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条件
1.如果2018年1月1日以后定居沈阳,第一次进行深度就业创业,对于非本市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35岁)、全日制本科毕业生(35岁)和技术人员以上(包括技术人员)技术人才(35岁),我市没有任何形式拥有房子,也没有享受。
以沈阳市科技局确定的高科技、科技巨人为例,在科技“双育计划”企业中,2018年1月1日以后引进的第一批用于深度就业的成熟实用人才(原籍、非本市)具有本科以上学历或技术人员以上技术等级,我市不拥有任何形式的住房,不享受我市公租房政策的情况下,用人单位推荐和盖章。
符合上述条件的人员,最多给予2年以下的租赁补贴。其中博士毕业生1250元/月,硕士毕业生850元/月,学士毕业生和技术人员以上技术人才500元/月。
2.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原籍不是本市)为2015年1月1日以后首次在沈阳就业或自主创业的博士(35岁)、硕士(30岁)和首次在沈阳自主创业的学士(25岁),2017年1月1日以后首次在沈阳就业的学士(25岁)
符合上述条件的人最多可获得3年以下的租赁补贴。其中博士毕业生800元/月,硕士毕业生400元/月,学士毕业生200元/月。
以上两点不能交叉或重复。经过申报审查后,符合补助金要求,但因本人原因未能在1年内获得补助金的人将被视为自动放弃。没有及时申报补助金的人不补发。领取补助金的期限必须满足年龄要求。
申报资料
在申实现就业的人根据就业单位的地区而定;在沈实现创业的,根据创业项目所在地,用人单位或个人向各区、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报租赁补贴。
就业创业人员的必备要素
1.《在沈就业创业人员租房补贴申请表》;
2.毕业生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留学回国者提供身份证,教育部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技术人员以上技能人才提供身份证、相应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就业者提供劳动合同原件和复印件,社保缴纳证上加盖单位公章,用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上加盖单位公章。
4.创业者提供创业实体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及加盖印章的复印件、创业实体纳税证明或免税证明。
5.新定居的人必须提供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成熟实用的人才所需的要素
从用人单位到单位登记地所在地区、县(市)人力资源及社会保障局,一律申报租赁补贴。
1.《成熟实用人才租房补贴申请表》;
2.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技术人员以上功能人才提供身份证、相应的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4.社会保障缴费凭证上印有单位公章。
雇主营业执照复印件上印有单位官方印章。
6.辽宁省高新技术企业正组颁发的高新技术、科技巨人、科技“双育计划”企业证书(有效期内)原件和复印件。
走程序
申报区县初审市级审查补贴资金分配
申报时间
租赁补贴由各区、县(市)人力资源及社会保障局全年受理,每次上半年申报租赁补贴。
表格下载URL
沈阳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接收部门及联系方式
沈阳市人力资源服务和行政执法中心:024-22531302
和平区人才和就业服务中心:024-31912275
沈河区社会事务服务和行政执法中心:024-22898825
黄区人民社会事务局:024-86267667-8102
大同区社会事务服务和行政执法中心:024-88504833
铁西区人民社会局:024-25711356
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社会事务局:024-64689593
沈北新区社会事务服务和行政执法中心:024-89863050
浑南新区人民社会事务局:024-23896588
乌洪区社会事务服务和行政执法中心:024-85831307
苏家屯地区人民社会事务局:024-89121280
江平县社会事务服务和行政执法中心:024-87332035
法库县社会事务服务和行政执法中心:024-87125305
辽中区人力资源服务和行政执法中心:024-87821329
新民市人力资源服务和行政执法中心:024-87851026
政策依据
《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沈仁发[2018] 7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