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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申报未立项】中科院发出7号科学技术奖励申报,强调在进入科学研究之前进行伦理审查。

时间:2023-03-07 17:26:39 阅读: 评论: 作者:佚名

资料来源:中国新闻网

中新社北京5月11日电(记者孙子法)记者11日在中国科学院(中科院)当天举行的2022年科研诚信建设工作视频会上发表了《关于在科技奖励推荐过程中常见问题的诚信提醒》,对中科院科研机构和科技人员明确提出了7项警告和相应的7项反对。

其中,在伦理审查中要求提交伦理审查资料时,必须提供原始的伦理审查结果。强调伦理审查作为相关科学研究的先行条件,应在科研项目开始前进行,在研究过程中进行必要的跟踪审查和补充审查。反对为了举报奖项而临时进行伦理审查。

最近发布的《关于在科技奖励推荐过程中常见问题的诚信提醒》表示,为了确保科技奖推荐、申报过程的规范性和真实性,提高推荐机构及推荐人的责任意识,中科院科学伦理委员会办公室根据科研活动全过程诚信管理要求,结合当前科技奖申报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提醒科研机构和科技人员,倡导科技奖申报过程中诚实可靠的行为。

这一诚信提醒包括:“申报奖相关资料的虚假情况”、“申报项目签署和完成者排名与实际情况不一致”、“推荐单位未按规范程序申报相关补偿”、“未经协商单独申报多机构合作成果”、“申报奖励临时补充伦理审查资料”、“研究成果的学术价值、示范效果和经济效果科长”

同时,目标提出7种反对:反对任何虚假行为。反对不经过民主协商,根据个别完成奖项的意志决定完成人和排名顺序的行为。反对推荐机关不履行审查把关义务,只委托完成人填写资料,并将资料直接转交获奖部门。反对绕过合伙人或在各方不达成一致的情况下申报奖项。反对为了举报奖项而临时进行伦理审查。反对夸大研究结果的实际价值。反对学术权威利用职务便利性、学术声誉、人际关系等介入审查过程。

这是中科院科学伦理委员会自2018年以来每年发布的第五次诚信警告,前四次分别为《关于在学术论文署名中常见问题或错误的诚信提醒》 《关于在生物医学研究中恪守科研伦理的提醒》 《关于科研活动原始记录中常见问题或错误的诚信提醒》 《关于在公众媒体上发布学术成果常见问题或错误的诚信提醒》 010-30000。(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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