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
在向我厅和我厅申报住房城乡建设部批准的建筑工程企业资格(包括调查、设计、建筑业、监理、检验资格、安全生产许可证)后,企业应向申报系统提交申报材料(如实填写法定代理人的实际电话号码),并向我厅政务服务窗口提供资质标准,以验证人员的相关证书原件,确保技术负责人、注册
江苏省
综合服务平台建设解决了与市场监督、税务、人事、公安、教育等部门共享数据的难题,企业工商登记、纳税数据、社会保障缴纳、人事学历和身份信息,
建设工程企业(包括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企业)申请了住宅、城市建设部分权批准权限(包括企业和个人业绩)申报的项目业绩。
申请建筑工程和市政公共工程类设计、施工、监理企业资质的业绩项目必须符合法定基本建设程序。成果(包括企业和个人业绩)是以全国平台业绩为基准,没有进入全国平台的业绩,没有被公认为有效的成果。业绩申报至少要向全国平台包括施工许可、竣工验收等主要内容。
申请建筑工程和市政公共工程类专业承包企业资格的业绩项目必须符合法定基本建设程序。成果(包括企业和个人)以省平台业绩和全国平台业绩为基准。企业申请资质以上述工程项目为业绩的,必须经过项目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审查后才能用作业绩申报,未经审查的不视为有效业绩。绩效验证方式以信息化手段为主,结合省平台、全国平台工程项目数据信息、信函查询、现场查询等进行验证工作
河北省
建筑工程、市政公共工程、电力工程、矿山工程、冶金工程、石油化工工程、机械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申请施工总承包一级资格的企业必须在“四高一平台”中输入升级所需的代表工程业绩。升级所需的代表工程在“4库1平台”上的数据等级必须是B级,并且可以接受审查。业绩不在本性上的是,其业绩必须在“4高1平台”上将数据评级定为A级,并能够进入审议。
广东省
单位招聘的从业人员需要通过“三高-平台”进行入职信息登记,平台与省社会保障系统数据对接,确保从业人员(法定代表人除外)的社会保障缴纳信息与用人单位一致,登记信息一致的入职信息。
北京市
建筑业企业素质审批监督系统中增加了异常预警功能,通过对建筑业企业素质审批系统和注册建筑业企业素质审批系统的自动比较,在企业注册建设公司不符合相应素质标准时,系统将发出警报。
安徽省
调整审批方法。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安徽省建设厅《关于开展住房城乡建设部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批权限下放试点工作的通知》(建审函[2021] 48号)实施《承诺制通知》审批方式的资质事项将统一以一般方式予以批准。
加强人力管理。企业申报专业技术人员实行实名制管理,个人需要进行“全程通关”平台实名注册。经过个人验证同意后,企业才能招聘人员进行资质申报。对于专业技术人员中工作单位的频繁变更、外省人员比例过高等异常情况,将加大工作现场核查力度,以专业技术人员的职业资格“巨证”线索严肃查处。
做好业绩验证。根据企业申请组织检查企业业绩及个人业绩,业绩未被严重核查或提出虚假核查意见的,将予以通报。加强监督管理。加强素质审查事后监督力度,在素质审查中发现企业申请材料存在虚假嫌疑的,将加大核查力度,严厉打击挂靠、“巨证”等行为,并将企业诚信记录与行业监督相结合。
山东省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授权试点范围内的建设工程、施工公共公司总承包一级资质、住宅建设工程、施工公共公司监理A级资质。
企业申报业绩在省内,已在全国建设市场监督公共服务平台将数据等级标记为B级,老城区住宅城市建设主管部门向我厅提交了将业绩数据等级标记为A级的申请书。我们厅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及时组织专家到现场进行现场检查,验证通过后,将业绩数据等级调整为A级。
企业申报上述素质时,业绩应可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督公共服务平台查询。对于选择申报承诺制方式的企业,要认真做好企业业绩数据等级B审查工作,在向我厅申请时,要确保申报企业业绩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督公共服务平台上被标为B级。否则我们厅一律不受理。
申报企业原则上只能选择一种申报方法。对于A尚未到达现场的企业,老城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通知企业,允许企业自主选择申报方式。如果选择一般方法,原始标准A申请将自动失效。
原文如下。
广东建设金融企业服务有限公司。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于进一步做好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申报材料真实性查验工作的通知各市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近期,我厅收到部分群众反映企业申报资质冒用人员证书、提供不实材料的来信,为规范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申报工作,维护公平竞争、规范有序的建筑市场环境,经研究,决定进一步做好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申报材料真实性查验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申报我厅权限以及由我厅转报住房城乡建设部审批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含勘察、设计、建筑业、监理、检测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均应在申报系统提交申报材料(如实填写法定代表人真实电话号码)后向我厅政务服务窗口提供资质标准要求人员的相关证书原件进行查验,确保技术负责人、注册执业人员、职称人员、技术工人等人员本人知晓,未提交原件进行查验、提交的原件不符合要求以及本人不知情的,不予受理、不予审查通过。
二、单位及个人对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申报进行投诉举报的,请提供尽量详细的材料,单位举报应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要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真实联系电话、地址。
三、对经查实申报企业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我厅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给予警告、罚款、撤销并限制再次申报资质等处理,对伪造证件等涉嫌违法犯罪行为的将依法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附件:相关文件摘录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2年4月26日
附件
相关文件摘录
1.《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建市〔2015〕20号)第二条第(十五)项:资质受理机关负责核对企业提供的材料原件,核对后退还企业。资质受理机关受理后,申报材料不得修改更换。
2.《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统一实行电子化申报和审批的通知》(建办市函〔2018〕493号)第三条第(二)项:各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国务院国资委管理的企业要加强对企业电子化申报材料真实性查验工作。对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企业,我部将按照《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申报弄虚作假行为处理办法>的通知》(建市〔2011〕200号)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3.《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三十五条 申请企业隐瞒有关真实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的,资质许可机关不予许可,并给予警告,申请企业在1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
第三十六条 企业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的,由原资质许可机关予以撤销;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给予警告,并处3万元的罚款;申请企业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