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工程采购施工(EPC)EPC模型中,工程不仅可以包括具体的设计工作,还可以包括整个建设项目内容的总体规划以及整个建设项目实施组织管理的规划和具体工作。Procurement更多的是指专业设备、材料的采购,而不是一般的建筑设备材料采购。“构建”应该翻译成“建设”,包括施工、安装、测试、技术培训等。
但是从税务的角度来看,上述业务最终是兼营处理还是混合销售处理,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一直没有给出明确的政策规定。在实践工作中,各地税务机关的要求也不完全相同。例如,在营改增过程中,河南国税回答说,EPC业务不属于混合销售行为,属于兼营行为,纳税人必须对EPC合同的各项业务分别计算。也就是说,要根据适用于各项业务的税率分别计算销项税。深圳国税的答复是:建筑企业应受业主委托,根据合同合同,根据工程建设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调试等全过程或不同阶段的EPC工程项目,按照建设服务缴纳增值税。
参考《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中外合作办学等若干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42号)规定,一般纳税人在销售采购机械设备的同时提供安装服务,如果已经按照兼营相关规定分别计算机械设备和安装服务的销售,安装服务可以根据甲公宅选择简单的计税方法计税。
笔者认为,在EPC项目中,施工公司如果能分别计算机器设备和安装服务的销售情况,就可以根据销售货物和安装服务分别缴纳增值税。设计服务也要按照兼营原则处理,更符合增值税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