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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后个税申报】例子说明了工资补发是如何纳税申报的

时间:2023-03-10 12:37:53 阅读: 评论: 作者:佚名

[场景] A企业根据《劳动合同法》、法规的规定与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但由于公司经营有困难,资金极度紧张,按照一段时间内应支付的工资的80%支付工资,并按照税法的规定代扣代缴了个人所得税。此后,公司经营出现了转折点,公司在一个月内一次性补发了原来欠的工资。

问题:如何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补缴个人所得税要交滞纳金吗?

[分析]

一、工资补发个人所得税的计算

补发的工资应按所属月工资收入重新分摊,合并计算应缴纳个人所得税,扣除申报的缴纳,补充差额税。

计算公式如下:

所属月工资补发应纳税额={[(所属月工资补发原所属月工资收入)-费用扣除额] 适用税率-速算扣除额}-原所属月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第二,工资补发补充个人所得税,不需要缴纳滞纳金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工资、工资收入是指个人通过任职或就业获得的工资、工资、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就业相关的其他收入。

《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工资工资工资”支付企业每一纳税年度在该企业工作或雇佣的员工的所有现金和非现金形式的劳动补偿,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年终加薪、加班工资以及与在职或雇佣相关的其他费用。

个人所得税法中的“工资收入”相当于企业所得税法中的“工资工资”,企业所得税法强调“实际支付”,相应个人所得税法中的个人收入必须是“实际收入”。员工支付工资的当期缴纳个人所得税,如果在补发工资的当期补发(代扣)个人所得税,税金就不会“拖欠”,因此无需缴纳滞纳金。

从法律上看,员工个人只拿到80%的工资,让员工申报100%工资的个人所得税,这不符合税法的公平原则。

因此,以补发工资补充个人所得税不属于《税收征管法》的“纳税人不按规定期限缴纳税金,税务机关不按规定期限缴纳税金的,无需缴纳滞纳金”。

三、系统如何进行纳税申报。

工资补发的本期(月)使用“现行支付”和“工资补发”的总和作为申报系统的“收入额”。以“当期(月)应纳税额”和“补税额”的总和为申报系统的“应纳税额”,其他项目如实填写,计算应纳税收入额,填写申报系统“应纳税收入额”,以填充报告系统的“其他扣除额”

这样申报的话,申报系统中不会出现滞纳金,符合税法、法规的规定。

特别是,扣缴义务人要为税务机关验证准备所有相关的工资支付及补发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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