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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西区高新申报机构】@吉林人这些机关招人

时间:2023-03-03 19:34:36 阅读: 评论: 作者:佚名

2020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

向社会公开招考

专业技术职务文职人员公告。

根据《中国人民解放军文职人员条例》及相关政策规定,根据全军的统一部署,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将于2020年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职务文职人员。关于相关问题的公告如下。

一、招聘考试职位

省军区系统所属老干部服务保障机构、省军区及军分区直属单位专业技术文职人员职位、司机、炊事员、卫生员、监督班长、保管员、出纳、文职人员等技术职务、公务员、收发员、通信员、勤务班副班长等一般职务

二、考试大象

招募对象是符合规定报考条件的社会人员,其中定向招募对象是军队烈士、因公牺牲的军人的配偶子女、现役军人配偶。

计划于2020年冬季退伍并选择自主就业安置方式的三级上司以下士兵,经报团以上单位政治工作部门批准,可以报考。

三、应试条件

(a)政治条件。报考人员必须符合军队招聘文职人员的政治审查的标准条件。

(二)资格条件。报考专业技术3级至5级技术公职,必须分别取得相应专业(工种)的高级技术、中级技术和初级技术职业资格。其中,报考车辆驾驶专业的人必须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或《中国人民解放军军车驾驶证》,具有职业资格证书或符合准驾车型要求。报考一般单位,必须具备相应的专业水平或工作能力。

(三)学历条件。报考技术公职要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一般公职要有高中(中专)以上学历。

(d)年龄条件。报考专业技术3级、4级职位的人年龄不超过35岁。报考专业技术5级、一般工作岗位的人不超过30周岁。

(e)身体条件。报考人员应符合军队聘用文职人员进行体检的标准条件。

户籍条件。报考对象的户籍所在地必须与用人单位属于同一个省(自治区、直辖市)。

(七)其他条件。在满足上述基本条件的前提下,具体的报考条件应由用人单位根据职位决定。

计算应试者年龄的截止日期为2020年6月30日,获得学历和职业资格的截止日期为2020年12月31日。

四、招募程序

(a)公布招募信息。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通过军队人才网(网站:或)发布公告,公布招聘考试计划。

(b)在线登记。申请期限为10月10日8336000 ~ 10月15日18336000。考生根据招聘信息登录军队人才网《2020年军队面向社会公开招考专业技能岗位文职人员报名系统》,根据报名程序和要求如实填写个人信息,选择用人单位和招聘岗位。选择职位时,要逐项确认本人是否符合相应条件,以个人理由填写错误信息,误报职位的责任由自己承担。

考生可在申请截止时间前使用网上支付方式缴纳报名费人民币50元。应试者缴费成功,打印申请接受者进行有效登记。缴纳学费后不更改报考信息和退款。

(三)奖金积分资格审查。对通过注册资格审查并取得理论考试有效成绩的军列属等实行加分优惠政策。其中,军队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的配偶子女、理论考试成绩加了10分。现役军人、当年退役军人、现役士兵、现役干部转入文职人员配偶子女,在军队工作年限在5年以上的美帝院士会上,文职招聘人员、社会用人人员、服役年限在5年以上、获得优秀士兵(或获奖)以上奖励的退役优秀大学生士兵,理论考试成绩加5分。

军队在执行一线新冠防治任务的美帝院士会上,可派遣文职录用人员、非现役公职人员、社会用人人员、退役大学生士兵,在满足上述规定加分条件的基础上,为理论考试成绩再增加5分。其中,属于军队烈士、因公牺牲军人配偶子女的累计加分不超过15分。现役军人、当年退役军人、现役士兵、现役干部转为文职人员配偶子女的情况下,累计加分不超过10分。

应试者在网上申请时,同时上传享受加分待遇的证明资料。截至10月20日,省军区(警备区)通过网上审查和现场验证,确认了加分资格,并进行了申报。没有参加现场验证的人不会得到加分。

(d)考试审查。报考人员可于10月30日9336000 ~ 11月7日9336000通过军队人才网打印本人的准考证,届时根据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各省军区(警备区)集中组织的理论考试和功能评价。理论考试,技术评价满分都是100分。

理论考试时间统一为11月7日上午9:00 ~ 11:00(政治理论20分,专业知识80分)。省军区(警备区)根据职位计划招聘1:5人的比例,根据理论考试成绩(包括政策加分),从高到低确定了合格者名单,并公布在军队人才网上。用人单位或其上级单位以审查原件的方式,组织对入围者进行资格条件审查,入围人员及资格条件审查不合格者不参加技术审查。

技术审查截止到11月30日(运营技能60分,综合素质40分),具体时间表和形式方法由各省军区(经费

区)确定,并通过电子邮件、电话等形式通知资格条件审核通过人员。

理论考试和技能考核总成绩按照百分制折算,其中理论考试成绩(含政策加分)占40%,技能考核成绩占60%。

(五)确定预选对象。12月15日前,用人单位按照计划招考人数1:2的比例,根据理论考试和技能考核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预选对象,其中,技能考核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作为预选对象;总成绩相同的,依次按照技能考核成绩、操作技能分项成绩确定排名。

(六)体格检查和政治考核。12月25日前,用人单位的上级单位统一组织预选对象进行体检。体检在规定的医疗机构进行。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果3日内,向用人单位申请一次复检。其中,对可通过服用药物或者其他治疗手段影响检查结果的项目,体检医疗机构不予复检,体检结论以初检结论为准。符合规定需要复检的,由用人单位组织实施,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合格的预选对象由用人单位组织进行政治考核,政治考核工作于12月31日前完成。2020年退役士兵采取协调原服役团级以上单位政治工作部门出具组织鉴定材料的方式进行政治考核,视情组织延伸考核。

(七)确定拟录用对象和公示。2021年1月10日前,对体检和政治考核合格的预选对象,用人单位根据考试考核总成绩确定拟录用对象。2021年1月20日前,逐级上报拟录用对象名单,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通过军队人才网对外公示,同时公布监督受理电话和电子邮箱,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天。用人单位同步将拟录用情况,通过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告知拟录用对象并通知到岗试用。

拟录用对象自愿放弃拟录用资格的,用人单位可以按照理论考试和技能考核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从体检和政治考核合格的预选对象中递补。

(八)审批录用。2021年2月底前,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政治工作局审批拟录用对象名单。首次聘用合同期限按照军队文职人员聘用合同管理有关规定执行,起始日期统一从2021年1月1日起算。新录用人员实行试用期,时间为2个月。新录用人员名单,逐级报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备案。

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招考岗位要求学历和职业资格,以及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新录用人员,取消录用资格。

五、温馨提示

根据有关政策法规,专业技能岗位文职人员的聘用管理和福利待遇有别于管理岗位和专业技术岗位文职人员,均实行聘用制、签订聘用合同。本次公开招考专业技能岗位文职人员理论考试和技能考核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各省军区(警备区)设立招考咨询电话,可从岗位计划中查看。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招考咨询电话:010-66739311(10月9日10:00后开通)。

2020年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面向社会公开招考专业技能岗位文职人员工作最终解释权归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

点击下载:

军委国防动员部2020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考专业技能岗位文职人员计划

点击下载:军委国防动员部2020年技能文职招考考生须知(理论考试)

2020年四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暨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公告

(2号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关于积极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全面做好2020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吉人社联字【2020】13号)、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关于全面建立和进一步完善全省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公开招聘制度意见的通知》(吉政办发〔2010〕16号)和中共吉林省委组织部、吉林省人社厅《关于积极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全面做好2020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2020年四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暨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四平市铁西区教育局、四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四平市残疾人联合会计划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1名,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17名,具体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2020年四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号公告)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附件2:《2020年四平市事业单位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2号公告)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

二、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3.遵守纪律、品行端正。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招聘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4年10月1日--2002年10月1日期间出生)。获得博士研究生学历人员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2020年毕业的应届高校毕业生不受年龄限制。年龄计算时间点均以2020年10月1日为准(以本人身份证出生日期为准)。

(二)岗位条件

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学历、专业、执业(职业)资格等其它条件详见附件1、附件2。认真落实《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4号)文件精神,对涉及岗位做好相关实施工作。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考试组织部门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3.在读的非2020年毕业生(2021年1月1日后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考生不视为2020年毕业生。同时,全日制在读的非2020年毕业生不得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4.现役军人。

5.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回避情形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所有参与方以及可能影响公正的特定关系人需要回避的,参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执行。

(五)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的范围

此次设置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岗位17个,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范围为:2020年毕业的高校毕业生,以及2018年和2019年毕业且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统招高校毕业生〔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形式

采取实地现场报名方式组织报名。

(二)报名时间

2020年10月9日至2020年10月10日

上午8:30-11:30 下午1:30-4:30

(三)报名地点及咨询电话:

铁西区教育局公开招聘、专项招聘报名地点:四平市铁西区政府报告厅一楼小会议室(海丰大路2118号);报名咨询电话:0434-3272910、(潘老师)、(李老师)。

四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开招聘报名地点:四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一楼大厅(红嘴经济技术开发区兴红路1588号);报名咨询电话:0434-3215867、3599850。

四平市残疾人联合会公开招聘报名地点:四平市残疾人康复中心四楼(铁西区师院北街617号);报名咨询电话:0434-3247005、6099369。

(四)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等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资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

2.填写《2020年四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暨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2号公告)报名登记表》(附件3)一式三份;

3.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每名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资格审查通过后不能再改报其它岗位。

5.已在2020年7月9日四平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的《2020年四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暨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公告》中所列岗位报名并审查通过的人员,此次不允许报名。

(五)资格审查

审查时间:2020年10月9日至2020年10月10日,上午8:30-11:30 下午1:30-4:30

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成立资格审查小组,负责对报考人员的报名信息和资格进行审查。

(六)开考比例

本次招聘,各岗位均不设开考比例。

(七)打印准考证

1.《准考证》打印时间另行通知。

2.笔试的时间、地点和要求以准考证为准,所有考生在面试时需持有笔试准考证。

(八)注意事项

1.考生只能用第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对使用第一代身份证报名或考试的视为无效。

2.考生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恶意报名扰乱报名秩序或编造虚假信息骗取报名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体检、聘用等相关资格。

3.考生报名时所申报的专业名称必须与毕业证书上的完全一致。

4.国外留学归国人员需提供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请考生务必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否则,后果自负。(如电话不通,发送短信视为通知送达)。

四、防疫相关要求

1.考生应在进入报名场地前通过微信扫描“吉祥码”、查看“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并测温。“吉祥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为绿码的考生,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方可进入报名场地。

2.考生应自备符合防疫要求的一次性医用口罩,除身份确认需摘除口罩以外,应全程佩戴,做好个人防护。

五、招聘考试

本次专项招聘考试,在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科目名称为《通用知识》。笔试成绩实行百分制,满分为100分。考试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考生考试时需携带《准考证》、报名时使用的第二代身份证进入考场。

根据《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征兵工作的意见》(吉政发[2016]25号)文件规定,对参加公开招聘报名中,凡在我省参军入伍并服役期满、退出现役,且符合报考条件的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笔试成绩初始成绩加5分。请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在10月11日15时前,将本人退伍证件,以及学历、学位证件等送至四平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地址:四平市铁西区市府路59号),逾期不送达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公告所涉及的优惠政策。

由于阅卷工作采用分数处理自动化系统,没有人工登分、核分过程,除了缺考、违纪、零分等特殊情况外,不接受考生查分申请。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笔试考试结束后,考生可在四平市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笔试成绩。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与面试人选数1:3比例依次确定拟面试人选。实际面试人选数达不到1:3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多人并列进入1:3比例的,一并确定为拟面试人选。

(二)面试

根据进入面试考生报考岗位不同,分别采取结构化面谈法(现场答辩)、讲课法等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适应岗位等相关能力。面试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满分100分,及格线为60分。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和方式在四平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考试总成绩,招聘考生考试总成绩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其中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如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符合优先聘用条件的优先聘用(如在我省参军入伍并服役期满、退出现役的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在其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及以上者优先);没有符合优先聘用条件的,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面试成绩仍相同的,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人选)。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三)递补

各环节不进行递补。

六、体检与考察

根据考生总成绩,对专项招聘人员按照招聘计划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工作由四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并结合事业单位实际用人需求情况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在面试结束后,通过四平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体检合格的,由用人单位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及是否构成回避关系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在规定的时间内不能完成体检的,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

七、公示

经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四平市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日。

八、聘用

(一)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二)2021年以后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不办理聘用手续(其中毕业证、学位证有一个日期为2020年的,可视为2020年毕业生)。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三)符合《关于进一步放活事业单位人才交流的意见(试行)》(吉人社联字〔2016〕45号)文件的可按规定享受相关待遇。

九、注意事项

对于招聘过程中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十、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四平市人民政府网站:,为2020年四平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信息发布的工作网站,请考生注意查询。

报名咨询电话:请拨打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中各招聘岗位提供的报名咨询电话。

此公告如有未尽事宜,有关专项招聘公告(补充公告)通过四平市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发布,请注意查询。

四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9月30日

附件:

1:《2020年四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号公告)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

2:《2020年四平市事业单位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2号公告)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

3:《2020年四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暨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2号公告)报名登记表》

吉林省民航机场集团公司招聘简章

吉林省民航机场集团公司为首都机场集团全资子公司,下辖长春龙嘉国际机场、延吉朝阳川国际机场、长白山机场、通化三源浦机场、白城长安机场。为满足工作需要,拟招收工作人员若干名。

一、招聘要求及岗位职责

(一)航空配餐公司职工食堂厨师:年龄40周岁(含)以下,高中(含)以上学历,身体健康,具有中级(含)以上厨师等级证书,有厨师从业经历和餐饮管理经验者优先。工作地点长春龙嘉国际机场。

主要负责职工食堂餐食加工制作,保障食品安全。

(二)航空配餐公司职工食堂面点师:年龄40周岁(含)以下,高中(含)以上学历,身体健康,具有中级(含)以上厨师等级证书,有厨师从业经历和中点烤焙经验者优先。工作地点长春龙嘉国际机场。

主要负责职工食堂面点制作,保障食品安全。

(三)能源管理部水暖维修工:年龄30周岁以下,中专及以上学历,持焊工证,有供热企业维修经验优先。工作地点长春龙嘉国际机场。

主要负责长春机场供水保障与系统至末端的维护工作。

(四)能源管理部司炉工:35周岁以下,中专及以上学历,具备司炉证,有链条锅炉经验及水暖设备维修能力者优先考虑。(实习期内考取压力容器证、低压电 工证、焊工证),工作地点长春龙嘉国际机场。

(五)能源管理部脱硫运行员(季节工):50周岁以下,中专以上学历,有1年以上脱硫运行经验,有供暖设备维修能力者优先考虑。工作地点长春龙嘉国际机场。

(六)能源管理部上煤工(小时工):58周岁以下,初中以上学历,身体健康,能胜任其本职工作。工作地点长春龙嘉国际机场。

(七)能源管理部铲车司机(小时工):58周岁以下,初中以上学历,具备B2及以上驾驶证,有装载机操作证,有驾驶自卸车、铲车经验者优先考虑。工作地点长春龙嘉国际机场。

(八)能源管理部脱硫加药工(小时工):58周岁以下,初中以上学历,身体健康,能胜任其本职工作。工作地点长春龙嘉国际机场。

二、报名条件及录用办法

(一)现实表现良好,无前科劣迹,未参加过国家禁止的组织及其活动,本人及亲属没有修炼“法轮功”行为,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疾病,无违法犯罪记录,能适应本岗位工作的公民。

(二)年龄计算截止至本招聘简章发布之日。

(三)招聘办法:采取公开招收、自愿报名、择优录用的原则,综合考虑应聘者的面试、体检、政审等相关情况择优录用。集团公司对收到的简历择优筛选后确定参加面试人选。本次招聘资格审查、考试、聘用等有关信息将通过电话(短信)方式进行通知,请保持手机通讯畅通。未通过各环节筛选或未聘用人员,不再另行通知,也不另做出解释。如因面试迟到、未收到通知短信等个人原因影响面试的后果自负。

(四)体检由用人单位统一组织实施,费用自理。

(五)参加面试时须携带简历、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报考岗位所需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大专以上学历的需提供学信网打印的有效期内的学历认证报告1份。

(六)报名邮箱:

jlzhaopin@ca。联系人:周女士。

请报名人员认真填写招聘简章附的报名表,并以附件形式发送至报名邮箱,邮件主题格式为(例:张三—候机服务员)。报名截止日期:2020年10月8日下午4:00。

如出现发送的报名表格式不正确、简历或信息填写不全等情况,不予受理。另外,曾参加过我单位招聘体检不合格或上报虚假信息的人员,报名不予受理。

三、劳动报酬及其他待遇

(一)工资性收入:

食堂管理部厨师、面点师每月工资性收入5200元左右;

水暖维修工每月工资性收入4000元左右;

司炉工每月工资性收入4200元左右;

脱硫运行员每月工资性收入4500元左右(税后);

上煤工、脱硫加药工每月工资性收入2000元左右(税后);

铲车司机每月工资性收入2500元左右(税后)。

年底根据安全和经营业绩情况,统一发放奖金。

(二)单位设有倒班宿舍和食堂,每月给予一定的伙食补贴,不报销异地通勤费用。

(三)根据工作需要,统一配发劳动保护用品。因个人原因提前终止劳动合同的,须按劳动保护用品使用剩余期限折价收取费用。

(四)工作满一年后,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年休假待遇,年休假期间,视同出勤,工资照发。

(五)工作期间,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度。

(六)社会保险待遇,按国家和集团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七)被录用者必须满足岗位录用条件,遵守用人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否则,按集团公司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四、特别声明

集团公司郑重声明,吉林省民航机场集团公司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规范操作,择优录取的原则,历次招聘从不设置任何代理人或代理机构,也不收取任何费用,希望社会各界谨防不法谣言,以免上当受骗!凡采取行贿受贿等不正当手段被录用的,一经发现,予以解除劳动合同,请予监督。

吉林省民航机场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

二〇二〇年十月二日

请扫描下方链接下载报名附件

2020年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临床医院

高层次人才招聘公告(五)

根据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临床医院发展规划和人才梯队建设需要,面向社会招聘高层次人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共招聘高层次人才1名。

二、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1974年10月12日至2002年10月12日期间出生)。年龄计算时间点均以10月12日为准(以本人身份证出生日期为准)。

(二)岗位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考试组织部门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3.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4.现役军人;

5.“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及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等未达到现工作地、单位或岗位要求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6.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

现场报名时间:2020年10月12日(9:00—11:30,14:00—16:00)。

报名地点:吉林省长春市净月高新技术开发区净月大街1643号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临床医院人力资源部(B座12楼1209室);

(二)报名所需材料

1.报名人员须填写《报名登记表》(附件1,从网上下载打印填写);

2.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不同阶段毕业证、学位证,专业技术资格证、执业证、外语等级证、工作经历证明(在职证明、劳动合同或社保缴费证明)等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原件现场审核后返还本人,复印件留存;

3.报名人员不同阶段学信网学籍在线查询(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历在线验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各一份;

4.报名人员近期白底(6个月内)正面1寸免冠照片1张;

5.若报名人员为留学回国人员,除需提供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6.同岗位相关的其他佐证材料。

(三)相关事项

1.请报名人员将相关材料在指定时间内报送至指定地点,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的计算截止时间点为2020年10月12日,即到2020年10月12日,累计工作时间每达到12个月计为1年(全日制在读期间不能视为工作经历进行累计计算)。

4.请报名人员确保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四)资格审查

医院成立资格审查小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五)开考比例。

本次公告岗位不设开考比例。

四、招聘考试(考核)

医院结合实际用人需求成立考核小组,采取直接考核方式对考生是否符合岗位资格条件进行评价。考核结果在医院官网进行公布。

五、体检与考察

考试结束后,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在指定的医院统一组织进行,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并结合行业规则确定。

体检合格的考生,由医院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考生在体检、考察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或违法违纪情况等导致体检、考察结果不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公示

经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医院官网(http://www.czdsfy.cn/)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七、聘用

(一)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二)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三)在办理聘用手续前自动放弃的人员,取消聘用。在职人员报考的,在办理聘用手续时无法与原单位依法解除人事(劳动)关系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

八、注意事项

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考试、证件审核、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骗取应聘资格的,均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同时,对于招聘过程中应聘人员、负责招聘的工作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可向我院纪检部门举报,一经核实,严肃处理。

九、其他事宜

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临床医院官网(http://www.czdsfy.cn/)是我院发布招聘启事的官方网站。有关招聘事项及各种通知等信息,均通过工作网站进行发布,请考生注意查询。我院在招聘过程中不收取任何费用,我院从未授权或委托第三方(含其他任何机构、个人)进行招聘活动。望应聘者提高警惕,慎防受骗。

本次招聘工作由医院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纪检部门全程监督。

联系人:孙老师

联系电话:0431-89912501

人力资源部邮箱:sfyrsk_3713@126.com

纪检监督邮箱:changzhongsanfyjj@163.com

附件

高层次人才引进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五).xlsx

附件1:

报名登记表.xls

2020年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临床医院

人才招聘公告(六)

根据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临床医院发展规划和人才梯队建设需要,面向社会招聘人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共招聘工作人员14名。具体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其资格条件详见《2020年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临床医院人才招聘岗位条件一览表(六)》(附件1)。

二、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79年10月12日至2002年10月12日期间出生)。年龄计算时间点均以10月12日为准(以本人身份证出生日期为准)。

(二)岗位条件

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学历、专业、工作经历等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考试组织部门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3.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4.2021年7月31日后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不得报考;

5.现役军人;

6.“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及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等未达到现工作地、单位或岗位要求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7.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

现场报名时间:2020年10月13日(9:00—11:30,14:00—16:00)。

报名地点:吉林省长春市净月高新技术开发区净月大街1643号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临床医院人力资源部(B座12楼1209室);

(二)报名所需材料

1.报名人员须填写《报名登记表》(附件2,从网上下载打印填写);

2.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不同阶段毕业证、学位证,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及在校成绩单,专业技术资格证、执业证、外语等级证、工作经历证明(在职证明、劳动合同或社保缴费证明)等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原件现场审核后返还本人,复印件留存;

3.报名人员不同阶段学信网学籍在线查询(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历在线验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各一份;

4.报名人员近期白底(6个月内)正面1寸免冠照片1张;

5.若报名人员为留学回国人员,除需提供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6.同岗位相关的其他佐证材料。

(三)相关事项

1.请报名人员将相关材料在指定时间内报送至指定地点,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的计算截止时间点为2020年10月12日,即到2020年10月12日,累计工作时间每达到12个月计为1年(全日制在读期间不能视为工作经历进行累计计算)。

4.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5.请报名人员确保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四)资格审查

医院成立资格审查小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五)开考比例

本次公告各岗位不设开考比例。

四、招聘考试(考核)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技能操作考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985、211院校毕业生,“双一流”毕业生,省级以上专业相关技能大赛获奖人员根据岗位实际需求情况简化考试流程,具体考试安排将在医院官网(http://www.czdsfy.cn/)公布。

五、体检与考察

考试结束后,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在指定的医院统一组织进行,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并结合行业规则确定。

体检合格的考生,由医院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考生在体检、考察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或违法违纪情况等导致体检、考察结果不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公示

经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医院官网(http://www.czdsfy.cn/)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七、聘用

(一)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二)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三)在办理聘用手续前自动放弃的人员,取消聘用。在职人员报考的,在办理聘用手续时无法与原单位依法解除人事(劳动)关系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

八、注意事项

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考试、证件审核、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骗取应聘资格的,均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同时,对于招聘过程中应聘人员、负责招聘的工作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可向我院纪检部门举报,一经核实,严肃处理。

九、其他事宜

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临床医院官网(http://www.czdsfy.cn/)是我院发布招聘启事的官方网站。有关招聘事项及各种通知等信息,均通过工作网站进行发布,请考生注意查询。我院在招聘过程中不收取任何费用,我院从未授权或委托第三方(含其他任何机构、个人)进行招聘活动。望应聘者提高警惕,慎防受骗。

本次招聘工作由医院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纪检部门全程监督。

联系人:孙老师

联系电话:0431-89912501

人力资源部邮箱:sfyrsk_3713@126.com

纪检监督邮箱:changzhongsanfyjj@163.com

附件1:

2020年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临床医院人才招聘岗位条件一览表(六).xlsx

附件2:

报名登记表.xls

2020年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临床医院

人才招聘公告(七)

根据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临床医院发展规划和人才梯队建设需要,面向社会招聘人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共招聘工作人员13名。具体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其资格条件详见《2020年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临床医院人才招聘岗位条件一览表(七)》(附件1)。

二、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79年10月12日至2002年10月12日期间出生)。年龄计算时间点均以10月12日为准(以本人身份证出生日期为准)。

(二)岗位条件

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学历、专业、工作经历等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考试组织部门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3.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4.2021年7月31日后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不得报考;

5.现役军人;

6.“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及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等未达到现工作地、单位或岗位要求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7.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

现场报名时间:2020年10月14日(9:00—11:30,14:00—16:00)。

报名地点:吉林省长春市净月高新技术开发区净月大街1643号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临床医院人力资源部(B座12楼1209室);

(二)报名所需材料

1.报名人员须填写《报名登记表》(附件2,从网上下载打印填写);

2.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不同阶段毕业证、学位证,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及在校成绩单,专业技术资格证、执业证、外语等级证、工作经历证明(在职证明、劳动合同或社保缴费证明)等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原件现场审核后返还本人,复印件留存;

3.报名人员不同阶段学信网学籍在线查询(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历在线验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各一份;

4.报名人员近期白底(6个月内)正面1寸免冠照片1张;

5.若报名人员为留学回国人员,除需提供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6.同岗位相关的其他佐证材料。

(三)相关事项

1.请报名人员将相关材料在指定时间内报送至指定地点,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的计算截止时间点为2020年10月12日,即到2020年10月12日,累计工作时间每达到12个月计为1年(全日制在读期间不能视为工作经历进行累计计算)。

4.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5.请报名人员确保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四)资格审查

医院成立资格审查小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五)开考比例

本次公告各岗位不设开考比例。

四、招聘考试(考核)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技能操作考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985、211院校毕业生,“双一流”毕业生,省级以上专业相关技能大赛获奖人员根据岗位实际需求情况简化考试流程,具体考试安排将在医院官网(http://www.czdsfy.cn/)公布。

五、体检与考察

考试结束后,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在指定的医院统一组织进行,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并结合行业规则确定。

体检合格的考生,由医院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考生在体检、考察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或违法违纪情况等导致体检、考察结果不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公示

经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医院官网(http://www.czdsfy.cn/)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七、聘用

(一)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二)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三)在办理聘用手续前自动放弃的人员,取消聘用。在职人员报考的,在办理聘用手续时无法与原单位依法解除人事(劳动)关系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

八、注意事项

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考试、证件审核、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骗取应聘资格的,均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同时,对于招聘过程中应聘人员、负责招聘的工作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可向我院纪检部门举报,一经核实,严肃处理。

九、其他事宜

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临床医院官网(http://www.czdsfy.cn/)是我院发布招聘启事的官方网站。有关招聘事项及各种通知等信息,均通过工作网站进行发布,请考生注意查询。我院在招聘过程中不收取任何费用,我院从未授权或委托第三方(含其他任何机构、个人)进行招聘活动。望应聘者提高警惕,慎防受骗。

本次招聘工作由医院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纪检部门全程监督。

联系人:孙老师

联系电话:0431-89912501

人力资源部邮箱:sfyrsk_3713@126.com

纪检监督邮箱:changzhongsanfyjj@163.com

附件1:

2020年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临床医院人才招聘岗位条件一览表(七).xlsx

附件2:

报名登记表.xls

2020年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临床医院

人才招聘公告(八)

根据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临床医院发展规划和人才梯队建设需要,面向社会招聘人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共招聘护理人员23名。

二、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27周岁以下(1992年10月12日至2002年10月12日期间出生)。年龄计算时间点均以10月12日为准(以本人身份证出生日期为准)。

(二)岗位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考试组织部门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3.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4.2020年7月31日后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不得报考。

5.现役军人;

6.“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及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等未达到现工作地、单位或岗位要求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7.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

现场报名时间:2020年10月15日(9:00—11:30,14:00—16:00)。

报名地点:吉林省长春市净月高新技术开发区净月大街1643号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临床医院人力资源部(B座12楼1209室);

(二)报名所需材料

1.报名人员须填写《报名登记表》(附件1,从网上下载打印填写);

2.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不同阶段毕业证、学位证,专业技术资格证、执业证、外语等级证、工作经历证明(在职证明、劳动合同或社保缴费证明)等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原件现场审核后返还本人,复印件留存;

3.报名人员不同阶段学信网学籍在线查询(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历在线验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各一份;

4.报名人员近期白底(6个月内)正面1寸免冠照片1张;

5.若报名人员为留学回国人员,除需提供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6.同岗位相关的其他佐证材料。

(三)相关事项

1.请报名人员将相关材料在指定时间内报送至指定地点,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的计算截止时间点为2020年10月12日,即到2020年10月12日,累计工作时间每达到12个月计为1年(全日制在读期间不能视为工作经历进行累计计算)。

4.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5.请报名人员确保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四)资格审查

医院成立资格审查小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五)开考比例

本次公告各岗位不设开考比例。

四、招聘考试(考核)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技能操作考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省级以上护理技能大赛获奖人员根据岗位实际需求情况简化考试流程,具体考试安排将在医院官网(http://www.czdsfy.cn/)公布。

五、体检与考察

考试结束后,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在指定的医院统一组织进行,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并结合行业规则确定。

体检合格的考生,由医院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考生在体检、考察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或违法违纪情况等导致体检、考察结果不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公示

经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医院官网(http://www.czdsfy.cn/)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七、聘用

(一)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二)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三)在办理聘用手续前自动放弃的人员,取消聘用。在职人员报考的,在办理聘用手续时无法与原单位依法解除人事(劳动)关系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

八、注意事项

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考试、证件审核、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骗取应聘资格的,均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同时,对于招聘过程中应聘人员、负责招聘的工作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可向我院纪检部门举报,一经核实,严肃处理。

九、其他事宜

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临床医院官网(http://www.czdsfy.cn/)是我院发布招聘启事的官方网站。有关招聘事项及各种通知等信息,均通过工作网站进行发布,请考生注意查询。我院在招聘过程中不收取任何费用,我院从未授权或委托第三方(含其他任何机构、个人)进行招聘活动。望应聘者提高警惕,慎防受骗。

本次招聘工作由医院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纪检部门全程监督。

联系人:孙老师

联系电话:0431-89912501

人力资源部邮箱:sfyrsk_3713@126.com

纪检监督邮箱:changzhongsanfyjj@163.com

附件

2020年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临床医院人才招聘岗位条件一览表(八).xlsx

附件1:

报名登记表.xls

2020年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临床医院

人才招聘公告(九)

根据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临床医院发展规划和人才梯队建设需要,面向社会招聘人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共招聘工作人员6名。具体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其资格条件详见《2020年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临床医院人才招聘岗位条件一览表(九)》(附件1)。

二、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1974年10月12日至2002年10月12日期间出生)。年龄计算时间点均以10月12日为准(以本人身份证出生日期为准)。

(二)岗位条件

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学历、专业、工作经历等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考试组织部门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3.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4.2021年7月31日后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不得报考;

5.现役军人;

6.“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及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等未达到现工作地、单位或岗位要求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7.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

现场报名时间:2020年10月12日(9:00—11:30,14:00—16:00)。

报名地点:吉林省长春市净月高新技术开发区净月大街1643号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临床医院人力资源部(B座12楼1209室);

(二)报名所需材料

1.报名人员须填写《报名登记表》(附件2,从网上下载打印填写);

2.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不同阶段毕业证、学位证,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及在校成绩单,专业技术资格证、执业证、外语等级证、工作经历证明(在职证明、劳动合同或社保缴费证明)等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原件现场审核后返还本人,复印件留存;

3.报名人员不同阶段学信网学籍在线查询(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历在线验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各一份;

4.报名人员近期白底(6个月内)正面1寸免冠照片1张;

5.若报名人员为留学回国人员,除需提供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6.同岗位相关的其他佐证材料。

(三)相关事项

1.请报名人员将相关材料在指定时间内报送至指定地点,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的计算截止时间点为2020年10月12日,即到2020年10月12日,累计工作时间每达到12个月计为1年(全日制在读期间不能视为工作经历进行累计计算)。

4.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5.请报名人员确保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四)资格审查

医院成立资格审查小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五)开考比例

本次公告各岗位不设开考比例。

四、招聘考试(考核)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技能操作考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985、211院校毕业生,“双一流”毕业生,省级以上专业相关技能大赛获奖人员根据岗位实际需求情况简化考试流程,具体考试安排将在医院官网(http://www.czdsfy.cn/)公布。

五、体检与考察

考试结束后,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在指定的医院统一组织进行,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并结合行业规则确定。

体检合格的考生,由医院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考生在体检、考察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或违法违纪情况等导致体检、考察结果不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公示

经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医院官网(http://www.czdsfy.cn/)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七、聘用

(一)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二)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三)在办理聘用手续前自动放弃的人员,取消聘用。在职人员报考的,在办理聘用手续时无法与原单位依法解除人事(劳动)关系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

八、注意事项

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考试、证件审核、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骗取应聘资格的,均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同时,对于招聘过程中应聘人员、负责招聘的工作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可向我院纪检部门举报,一经核实,严肃处理。

九、其他事宜

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临床医院官网(http://www.czdsfy.cn/)是我院发布招聘启事的官方网站。有关招聘事项及各种通知等信息,均通过工作网站进行发布,请考生注意查询。我院在招聘过程中不收取任何费用,我院从未授权或委托第三方(含其他任何机构、个人)进行招聘活动。望应聘者提高警惕,慎防受骗。

本次招聘工作由医院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纪检部门全程监督。

联系人:孙老师

联系电话:0431-89912501

人力资源部邮箱:sfyrsk_3713@126.com

纪检监督邮箱:changzhongsanfyjj@163.com

附件1:

2020年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临床医院人才招聘岗位条件一览表(九).xlsx

附件2:

报名登记表.xls

原标题:@吉林人 这些单位招人啦!

来源:军队人才网、四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长春龙嘉机场、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临床医院官网

编辑:张楠

主编:马楠 监制:姜乃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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