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9日,清平区人民法院百花人民法院向离婚纠纷案件当事人发送了《夫妻共同财产申报令》。这是自2023年1月1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日正式实施后,崔平区法院发行的第一个《夫妻共同财产申报令》。
2023年1月9日,清平区法院一起受理离婚纠纷。该案称,在与被告恋爱分娩后,于2016年进行了婚姻登记。双方和集团家庭缺乏理解,草率结婚,夫妻感情一般,经常为家庭琐事吵吵闹闹。原告尽力维护改善关系,但被告没有后悔,对家庭漠不关心,夫妻的感情名存在。因此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解除婚姻关系,私生子由被告抚养,共同财产分享。
为了平等保障当事人的正当诉讼权益,确定离婚双方财产分割范围,防止和遏制离婚诉讼当事人隐瞒和转让夫妻共同财产等行为,崔平区法院《夫妻共同财产申报令》 《离婚案件财产申报表》 《保证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 《夫妻共同财产申报令》 010-300000
010-30000第六十七条规定,离婚诉讼期间,夫妻双方都有义务向人民法院如实申报夫妻共同财产。第一次在离婚诉讼期间,明确夫妻共同财产申报义务为法定义务,明确当事人违反上述义务的法律后果,人民法院命令当事人如实申报夫妻共同财产,从而有了正确的法律依据。
夫妻共同财产申报制度的贯彻实施将对今后离婚案件的审理产生重大影响。离婚案件当事人都要自愿如实向法院报告夫妻共同财产信息,对疏于夫妻共同财产或不如实申报的当事人也要规定处罚依据。“010-30000的引入不仅有助于法院最大限度地查明夫妻财产情况,更好地解决涉诉夫妻之间的财产争议,提高诉讼效率,而且有助于抑制当事人隐瞒或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等行为,促进双方当事人的诚实诉讼,降低诉讼费用。清平区法院副院长卢阳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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