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北省的统一安排,2022年9月开始全省范围内开展社会保险基数审批工作,机构年金、企业年金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等三种保险均采用河北省人事会一体化平台进行处理。省内各部门的劳资人员为了进行业务运营,在工作中可能会遇到很多难题,笔者做了几次讲解,并编写了指南。这是第一个问题。
请各保险机构在社保颁发的批准基数结束时间之前严格完成批准基数。
流程图说明:
1、如何确定单位基数审批月业务运营流程。
2022年8月和以前开户的企业都要进行今年的基数批准工作。
2022年9月以后开户的企业不需要做这种工作。
2、a阶段相关准则
步骤a根据单位的需求选择任务,有增减(补充)的话工作,增减(补充),直接进行步骤B,最后进行到步骤C。
步骤3、b的相关准则
由于B阶段的工作比较复杂,社会保险局结合当地实际参保情况,区分在线接入和纯在线处理过程。
因此,B阶段的具体操作程序以当地社会保障发放程序为准,此处仅供参考。
B1:养老保险、工伤保险:个人范围-目前在职(保险缴费)个人。
失业保险:2022年新开户或2021年12月无支付批准单位,人员范围-无2021年12月缴费批准单位,人员范围-2021年12月正常应缴和单位中断领取者。
工作人员薪金:
月数是保险人2021年支付工资的月数和工资是2021年支付的工资总和,即年总数,而不是月平均值。如果被保险人是2022年的新职员,工资和月数都是2022年的工资和月数。
注意:不管是2021年的数据还是2022年的数据,只要根据企业申报的年工资总额和月数计算月平均工资,确定人数基数,使月平均工资符合即可。
B2要求的资料以需要游说审查的当地社会保险发出的通知为准,不需要游说审查(市本级、鲁南)直接上传到网报系统。
参加本年度基调补差的人员=在职(保险缴费)人员,即停保人员不补差。
年度工资申报审查通过后发现错误,需要退款,首先要确定年度工资申报审查通过后是否执行了其他工作,如单位工作人员增减或单位当期批准。
如果有措施的话,首先回退年度工资申报后的运营业务,然后回到年度工资申报。
如果在“年度工资申报和取消”中没有直接找到“查看申报的业务”、“运营选项”中的“业务返回”,请单击“业务返回”,在告知返回是否成功后立即回退业务。
4、c阶段相关准则
2022年参与基数调整的企业,在经营单位缴费审批业务后,社会保障申报单或业务申报单一般会增加多种缴费类型,即“今年的差额补偿”或“保险费退还”。
欢迎探讨社会保障、医疗保险问题和评论
看着我,每天分享社会保障、医疗保险知识。
每周六上午直播现场义务解决社保保险问题,欢迎来到我的直播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