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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人才申报宣贯】最高支援50万韩元的经费,开始海南省南海育才项目第三次申报选拔工作

时间:2023-03-11 06:54:18 阅读: 评论: 作者:佚名

为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加强本土人才培养力度,激发人才创新创造活力,中共海南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于1月5日发布通知,开展海南省南海育才项目第三次申报评选工作。

海南省南海英才项目实施情况

关于第三次申报选定工作的通知。

每个相关单位:

为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加强本土人才培养力度,激发人才创新活力,经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同意,计划于2023年开展海南省南海育才项目第三次申报选拔工作。相关事项如下:

第一,选拔数量

选拔300名培养大象。其中南海创新人才50人,南海创业人才100人,南海工匠100人,南海乡土人才50人。

二、申报条件

(a)基本条件

1.对象要遵守纪律,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强烈的事业心和不断创新的科学精神。

2.全职在琼连续工作,在琼连续缴纳基本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两年以上(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入选后可以全职在琼工作5年以上(创业人才不要求全职在琼工作)。

(b)核心条件

1.南海创新人才:要有较高的专业知识水平或较强的自主创新能力。在相关行业有很高的声誉,学术成果突出,业内公认。科研学术水平达到国内先进,可以发挥领导者的作用。有可能成长为国家级人才项目人选。年龄在50岁以下(截至2022年12月31日,河东)。

2.南海创业人才:在海南创业,切实经营企业,应该是企业的主要负责人。拥有本企业主要产品的核心技术或自主知识产权,本企业的技术和产品属于我省重点扶持发展领域,具有较好的产业化开发潜力,能够带动相关产业的发展,企业具有较好的经营成果和成长性。年龄在50周岁以下。

3.南海工匠:要在一线忠实很久,技术高超,或者有社会认可的绝技。技术队、组织攻关、人才培养等方面成绩显著,在参加或指导技术竞争方面取得了优异的成绩。立足岗位,为参与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做出贡献。年龄在50周岁以下。

4.南海乡土人才:要立志奉献乡村振兴事业,扎根农村基层,从事乡村产业发展3年以上,发挥示范和指导作用,带动当地发展。年龄在55岁以下。

入选国家级人才项目(国家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国家高层次人才专项支援计划、“长江学者”奖励计划、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百万人才工程等)的人选和我省“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引进计划”、“白人专项”、“千人专项”、“创业”

三、甄选程序

(a)编写个人报告

截至2月20日,符合条件的申报对象可以登录海南自由贸易港人才工作网填写申报单,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提交给所在单位或所属市、县行业主管部门。每人只能申请一个教育类别,申报中使用的成果或项目等只能用于一人申报。

提交申报资料时要放校服书(一式两份),具体包括:

1.《申报书》(附件1、2、3、4之一),提供纸质版和Word版,并刻上光盘(命名为“相应单位申报人姓名”)。

2.申报大象身份、学历、科技成果、奖励或名誉、劳动合同、社会保障等相关证明材料。

所有提交的材料不得涉及国家机密,如果需要提供机密材料,机密部分必须按照国家有关保密规定提交。

(b)单位建议

2月28日前,申报对象所在单位或所属市、县行业主管部门对申报人的资格条件、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申报条件是否符合情况等进行审查,并制作申报汇总表,根据所属关系提交市、县党委组织部(人才发展局)或省职业界主管部门。

(c)部门审计

3月12日前,市、县党委组织部(人才开发局)或省职业界主管部门提出审查意见后,根据申报项目提交受理部门,并提交申报汇总表。

(d)接受审查

截至3月31日,省级各项目的受理部门对申报人选进行了审查。其中,各省职业界主管部门根据归口负责南海创新人才的考核工作,省委人才发展局负责统筹。省科技厅负责南海创业人才的审查工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负责南海场项目审查工作。省农业农村厅负责南海乡土人才的审查工作。

(e)组织审查

4月,省委人才

规定程序委托第三方对申报人选进行评审、考察,严格按照标准,提出初步建议人选。

(六)人选复核

5月初,省委人才办组建专家组对初步建议人选进行复核,并在征求政法委、环保、税务、公安等部门意见基础上,形成建议人选名单。

(七)公示发布

5月中旬,省委人才办将建议人选名单向社会公示,无异议后按程序报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审定后,落实相关支持政策。

四、培养举措

南海育才项目培养周期为5年,实行“五年两次(期中、期满)”跟踪考核,期中考核合格以上的继续培养,期中、期满考核优秀的优先推荐申报国家级人才项目计划。在培养周期内,培养对象享受以下培养支持举措。

(一)南海创新人才

给予南海创新人才每人50万元人才支持经费;发挥省人才创新创业投资基金等政府投资资金作用,按市场化方式支持创新创业;支持承担省级科研项目;支持协助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社会科学基金等项目申请项目及经费,支持申报参评国家级人才项目。

(二)南海创业人才

给予南海创业人才每人30万元人才支持经费;发挥省人才创新创业投资基金等政府投资资金作用,按市场化方式支持创新创业;支持申报参评国家级人才项目。

(三)南海工匠

给予南海工匠每人30万元人才支持经费;支持领办技能大师工作室;鼓励支持参加国内外技能大赛。

(四)南海乡土人才

给予南海乡土人才每人15万元人才支持经费;发挥省人才创新创业投资基金等政府投资资金作用,按市场化方式支持创新创业;优先纳入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培训计划。

上述人选经培养入选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等重大国家级人才项目人选的,直接纳入省委联系服务重点专家,加强联系服务。

五、其他事项

(一)第三批申报评选工作在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由省委人才办统筹协调,省委人才发展局、省科技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农业农村厅等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具体实施。

(二)坚持归口、属地双重管理和服务原则,落实首问负责制。各市县、省直各单位、各重点园区以及中央驻琼单位、科研院所、研发机构等要高度重视南海育才项目申报工作,主动做好本地区、本系统、本部门宣传发动和人才推荐工作,其中:各市县负责对本辖区范围内各类单位的宣传发动和人才推荐工作,省直各部门负责所属行业领域当中企事业单位、中央驻琼单位、科研院所等的宣传发动和人才推荐工作,各单位做好本单位的宣传发动和人才推荐工作,确保人才应知尽知、应报尽报。特别要关注“4·13”以来在琼新设的中央驻琼单位、总部企业、科研院所、研发机构等引进的人才,动员其积极参评。

(三)申报评选、培养、考核等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媒体、社会等方面监督,过程中有个人、单位出现违法违纪或环保、纳税、诚信、工作调离海南等方面问题的,视情况取消培养资格,并退回已领取培养经费,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四)申报截止时间:2023年2月20日17:00。

(五)联系方式

1.省委人才发展局

联系人:张文

联系电话:0898—66235925

2.省科技厅

联系人:刘佳檬

联系电话:0898—65334505

3.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联系人:王明磊

联系电话:0898—65362103

4.省农业农村厅

联系人:翟朝增

联系电话:0898—65327471

附件:

1.《海南省南海育才项目南海创新人才申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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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海南省南海育才项目南海创业人才申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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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海南省南海育才项目南海工匠申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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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海南省南海育才项目南海乡土人才申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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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市县、部分行业部门申报书报送地点及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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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申报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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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海南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1月5日


来源:中共海南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编辑:祁夏

校对:李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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