非定额资助,每项资助额度不超过20万元。
题目20:上海基因治疗技术创新及产业发展策略研究
研究内容:以提升科技创新策源能力为目标,从全产业链角度剖析基因治疗技术创新与产业发展的现状基础、未来趋势及制约瓶颈,研究提出上海推动基因治疗技术创新和产业高质量发展的重点方向与政策建议。
执行期限:2023年3月1日至2024年2月29日。
经费额度:非定额资助,每项资助额度不超过20万元。
题目21:上海元宇宙领域关键技术研发与前瞻布局研究
研究内容:梳理元宇宙领域关键技术在国内外的最新发展现状与趋势,分析上海元宇宙领域关键技术的发展基础、优势与不足,研究提出元宇宙相关技术研发和前瞻布局的思路与对策建议。
执行期限:2023年3月1日至2024年2月29日。
经费额度:非定额资助,每项资助额度不超过20万元。
题目22:长三角地区创新型企业协同培育路径研究
研究内容:落实《三省一市共建长三角科技创新共同体行动方案(2022-2025年)》有关要求,对长三角“三省一市”创新型企业培育的现状、主要做法开展调研,分析协同培育的相关基础、存在问题与不足,从完善协同联动体系、构建资源共享平台、提升培育服务水平等角度研究提出有关对策建议。
执行期限:2023年3月1日至2024年2月29日。
经费额度:非定额资助,每项资助额度不超过20万元。
题目23:上海促进初创企业发展的科技金融政策研究
研究内容:选取一批成功案例,就科技金融如何促进初创企业发展壮大,梳理分析相关政策与主要做法。在此基础上,全面分析上海促进初创企业发展的科技金融政策,剖析发展现状与存在的突出问题,结合科创金融改革试验区建设,研究提出有关对策建议。
执行期限:2023年3月1日至2024年2月29日。
经费额度:非定额资助,每项资助额度不超过20万元。
题目24:数字化时代上海企业海外创新布局的对策研究
研究内容:聚焦数字化时代企业海外创新布局的新特征,通过典型案例调研,梳理分析上海企业海外创新布局的现状、特点与不足,面向企业实际需求研究提出有关政策建议。
执行期限:2023年3月1日至2024年2月29日。
经费额度:非定额资助,每项资助额度不超过20万元。
题目25:国有企业打造重大原创技术策源地的上海策略研究
研究内容:梳理国有企业重大原创技术创新的典型案例与成功经验,对在沪央企、市属国企原创技术发展的现状、优势与不足进行调研,研究提出在沪央企、市属国企在原创技术需求牵引、源头供给、资源配置、转化应用能力等方面的思路和对策建议。
执行期限:2023年3月1日至2024年2月29日。
经费额度:非定额资助,每项资助额度不超过20万元。
专题二、自选项目
研究目标:围绕上海科技创新发展战略、政策、案例、软科学研究方法等自行选题开展研究,提出有关对策建议,题目不应与专题一的研究题目重复。
方向1、科技创新发展的战略、规划、政策研究
方向2、国内外重大科技原创突破、科技成果转化、新兴产业、创新型企业、新型科研机构案例研究
方向3、技术预见、产业技术路线图、技术创新图谱和基于技术创新的重大项目或工程预研究
方向4、软科学研究方法和创新方法研究
方向5、其他相关的软科学研究
执行期限:2023年03月01日至2024年02月29日。
经费额度:定额资助,每项资助额度10万元。
专题三、青年项目
研究目标:鼓励青年软科学研究人员面向上海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的重点、热点和难点,结合自身研究方向自行选题开展研究,题目不应与专题一的研究题目重复。
执行期限:2023年3月1日至2024年2月29日。
经费额度:定额资助,每项资助额度5万元。
项目负责人要求:申请者年龄应未满35周岁(1988-01-01及以后出生)
二、申报要求
除满足前述相应条件外,还须遵循以下要求:
1.项目申报单位应当是注册在本市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具有组织项目实施的相应能力。
2.研究内容已经获得财政资金支持的,不得重复申报。
3.所有申报单位和项目参与人应遵守科研伦理准则,遵守人类遗传资源管理相关法规和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相关规定,符合科研诚信管理要求。项目负责人应承诺所提交材料真实性,申报单位应当对申请人的申请资格负责,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核,不得提交有涉密内容的项目申请。
4.申报项目若提出回避专家申请的,须在提交项目可行性方案的同时,上传由申报单位出具公函提出回避专家名单与理由。
5.已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市科委科技计划在研项目2项及以上者,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
6.项目经费预算编制应当真实、合理,符合市科委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管理的有关要求。
7.每位申请者限报1项。
三、申报方式
1.项目申报采用网上申报方式,无需送交纸质材料。申请人通过“中国上海”门户网站()—政务服务—点击“上海市财政科技投入信息管理平台”进入申报页面,或者直接通过域名进入申报页面:
【初次填写】使用“一网通办”登录(如尚未注册账号,请先转入“一网通办”注册账号页面完成注册),进入申报指南页面,点击相应的指南专题,进行项目申报;
【继续填写】使用“一网通办”登录后,继续该项目的填报。
有关操作可参阅在线帮助。
2.项目网上填报起始时间为2022年12月20日9:00,截止时间(含申报单位网上审核提交)为2023年1月9日16:30。
四、评审方式
主题项目采用第一轮通讯评审、第二轮见面会评审方式
自选项目采用一轮通讯评审方式
青年项目采用第一轮通讯评审、第二轮见面会评审方式。
五、立项公示
上海市科委将向社会公示拟立项项目清单,接受公众异议。
六、咨询电话
服务热线:021-12345、8008205114(座机)、4008205114(手机)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2022年12月12日
查看原文,请点击→关于发布上海市2023年度软科学研究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关于发布上海市2023年度“科技创新行动计划”“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根据《上海市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十四五”规划》,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特发布2023年度“科技创新行动计划”“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项目申报指南。
一、征集范围
专题一、“一带一路”国际联合实验室建设
合作目标:支撑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积极服务“一带一路”创新之路建设及上海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实现高水平科技合作,为推动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贡献科技力量。
支持领域:细胞治疗、强激光技术及应用、航运绿色低碳技术、能源深度脱碳技术、智能网联交通系统安全技术。
合作内容:合作各方通过人员交流、学术研讨、开展联合研究并联合发表高水平论文等方式,推进与“一带一路”国家在科技领域高水平务实合作。建设集科研合作、人才培养、知识传播和成果转化为一体的科技创新合作平台。
执行期限:2023年6月1日至2026年5月31日。
经费额度:非定额资助,拟支持不超过5个项目,每项资助额度不超过130万元。
补充说明:原则上不再重复支持与已立项支持的联合实验室研究领域重合的申报;已获本专题支持的项目负责人及参与人员不得重复申报。
限项规则:每个单位限报1项。
专题二、“一带一路”国际技术转移及跨境孵化服务平台建设
合作目标:支撑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积极服务“一带一路”创新之路建设及上海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实现高水平双向国际技术转移及跨境孵化。
合作内容:由本市专业从事国际技术转移及跨境孵化服务的机构,通过与“一带一路”政府机构或专业服务机构等开展合作,共建实体化、市场化、专业化运作的技术转移对接或跨境孵化加速的服务平台,以组织技术供需或创业加速的对接服务活动等方式,促成技术成果转化或创业项目落地。
执行期限:2023年6月1日至2026年5月31日。
经费额度:非定额资助,拟支持不超过3个项目,每项资助额度不超过80万元。
限项规则:每个单位限报1项。
补充说明:不再重复支持已立项支持成熟服务渠道或已有在研项目的合作国别(详见申报系统提示);已获本专题支持的项目负责人及参与人员不得重复申报。
二、申报要求
除满足前述相应条件外,还须遵循以下要求:
1.项目申报单位应当是注册在本市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具有组织项目实施的相应能力。
2.研究内容已经获得财政资金支持的,不得重复申报。
3.所有申报单位和项目参与人应遵守科研伦理准则,遵守人类遗传资源管理相关法规和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相关规定,符合科研诚信管理要求。项目负责人应承诺所提交材料真实性,申报单位应当对申请人的申请资格负责,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核,不得提交有涉密内容的项目申请。
4.申报项目若提出回避专家申请的,须在提交项目可行性方案的同时,上传由申报单位出具公函提出回避专家名单与理由。
5.申报单位需与外方合作伙伴有较好的国际合作基础,须提交其与外方合作伙伴签署的有效合作协议或文本的影印件一份(如系外文,须附有效中文译件)。合作协议或文本的具体要求如下:(a)注明签字双方的姓名、单位、部门、职务(或职称)及联络方式等具体信息,或在文本之外另纸说明;(b)包含合作期限、合作内容、各方投入、分工、知识产权等权益分配和签署日期等要件;(c)约定的合作内容须与申报项目的研究内容相符;(d)合作文本及说明材料均须加盖申报单位公章。
6.申报单位若为企业,须提交加盖单位公章的下列保证书:(a)企业自筹经费与申请资助经费的比例不低于2:1;(b)与合作外方企业间无授权使用专利(技术)、无相互持股的技术转移。
7.用以证明申报主体满足上述申报要求的相关文件及书面材料需扫描成电子版并以附件形式上传至申报系统。
8.本指南中的“一带一路”国家具体以“中国一带一路网”()所列国别清单为准。
三、申报方式
1.项目申报采用网上申报方式,无需送交纸质材料。申请人通过“中国上海”门户网站()—政务服务—点击“上海市财政科技投入信息管理平台”进入申报页面,或者直接通过域名进入申报页面:
【初次填写】使用“一网通办”登录(如尚未注册账号,请先转入“一网通办”注册账号页面完成注册),进入申报指南页面,点击相应的指南专题,进行项目申报;
【继续填写】使用“一网通办”登录后,继续该项目的填报。
有关操作可参阅在线帮助。
2.项目网上填报起始时间为2022年12月22日9:00,截止时间(含申报单位网上审核提交)为2023年1月11日16:30。
四、评审方式
采用第一轮通讯评审、第二轮见面会评审方式。
五、咨询电话
服务热线:021-12345、8008205114(座机)、4008205114(手机)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2022年12月14日
查看原文,请点击→关于发布上海市2023年度“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关于发布上海市2023年度“科技创新行动计划”港澳台科技合作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根据《上海市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十四五”规划》,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特发布2023年度“科技创新行动计划”港澳台科技合作项目申报指南。
一、征集范围
合作目标:鼓励本市高校、科研机构、企业等与港澳台地区的高校、科研机构、企业等开展科技创新合作与人员交流,促进地区间科技创新资源与成果共享,提升科技创新能力,实现共赢发展。
支持领域:生物医药、新一代信息技术、新材料、能源与环境、空间科学等领域。
执行期限:2023年6月1日至2026年5月31日。
经费额度:非定额资助,每项资助额度不超过40万元。
限项规则:每个单位限报1项。
二、申报要求
除满足前述相应条件外,还须遵循以下要求:
1.项目申报单位应当是注册在本市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具有组织项目实施的相应能力。
2.研究内容已经获得财政资金支持的,不得重复申报。
3.所有申报单位和项目参与人应遵守科研伦理准则,遵守人类遗传资源管理相关法规和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相关规定,符合科研诚信管理要求。项目负责人应承诺所提交材料真实性,申报单位应当对申请人的申请资格负责,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核,不得提交有涉密内容的项目申请。
4.申报项目若提出回避专家申请的,须在提交项目可行性方案的同时,上传由申报单位出具公函提出回避专家名单与理由。
5.已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市科委科技计划在研项目2项及以上者,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
6.项目申报单位须提供与港澳台地区合作伙伴签署的有效合作协议或文本的影印件一份(如系外文,须附中文译件)。合作协议或文本的具体要求如下:(a)注明签字双方的姓名、单位、部门、职务(或职称)及联络方式等具体信息,或在文本之外另纸说明;(b)包含合作期限、合作内容、各方投入、分工、知识产权等权益分配和签署日期等要件;(c)约定的合作内容须与申报项目的研究内容相符。(d)合作文本及说明材料均须加盖申报单位公章。
7.申报单位若为企业,须提交加盖单位公章的下列保证书:(a)企业自筹经费与申请资助经费的比例不低于2:1;(b)与港澳台地区的合作企业间无授权使用专利(技术)、无相互持股的技术转移。
8.用以证明申报主体满足上述申报要求的相关文件及书面材料需扫描成电子版并以附件形式上传至申报系统。
三、申报方式
1.项目申报采用网上申报方式,无需送交纸质材料。申请人通过“中国上海”门户网站()—政务服务—点击“上海市财政科技投入信息管理平台”进入申报页面,或者直接通过域名进入申报页面:
【初次填写】使用“一网通办”登录(如尚未注册账号,请先转入“一网通办”注册账号页面完成注册),进入申报指南页面,点击相应的指南专题,进行项目申报;
【继续填写】使用“一网通办”登录后,继续该项目的填报。
有关操作可参阅在线帮助。
2.项目网上填报起始时间为2022年12月22日9:00,截止时间(含申报单位网上审核提交)为2023年1月11日16:30。
四、评审方式
采用第一轮通讯评审、第二轮见面会评审方式。
五、咨询电话
021-12345、8008205114(座机)、4008205114(手机)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2022年12月14日
查看原文,请点击→关于发布上海市2023年度港澳台科技合作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关于发布上海市2023年度“科技创新行动计划”技术标准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根据《上海市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十四五”规划》,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特发布2023年度“科技创新行动计划”技术标准项目申报指南。
一、征集范围
专题一、共性关键技术标准研究
研究目标:聚焦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及民生安全保障需求,开展产业支撑关键技术与共性技术标准研究,制定国际、国家、行业、地方及团体等各层级技术标准,发挥技术标准对产业发展及民生安全的支撑引领作用。
研究内容:重点支持集成电路、生物医药、人工智能、电子信息、生命健康领域,城市数字化转型与碳达峰碳中和等重要主题的共性技术与关键技术标准研究。
执行期限:2023年03月31日至2025年03月31日。
经费额度:
1.非定额资助。
2.研究目标为国际标准的项目每项资助额度一般不超过30万元,其它项目每项资助额度一般不超过20万元。
专题二、制造业高端装备高质量发展标准体系研究
研究目标:聚焦适用于航空航天新构型装备,开展设计、研发与验证等技术标准体系研究。
研究内容:重点支持不同构型混合动力航空发动机等领域的适用性验证研发,在设计流程、参数筛选等方面,开展面向工程应用设计的标准体系研究。
执行期限:2023年03月31日至2025年03月31日。
经费额度:
1.非定额资助。
2.每项资助额度一般不超过150万元。
二、申报要求
除满足前述相应条件外,还须遵循以下要求:
1.项目申报单位应当是注册在本市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具有组织项目实施的相应能力。
2.研究内容已经获得财政资金支持的,不得重复申报。
3.所有申报单位和项目参与人应遵守科研伦理准则,遵守人类遗传资源管理相关法规和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相关规定,符合科研诚信管理要求。项目负责人应承诺所提交材料真实性,申报单位应当对申请人的申请资格负责,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核,不得提交有涉密内容的项目申请。
4.申报项目若提出回避专家申请的,须在提交项目可行性方案的同时,上传由申报单位出具公函提出回避专家名单与理由。
5.已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市科委科技计划在研项目2项及以上者,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
6.项目经费预算编制应当真实、合理,符合市科委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管理的有关要求。
7.受聘于申报单位的外籍科学家及港、澳、台地区科学家可作为项目负责人和参与人,但不得同时以境内、境外两种身份负责或参与各类项目,申请时须提供聘用的有效证明。
8.每个项目申请回避专家人数不超过3人。
9.申报单位必须具有标准制修订相关经验和较强的研究团队,以及与申报项目相关的前期研究基础,具备实施项目研究的必备条件。申报材料符合指南要求,具有明确的研究目标和可行的研究方案。
10.多家单位联合申报时,应在申报材料中明确各自承担的工作和职责,并附上合作协议或合同;国内外合作项目必须有合作协议,涉及知识产权实施许可或知识产权转让的须提供相关复印件等材料。
11.专题一同一单位申报项目不得超过2项。专题二同一单位申报项目不得超过1项。
三、申报方式
1.项目申报采用网上申报方式,无需送交纸质材料。申请人通过“中国上海”门户网站()--政务服务--点击“上海市财政科技投入信息管理平台”进入申报页面,或者直接通过域名进入申报页面:
【初次填写】使用“一网通办”登录(如尚未注册账号,请先转入“一网通办”注册账号页面完成注册),进入申报指南页面,点击相应的指南专题,进行项目申报;
【继续填写】使用“一网通办”登录后,继续该项目的填报。
有关操作可参阅在线帮助。
2.项目网上填报起始时间为2022年12月16日9:00,截止时间(含申报单位网上审核提交)为2023年1月5日16:30。
四、评审方式
采用一轮通讯评审方式。
五、立项公示
上海市科委将向社会公示拟立项项目清单,接受公众异议。
六、咨询电话
服务热线:021-12345、8008205114(座机)、4008205114(手机)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2022年12月8日
查看原文,请点击→关于发布上海市2023年度技术标准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关于组织申报国家重点研发计划“交通基础设施”重点专项2023年度青年科学家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根据《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交通基础设施”重点专项2023年度青年科学家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国科发资〔2022〕318号)的有关要求,为做好本市国家重点研发计划“交通基础设施”重点专项2023年度青年科学家项目的申报及推荐工作,特通知如下。
请各申报单位按科技部申报通知要求,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进行网上填报。专业机构将以网上填报的申报书作为后续形式审查、项目评审的依据。申报材料中所需的附件材料,全部以电子扫描件上传。确因疫情影响暂时无法提供的,请上传依托单位出具的说明材料扫描件,专业机构可根据情况通知补交。
各重点专项联系人及网上申报时间如下:
序号 | 重点研发专项 | 网上申报时间 | 联系人 | 电话 |
1 | 交通基础设施 | 11月30日至12月31日 | 曾真 | 23119303 |
附件: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交通基础设施”重点专项2023年度青年科学家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2022年12月12日
查看原文,请点击→关于组织申报国家重点研发计划“交通基础设施”重点专项2023年度青年科学家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以上内容经小编综合整理,仅供参考,具体请以官方发布最新信息或受理窗口信息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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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上海科技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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