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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契税申报状态未填写】请调查并接受契税网上缴纳的实用手册

时间:2023-03-10 13:48:15 阅读: 评论: 作者:佚名

资料来源:腾讯微房地产市长/市场郑州

最近郑州各区哈哈的很多街道都在进行房契税补贴活动,有一段时间,相关办公机构前人山人海,很快税务系统开始了在线税务业务。”,首先选择“收集信息”,即“收集增量房屋销售信息”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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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点击【新增】,填写表单:

2.根据合同编号、房屋所在地购买方纳税人录入必要条件,然后点击查询,系统自动带出合同信息,对缺省数据需要用户自行补充填写,如图:

注意:家庭界定:购买方为个人时,家庭成员范围“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未成年标准:未满十八周岁”;如果购买方成年且未婚,则无需录入家庭成员信息;如果购买方未成年,需要录入父母双方及兄弟姊妹信息。

如果本合同包含多个共有人,且属于同一家庭。第一个购买方需要在“家庭成员录入”页面维护与其他共有人的家庭关系。这时其他共有人才无需再次录入家庭成员信息;

注:表单中灰色项为自动带出不可编辑项,白色项为选填项,绿色项为必填项;

3.点击【保存】按钮,待页面弹出提示框提示“增量房销售信息采集成功”,点击【确定】按钮,表单填写的内容被保存,如图:

4.保存【增量房销售信息采集表】后,点击下方【资料采集】,进入资料采集页面(部分必填),如图:

点击【选择】/【扫描】按钮,从本地选择一张图片,点击【上传图片】

注:下图仅为上传流程演示,具体上传附件以资料采集页面列表显示为准。

待页面提示“上传完成”后,点击【确定】,即完成资料采集。

5.点击【提交】,页面跳转至【增量房交易申报】页面自动进行后续业务操作,如图:

注:①增量房销售信息采集业务提交后无需进行税务端审批,可自主办结完成,业务状态直接由“已保存”变为“已完成”;

②“已完成”状态下且未申报记录,对已采集的增量房信息无法进行修改、删除操作,如用户需要变更信息只能按照“作废”-“删除”-“新增”步骤重新采集信息;

6.点击【关闭】,页面跳转至历史查询表单页面且状态显示为“已保存”;如图:

注:“已保存”状态下,用户可对已采集的增量房信息进行修改、删除操作,如确认已采集信息无误可在此页面点击【提交】,进行下一步操作;

7.对状态为“已完成”的记录,用户可点击【申报】直接跳转至申报模块进行增量房交易申报业务办理,如图:

注:“已完成”状态下且已申报记录,对已采集的增量房信息无法进行修改、删除操作,如用户需要变更信息只能先行作废申报记录,再按照“作废”-“删除”-“新增”步骤重新采集信息;

注意事项:

1、非住宅2014年以前的合同需按天征收滞纳金,电子税务局暂不受理合同签订时间为2014年之前的非住宅类型的业务;

2、该业务目前只涉及郑州市内五区(金水区、二七区、中原区、管城区、惠济区)业务办理,后期会陆续放开区域限制;

完成信息采集后,进入下一个环节,增量房交易申报。

1.打开【增量房销售信息采集】,选择状态为“已完成”的增量房销售信息采集记录,点击“申报”,页面跳转至申报页面,如图:

2.核对申报税款信息无误后,点击“保存”,提示“保存成功”,如图:

注:如对税款信息有异议,需去办税服务大厅处理;

3. 点击“确定”后页面跳转至【增量房交易申报】历史查询页面,根据合同编号选中对应的已保存“未申报”记录,点击“申报”,该条记录状态变为“已申报,未缴款”,如图:

4.勾选“已申报,未缴款”的增量房信息点击【税费缴纳】进行扣款操作,如图:

5.若存在已扣款未及时同步扣款信息,可以点击【同步扣款结果】进行同步扣款,如图:

6.选择已缴款信息可以进行【证明开具】,如图:

7.申报信息保存成功后,可以点击表单上方【打印】按钮对报表进行打印,如图:

注意事项

1、申报表单数据由系统自动计算得出不支持自定义修改,如对申报数据存在异议请到服务大厅办理;

2、电子税务局暂时并不支持享受拆迁减免优惠的政策,这类业务需要线下办理。

3

二手房交纳契税流程

模块路径:首页-【我要办税】-【个性化办税】-【房产交易一体化(存量房)】-【存量房销售信息采集】

采集-申报次序如下图所示:

1.点击【新增】,填写表单:

2.根据合同编号、房屋所在地购买方纳税人录入必要条件,然后点击查询,系统自动带出合同信息,对缺省数据需要用户自行补充填写,如图:

注意:家庭界定:购买方为个人时,家庭成员范围“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未成年标准:未满十八周岁”;如果购买方成年且未婚,则无需录入家庭成员信息;如果购买方未成年,需要录入父母双方及兄弟姊妹信息。

如果本合同包含多个共有人,且属于同一家庭。第一个购买方需要在“家庭成员录入”页面维护与其他共有人的家庭关系。这时其他共有人才无需再次录入家庭成员信息;

注:表单中灰色项为自动带出不可编辑项,白色项为选填项,绿色项为必填项;

3.点击【保存】按钮,待页面弹出提示框提示“保存成功”,点击【确定】按钮,表单填写的内容被保存,如图:

4.保存【存量房销售信息采集表】后,点击下方【资料采集】,进入资料采集页面(部分必填),如图:

点击【选择】/【扫描】按钮,从本地选择一张图片,点击【上传图片】

注:下图仅为上传流程演示,具体上传附件以资料采集页面列表显示为准。

待页面提示“上传完成”后,点击【确定】,即完成资料采集。

5.点击【提交】,页面跳转至历史查询表单页面且状态显示为“已提交”;如图:

注:①存量房销售信息采集业务提交后需进行税务端审批,存在“已提交”状态,纳税人对已采集的存量房销售信息无法进行修改、作废、删除操作,需要等待税务端审核后再行操作;

②“已完成”状态下且未申报记录,对已采集的存量房信息无法进行修改、删除操作,如用户需要变更信息只能按照“作废”-“删除”-“新增”步骤重新采集信息;

6.点击【关闭】,页面跳转至历史查询表单页面且状态显示为“已保存”;如图:

注:“已保存”状态下,用户可对已采集的存量房信息进行修改、删除操作,如确认已采集信息无误且已进行【资料采集】,纳税人可点击【提交】,进行下一步操作;

7.对状态为“已完成”的记录,用户可点击【申报】直接跳转至申报模块进行存量房交易申报业务办理,如图:

注:“已完成”状态下且已申报记录,对已采集的存量房信息无法进行修改、删除操作,如用户需要变更信息只能先行作废申报记录,再按照“作废”-“删除”-“新增”步骤重新采集信息;

注意事项:

1、 电子税务局暂时无法受理非住宅业务,请前往大厅办理;

2、 电子税务局暂不支持办理直系亲属买卖、非直系亲属赠与、继承、析产和部分份额买卖的不动产业务,如果涉及到以上业务,请前往大厅办理;

3、 该业务目前只涉及郑州市内五区(金水区、二七区、中原区、管城区、惠济区)业务办理,后期会陆续放开区域限制;

二手房申报业务模块路径:首页-【我要办税】-【个性化办税】-【房产交易一体化(存量房)】-【存量房交易申报】

1.打开【存量房销售信息采集】,选择状态为“已完成”的存量房销售信息采集记录,点击“申报”,页面跳转至申报页面,如图:

2.核对申报税款信息无误后,点击“保存”,提示“保存成功”,如图:

注:如对税款信息有异议,需去办税服务大厅处理;

3.点击“确定”后页面跳转至【存量房交易申报】历史查询页面,根据合同编号选中对应的已保存“未申报”记录,点击“申报”,该条记录状态变为“已申报,未缴款”,如图:

4.勾选“已申报,未缴款”的存量房信息点击【税费缴纳】进行扣款操作,如图:

5.若存在已扣款未及时同步扣款信息,可以点击【同步扣款结果】进行同步扣款,如图:

6.选择已缴款信息可以进行【证明开具】,如图:

7.申报信息保存成功后,可以点击表单上方【打印】按钮对报表进行打印,如图:

注意事项

1、申报表单数据由系统自动计算得出不支持自定义修改,如对申报数据存在异议请到服务大厅办理;

2、电子税务局暂时并不支持享受。

4

契税优惠补贴该怎么办?

目前郑州市房屋契税优惠补贴要到街道办事处进行办理,各区各街道优惠补贴的力度不同,优惠幅度也有差别。

具体的优惠补贴要到小区所在街道办事处进行办理。

下面,我们以郑州市惠济区刘寨街道办事处为例。

根据郑州市惠济区刘寨街道办事处公布的优惠补贴方案,第一阶段优惠补贴按契税总额的15%给予补贴,第二阶段,按照契税总额的10%给予补贴。

由于办理补贴的人员过多,惠济区刘寨街道对上述两个阶段的时间限制进行了调整。

15%补贴的时间延长是7月31日,10%补贴的时间延长至8月30日。

今天,小花专门跑到了惠济区刘寨街道办事处,目前该办事处办理相关优惠补贴业务不需要排队,带齐相关资料及银行卡就能办理。需要注意的事,在惠济区刘寨街道办事处办理契税补贴需要带好以下资料和银行卡,特别是银行卡,刘寨街道需要郑州银行的银行卡。

此外,刘寨社区要求,网上办理契税,自行打印的证明需要彩色打印。

对于目前正在进行的契税补贴工作,小花建议还没交契税的朋友,赶紧缴纳契税。先不说补贴不补贴的事,长时间不缴纳契税,可是有滞纳金的。由于目前郑州正在进行该工作的街道比较多,近期要申报该项补贴的朋友,在交税前先到你们小区所在的街道询问清楚具体的补贴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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