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期待的科学革新版股票创造了视距业务规则!
资料来源: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告
7月15日,上交所发布了《科学创新版股票超视距业务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和《配套业务指南》,并自发布之日起施行。需要注意的是,在实施细则中,做市商提供双边答复报价的业务暂不实施,具体实施时间另行通知。
上交所表示,在科学创新版市场引入做市商机制是进一步发挥科学创新版改革“试验田”作用的有益尝试。下一步将积极推进与科学创新板做市商机制有关的工作,确保试点顺利有序落地,继续推进科学创新板市场的高质量发展。
业内人士认为,监管部门引入做市商机制,可以缓解市长/市场波动,同时提高市长/市场活动度。科学创新版做市商系统有望提高科学创新版流动性,加强价格发现,提高稳定性,有助于科学创新版的长期发展,将成为“科学创新突破”的重要动力之一。
明确做市商的权利和义务
科学革新版开放后,一直实行试点登记制,统筹推进发行、上市、信息公开、交易、退出等基础制度改革,经受住了市长/市场的检验。目前,科学革新版开放三周年,市长/市场运行平稳。上交所引入目前市场上的机制,有助于进一步提高科学创新板块股票的流动性,提高市场的韧性,推进板块建设。
具体来说,实施细则共5章28条,主要内容如下:
第一,明确城市服务的申请和终止。获得科学创新板股票市服务申请申报制、上市证券超交易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可以提交至上交所,为具体的科学创新板股票提供城市服务。
终止时,做市商在特定科学创新板股票终止时申请交易业务的,一年内不能再次申请同一科学创新板股票的市交易业务。做市商申请终止所有科学创新板股票的城市交易业务,一年内不能再次申请科学创新板股票的城市交易业务。
二是明确做市商的权利和义务。市场商开展视距业务,应符合上交所的市指标相关要求。另一方面,上交所定期评价做市商,对积极履行义务的做市商给予交易费减免等措施。
上交所根据市指标、市绩效和合规情况定期评价市服务,市服务评价分为AA、A、B、C、D 5个等级。
资料来源:上海交通站
如果做市商连续两个月将某科学革新版股票提供的市服务评为d,上交所可以终止特定科学革新版股票进行超视距业务。如果做市商的年度综合评价结果是D或做市商的年度综合评价结果是C,排名最后10%,上海证券交易所就可以终止所有科学创新版股票作为城市交易业务。
第三,明确做市商监督管理。做市商应完善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建立风险防范和业务隔离机制,确保合规有序地开展市长/市场交易业务。实施细则还强调,上交所可以根据市长/市场成果和监管要求对市长/市场商人进行现场或非现场检查。
超过10家经纪人“跃跃欲试”
关于市场上的准入条件,证监会初期参与试点证券公司除了具备完善的工作方案、专家、技术系统等外,还必须满足关于资本力量、合规风控能力的两个条件。一个是,最近12个月来,净资本没有持续100亿韩元以上。第二,近三年分类等级在A级(含)以上。据中国证券报记者统计,同时满足这两项指标的券商共有26家。
到目前为止,包括中信证券、中信建投资、华泰证券、国泰君安等在内的10多家券商表示,计划申请科学创新版股票超视距业务。
财通证券在《关于审议开展科创板股票做市交易业务的议案》中表示,申请科学创新版股票时的业务资格有三个主要必要性。这有助于提高业界影响力、促进内部协同作用、扩大收益来源。
“假设券商市值在1%-4%之间,科学创新版全市规模预计在500亿-2100亿韩元之间。引入中性假设市长/市场后,成交量增加到550亿韩元/天,行情差异为0.5%,行情交易费为20%,预计每年达到100-130亿韩元。以90%的利润率衡量,带来的增量利润约为90-117亿元人民币。如果公司成为第一个示范券商,就有可能占据先发制人的机会。”再痛权进一步表示。
中国银河证券分析师武平认为,通过市场,券商可以获得价格差异收入,扩大收入来源。另一方面,作为市场,头部券商将为发展资产负债表业务、推进再资本化转型指明新方向,抗周期能力将进一步提高。
进一步发挥科学革新版改革的“试战”作用
上交所表示,引进科学创新版做市商机制是不断完善资本市场基础制度,进一步发挥科学创新版改革“试战”作用的重要举措。
兴业证券战略组对照部分混合交易制度为主的海外资本市场整理了科
创板做市商制度的四大特征,包括:上交所对科创板做市商的资质要求更高;相比于海外交易所,科创板所允许的买卖价差更低;不同于其他交易所的最小报价单位多以数量单位为主,科创板股票的报价单位以金额单位为主;做市商退出做市的条件比纳斯达克严格。在业内人士看来,未来,做市商制度有望从科创板扩容至其他板块。财通证券表示,虽然科创板做市商业务的市场空间短期内不大,但长期有望推广至主板和创业板。
中国证券业协会党委书记、会长安青松日前在《清华金融评论》撰文称,实行注册制是探索完善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的创新实践,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是建设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的原则和目标,要持续推动中国特色投资者保护的创新实践。其中包括逐步推广做市商制度,发挥其价格发现和“稳定器”作用,减少市场非理性行为和“羊群效应”,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
编辑:李若愚 张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