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范文大全 > 申报材料 正文
【缴费基数申报表】从4月开始申报五险一金合并,调整社会保障扣除时间.

时间:2023-03-01 19:46:10 阅读: 评论: 作者:佚名

每月,社会保障部门根据保险机构增减变化,批准当月保险单位社会保险领取数据,向税务机关推送,税务机关按规定进行社会保险征收。

01

这些地区已经开始了。

申报2022年社会保障缴费基数

虽然有社会保障缴费标准应以工资为标准的常识,但经常发现自己的社会保障和工资不一致。为什么会这样?

因为职员每月的社会保障缴费标准是由职员上一年的月平均工资决定的。各地通用的惯例是“以去年本人月平均工资为基准,截取和确定上限和下限”。其中,大部分地区的上限和下限是根据上一年四平工资的60% ~ 300%来确定的。

由于每个月工资变化太频繁,全国大部分地区都采用逾期批准的方法。也就是说,每年根据去年月平均工资申报定期批准后,今年缴费周期内不会发生变化。 (值得注意的是,全国都有差异,有些地区允许每月变更。)

基数批准有三个细节。

第一,在计算上一年月平均工资时,如果出现不足的年数,则根据实际月数计算。

第二,不能统计今年新入职等上一年的工资,以1月为基准。

第三,每年的缴费周期在全国范围内有很大差异,1月~12月、7月~次年6月、4月~次年3月三种情况最多。

最近,很多地区开始了2022年五险一金缴费基数申报。HR们请注意。

1、河南省

举报人范围:

我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参加正常缴费的参保职工。

申报渠道:

1)单位职工工资收入申报

在线申报频道。

保险机构通过河南省社会保障在线服务平台,通过“单位办公渠道”的“单位工作”下的“单位职工工资收入申报”功能,在线输入、批量下载和导入、修改、准确确认后,通过在线服务平台提交,完成申报工作。

运营大厅通道。

保险机构到社会保险机构工作厅导出本单位工资收入申报数据文件进行申报,申报完毕后通过原渠道进行申报数据文件导入。

2)灵活就业员工支付标准申报

在线申报频道。

灵活就业者通过河南省社会保障在线服务平台、“个人事务通道”、“河南社会保障应用程序”的“灵活就业者缴费基数申报”填写月平均工资收入或选定等级。

2、广西

申报范围:

在广西壮族自治区社会保障事业管理中心(以下简称自治区社会保障中心)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的参保机构及其职工。

填写口径。

1)企业在职职工、机关事业单位在职编外人员2022年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以本人2021年月平均工资收入为缴费基数。工资收入按国家统计局职工工资收入统计,包括小时工资、绩效工资、奖金、加班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津贴、补贴等。国家统计局未列为工资收入统计的项目,应列为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的工资收入申报范围。

2)机关事业单位在职编内职工以本人2021年每月平均工资收入为缴费标准。工资收入是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财政厅关于我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仁社发(2015) 79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财政厅关于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年终绩效考评奖纳入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的通知》号(桂仁社发(2017) 53号)规定纳入缴费基数的项目统计数据。

也就是说,机关单位(包括公共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个人缴费的支付标准如下:本人上一年度工资收入中的基本工资、国家统一津贴补贴(艰苦地区津贴、硬直津贴、海关津贴等国家统一规定、原退休金发放标准中包含的项目)、自治区统一规范后津贴补贴(地区附加津贴)、年末一次性奖金、年末一次性奖金。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个人缴费支付标准是本人上一年度工资收入的基本工资、国家统一津贴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等国家统一规定纳入原退休金发放标准的项目)、自治区统一规范后的绩效工资。

3)因劳动障碍被判定为5级至6级残废,领取残疾津贴的劳动者由管理机关申报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并继续缴纳。

报告要求:

1)申报时间

2022年3月20日至2022年5月20日。

2)申报方法和程序

网上申报程序。

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数字人事网上服务厅报到。网上申报不再需要提供基数申报书纸质资料,单位可以留下来调查。

业务窗口报告流程。

申报资料《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表》(见附件)纸质版原件和电子文件1份。业务窗口申报地点:自治区社会保障中心(南宁市民族大道60号)一楼接待大厅。

其他事项:

1)为了保护劳动者的权益,骑手申报书必须由职员本人签署。请各保险机关按照有关规定如实申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对隐瞒、举报遗漏,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等相关规定处理。

2)未按规定申报员工工资收入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自治区社会保障中心将按照被保险人上月缴纳金额的110%确定应缴纳的金额。缴费单位补充缴费基数后,按规定结算。

3)自治区有关部门公布2022年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上限后,从2022年1月开始调整缴费基数差额,并对以前各机构缴纳社会保险金的差额进行结算,给予更多退款。在此期间,不是退休、停止保险、解除保险的人员

进行社会保险费多退少补。

02

4月起上海五险一金合并申报

上海还有一个新政策,值得大家特别关注。

4月开始,上海就要实行五险一金合并申报了。上海是继北京之后,第二个开始五险一金合并申报的地区,上海发布《关于优化本市企业纳税缴费“一件事” 做好“五险一金”缴费工资合并申报有关工作的通知》。

《通知》明确:

1、优化企业缴费工资申报流程,实现合并申报、数据互认,每年 4-6 月企业可登录上海“一网通办”,点击“税费综 合申报”栏目,按规定进行社会保险费(包括养老、医疗、失业、 工伤、生育)和住房公积金缴费工资申报,实现“五险一金”缴 费工资合并申报、数据互认。

2、完善企业缴费工资申报系统,最大化便利企业税费申报 企业进行“五险一金”缴费工资申报,系统可自动获取企业基本信息,智能预填申报表数据,逐步实现企业从“填表”到“补 表”、“补表”到“核表”的转变。

3、各参保单位应在申报期限内按规定申报“五险一金” 缴费工资,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确保参保职工的合法权益。

政策原文链接:

五险一金合并意味着数据匹配,有不合规参保行为( 比如不及时足额参保,不缴个税,不参保)的企业要注意了。

五险一金合并申报是大势所趋,目前北京、上海都已开始执行,那下一个地区是哪儿?北上广深等一线城市是否会率先实现五险一金合并申报?企业与其等待被动合规,不如积极自查,主动合规,自己掌握时间节奏。

03

这些地区调整了4月社保扣费时间

4月,多地都公布了社保扣费时间。其中有部分地区,受疫情影响严重,调整了社保扣费时间。这里51酱给大家罗列了几个地区的社保扣费通知。

1、上海

4月企业社保费批量扣款日:4月11日、12日、13日、14日、15日、16日、17日、18日、19日、20日、21日、22日。

4月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批量扣款日:4月10日、20日。4月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费批量扣款日:4月11日、21日。

*记得确保扣款期间,账户资金充足哦

2、北京

企业缴费时间:

缴费单位应于2022年4月11日至25日向税务部门缴纳社会保险费。银行发起批量扣款时间为4月11日凌晨。

注意事项:

1)为确保缴费单位批量扣款成功,建议选择批量扣款方式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缴费单位于4月9日前确保用于缴费(含补缴费额)的银行账户余额充足。

2)选择批量扣款方式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缴费单位在批量扣款日无法采用其他方式完成缴费。

3)批量扣款结束后,您需通过“单位社会保险费管理客户端”自行确认扣款情况,核对批扣是否成功;

4)如由于账户余额不足等原因导致批量扣款不成功,您可在4月25日前登陆客户端,进入“社保费申报”-“特殊缴费申报”模块完成申报,在客户端“费款缴纳”-“缴费”模块完成缴费,可使用三方协议实时扣费,或自行开具《银行端查询缴税凭证》至已开通此项业务的银行网点缴费。

补缴业务办理时间:

为确保社会保险费征收工作平稳顺畅,每月补缴业务办理时间为1日至25日,其中社保(医保)经办窗口办理时间为1日至25日的工作日,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办理时间为4日至25日。

补缴渠道:

按照社保(医保)部门提供的渠道完成补缴业务办理后,企业需按税务部门提供的缴费渠道及时完成缴费。缴费渠道有以下两种:

1.单位社会保险费管理客户端:登录客户端,查看补缴数据,进行申报和缴费。

2.社保中心税务窗口

注意事项:

1)参保企业完成补缴业务办理后,请务必及时查看补缴费款的限缴期限,并在限缴期限内完成缴费;否则,需重新办理补缴业务。

2)缴费期限查询途径:缴费单位可通过单位社会保险费管理客户端社保费申报-特殊缴费申报模块查看,征集有效期即是限缴期限。如限缴日期超出征期截止日期,则以征期截止日期为准。

灵活就业人员缴费:

2022年4月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费银行批量扣款日为4月8日、18日。银行查缴日为4月11-15日、18-22日、24-25日15点前,缴费人可在中国农业银行、北京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全市各网点办理个人银行查询缴费业务。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2022年4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时间4月6至8日、11-14日、18-20日工作日15:00前,银行批量扣款日为4月15日。

黄色日期为银行APP、银行柜台查缴及电子税务局缴费日(下午三点前),红色日期为银行批量扣款日。

学生儿童每人每年325元;劳动年龄内居民每人每年580元;城乡老年人每人每年340元。

3、成都

4、青岛

青岛市税务部门于3月31日官宣,自4月起调整企业社保费批扣时间,统一扣款时间为每月27日。也就是说,每月15日后,社保部门将当月参保单位应收数据,核定推送至税务部门,每月27日税务部门统一扣款。

  • 评论列表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