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0 《关于推进产业强市加快实体经济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句子委员会(2020)第20号)和细则,010
2022年,朱镕市级科技计划项目将以创新为中心,围绕高质量发展战略和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战略需求,推进科技成果转化、重点研究开发计划、农业科技支持计划、社会发展科技计划、科技创新体系建设等五大项目组织实施。项目申报应遵循以下原则:
1.市级科技计划项目以市委和市政府中心工作为重点,重点支持开发园区、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内实施的项目。
2.项目申报资料必须得到申报单位速地震(街道)、管理委员会及主管机关的审查盖章,才能向朱镕市科技局申报。
3.在项目申报之前,有市级科学技术计划的研究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和单位不能申报今年的项目。近五年有强制终止项目,近三年有开设或延期实施项目需要通报的单位和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本年度项目。不良信用记录正在受到处罚或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机关,不能申报本年度项目。如果同一部门同时申报今年研究内容相同的项目,同时申报两个驻用市级科技计划项目,此次审查资格将被取消。相同或相似的内容曾被晋江市级以上的科学技术计划资助过,不应再次申报。同一企业只报告一个项目(创新系统建设项目除外),同一项目负责人报告一个项目,项目第一负责人必须是项目申报单位的在职员工(申报单位是企业,必须签订劳动合同)。
4.项目实行法人责任制,企业法人代表对项目管理和经费使用负主体责任。申报资料应附有法人代表证明书或法人代表委托书。申报单位对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及合法性负有主体责任。
5.在实行信用承诺制度时,项目相关责任主体必须做出科研诚信承诺。在项目申报和设立过程中,相关责任主体存在虚假伪造、冒充、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等不良科技信用行为,一经确认,将列入科技信用档案,根据相关项目管理方法严肃处理。
6.申报的项目通过形式审查后,市财政局首先组织财务审查,财务审查通过后才能进入技术审查。财务审查未通过的项目不能成立。
7.项目执行期间,项目负责部门自觉接受财政、技术和审计部门的监督检查。
8.申报资料必须同时向朱镕市科技项目管理系统进行在线申报(网站:
),纸质申报资料和在线系统提交的内容必须完全一致。互联网申报系统开放时间:2022年7月1日上午8:30-2022年8月1日下午18:00,项目纸质申报资料接收截止日期为2022年8月5日下午18336000(地址:朱镕市政务服务中心6个二楼技术局),逾期不予受理。
9.今年项目的获得是在朱镕市科技局网站(网站:
)实行公示,未列项目不再另行通知。
请各部门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处理好项目的组织和申报工作,认真审查申报单位资格条件、申报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项目名称和研究内容是否符合规划指南的要求、自筹资金是否符合管理方法要求等问题,以确保项目质量。项目组织申报的具体事项见附件。本通知及项目申报单等相关表格可在朱镕市科技局网站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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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镕市科技局
朱镕市财政局
2022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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