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开发区科技局、市直有关单位:
为加强科技创新平台建设,根据《临沂市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经研究,决定于2022年申报临沂市重点实验室。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依靠大学、科研机构等建设的实验室:
(1)符合《临沂市重点实验室管理暂行办法》所列基本条件。
(2)拥有高水平的人才和研究团队。要有“长江学者”、“国家杰出青年基金”、“泰山学者”或相应水平的高级人才。
(3)开展联合创新。通过产学研合作,建立校企实际合作关系,形成比较完善的产业创新链。
2.依靠企业建设的实验室:
(1)符合《临沂市重点实验室管理暂行办法》中规定的条件。
(2)制定灵活有效的人才政策;通过战略合作或有效的人才政策,聚集高水平人才和团队,与高校、科研单位等形成稳定的产学研合作研究。
(3)依靠单位重视科技创新,比较完备的研发amp具备d设施等科研条件;更大的研发amp有d投资。
二、注意事项
1.重点实验室的名称必须与专业方向一致,涵盖正确的东西,命名为“临沂市(技术领域或研究方向)重点实验室”。技术领域或研究方向要简明、规范,力系要广泛、分散。
2.申报时,可以对现有的研究方向、人才队伍、管理体制等进行适当的调整,集中单位精华力量,但严禁编织材料申报。
3.主管部门和依托单位建设经费的充足性以每年下达的经费预算和实验室的实际收入额为依据。
4.同一领域已建成省级以上重点实验室的,不再申报市级重点实验室。
5.优先支持科技抗疫的企事业单位将围绕新冠药物、新型疫苗、精密流动、检验检测等领域建设重点实验室。
三、申报限额和方法
1、各县区不超过5个,市直单位不超过1个。
2、合格单位报告《临沂市(企业)重点实验室申请书》(见附件),提交相关附件及证明材料,一式两份(不要使用塑料封面),加盖公章,报市科技局配额科。
3、各县区、市直辖区单位审核汇总后,于2022年5月6日前提交公文。不受理过期的申报。
联系方式:信函7570023
附件:临沂市(企业)重点实验室申请表。
临沂市科技局
2022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