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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实验室申报】广州市科技局发布了关于发布2021年基础研究计划市重点实验室建设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时间:2023-02-19 07:51:54 阅读: 评论: 作者:佚名

通知点

#主题:2021年基础研究计划市重点实验室建设项目申报指南。

#支持方式:根据前期支持方式,广州市重点实验室新建10个以下,每个领域新建1个以上。各市财政支援经费100万元,设立项目后一次性支付。

#申报时间:申报单位网上申报开始时间为2020年9月7日9时,网上申报提交截止日期为2020年9月22日17时。

每个相关单位:

为贯彻《广州市加强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实施方案》(穗部〔2019〕6号),完善广州市实验室系统建设,增强广州市基础和应用基础研究能力,2021年市重点实验室建设项目申报工作开始,有关事项如下:

01组织方法

项目申报机构根据申报指南自行申报,通过广州市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以下简称阳光政务平台)填写项目申报单,提交相关申报资料、市科技局组织审查和审查等程序后,建立符合条件的项目。

02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应当是在广州市行政区域注册的高等学校、医疗机构、科技类民营非商业单位、转型时确定与科研机构和涉农站对接的科学研究所。

(二)申报单位必须具备完成项目实施的工作基础和条件,在相关领域具有一定的技术优势,具有健全的科研管理、知识产权管理和财务管理制度。

(三)项目负责人是申报单位的正式职工,除两院院士外,年龄不超过60岁(196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在项目实施期间任职,熟悉本领域国内外科技和市长/市场发展动态,有本领域的工作经验,是主管实际研究工作的科技人员,可以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按照计划进度实施项目。现任公务员退休者不能成为项目负责人。

(四)申报单位、合作单位和项目负责人在过去五年内没有不良信用记录。

(5)实验室建设内容面向未来,定位明确,发展方向明确,近距离、中、长期任务及目标合理。研究方向符合国家、省、市、广东、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科技经济发展战略和目标,突出自身优势和特色。

(6)拥有高水平的学术领袖(项目负责人)和结构性的科研团队,鼓励更多高级人才参与实验室建设。科研组固定在职研究人员超过15人,其中副高以上职称人员不到6人。学术领袖需要正高职称。科学研究组最近三年(2017-2019年)主持市级以上科研项目,项目初期财政支持资金总额不低于200万韩元。

(7)具备较好的科研实验环境,科研实验室使用场所比较集中,面积在500平方米以上,科研仪器设备(含软件)共计1000万元以上,具有规范的实验室运行管理规定。实验室仪器设备提供对外服务。

(八)基础或应用基础研究能力强,应用技术研究和开发能力强,国内或省、市相关方向的研究开发占主导地位,科学组最近5年(2015 -2019年)在相关领域知名期刊发表论文10篇以上(第一作者或通信作家),或获得发明专利许可3项以上。

(9)农业科学领域实验室建设项目仅限于申请涉篮球和相关确定对接大学(华中区对接华南农业大学、增城区对接广东省农业科学院、华中区对接中介农业工程大学、南沙区对接中山大学、黄浦区对接华南理工大学、白云区对接广东成果学院、半分区对接广东工业大学)。

(10)农业科学领域实验室由对接大学和涉农单位共建,应得到相关涉农企业政府的资金支持,服务涉农企业,帮助涉农产业发展和农村振兴。

03支持区域和方向

生物医学和生命科学领域

方向1:围绕威胁广州市公共卫生安全的病毒、细菌、寄生虫等致病微生物及生物毒素等主要医院因素,建立广州市医院快速检测和微生物感染风险评估实验室,评估对各种医院微生物的杀灭效果、对传染性疾病的控制效果及措施的安全性和副作用、医疗机构消毒方案的制定等。

方向二:代谢性疾病随着发病率逐年上升,是健康损伤和死亡的重要原因,围绕糖、脂肪、核酸等主要代谢困难,加强基础与临床的跨学科整合,研究代谢性疾病的危险因素、发病机制,筛选出可用于预防、诊断、治疗的关键目标,鼓励原始创新,加强成果转化,实现疾病

信息技术和区块链领域

方向一:重点研究区块链的基本理论和关键技术,研究区块链密码理论、链的安全监督、出入链数据协作、新的智能合同等基本理论和技术问题。研究国产自主可控的区块链开放平台,攻关包括自主安全的智能合同体系、高可靠性和高性能的共识机制等多项关键技术。以电子政务、食品药品追踪、司法存款证等方案/业务为对象,开展应用示范工作。

方向2:研究面向未来通信网络的无处不在的移动超宽带、超高速低延时通信、超高密度数据密度的光学、微波通信技术、建立光电集成实验平台、高速光电子芯片设计、流程和测试、光电一体化集成6G通信射频芯片和模块或6G通信中超宽带光学和微波信号处理技术,建立满足6G通信的高速通信系统实验平台。

网络中高于100 Gbit/s的光学、微波通信系统的搭建测试。

新能源与新材料领域

方向一:新能源高效利用新材料的基础研究,重点支持以光、电、热、氢能等为核心的新型制氢、储氢材料,以及光电、光热、热电等功能材料的研发,建立广州新能源利用领域新材料研究平台。

方向二:新能源高效利用的系统设计与制造,重点支持太阳能、氢能、光电、热电等能源高效应用过程中的先进器件、装备和系统的研究及制造技术,推动广州新能源系统产业化研发平台建设。

脑科学与脑部疾病研究领域

方向一:围绕慢性疼痛发病机制未明、干预手段有限这一关键问题,利用影像学技术、计算机算法结合多组学研究手段,探索介导慢性疼痛的神经核团及分子,筛选关键分子靶标;针对发现的新靶点研发先导化合物或药物。联合临床大数据、多组学结果及计算机深度学习的人工智能技术,研发防治慢性疼痛的新策略,确立全新的诊断、治疗体系。

方向二:脑重大疾病的早期诊断及治疗是当前社会所面临的重大挑战,围绕脑重大疾病如老年神经退行性疾病、急性缺血性脑卒中、免疫功能变化及理化因素所致脑损伤,开展治疗与预后研究;大型多中心横断面研究及前瞻性队列研究;研发早期预警预报、监测及辅助干预的生物影像标志物;研发基于生物影像标志物开发精准诊断技术产品;研究干细胞、生物学治疗新靶点并通过临床转化实现治疗突破。

农业科学领域

按照“一重点涉农区对一牵头院校”的原则,支持7个涉农区单位与对接院校共建市农业重点实验室,服务当地涉农产业发展及助力乡村振兴。

04 申报限制

(一)申报单位存在2020年2月29日前到期未验收市科技计划竞争性项目的不得申报(申报单位为高校的,限制到二级院系,由高校负责审查)。因受新冠疫情影响,不能按期验收的,须提交加盖申报单位公章的相关书面说明,并作为附件材料上传。

(二)在任市重点实验室主任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本次市重点实验室建设项目。

(三)市重点实验室建设项目属于平台性建设项目,项目负责人申请市重点实验室建设项目不受在研和当年申报的市科技计划竞争性项目(市重点实验室建设项目除外)数量的限制。

(四)有在研广州市重点实验室项目的单位不得再申报(申报单位为高校的,限制到二级院系;2021年度农业科学领域市重点实验室建设项目不在限制范围)。每个单位限报1项该类项目。实验室建设内容不得与现有已立项的国家、省、市重点(培育)实验室重迭。

(五)项目申报材料中实验室固定人员、场地不得与已立项的国家、省、市重点(培育)实验室相关内容重迭。

(六)涉农区确定对接的院校仅限推荐申请1项农业科学领域市重点实验室。

05 申报材料

申报项目需按要求在阳光政务平台填报项目申报书及其他相关附件,其中附件材料应先按相应要求签字盖章后,再扫描上传。附件材料包括:

(一)申报单位法人资质证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如已三证合一,则仅需提供注明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单位法人资质证照。

(二)项目负责人身份材料。

(三)科研团队固定在职研究人员的职称相关材料。

(四)近三年(2017年—2019年)获国家、省、市立项科研项目的相关材料。

(五)近五年(2015年—2019年)发表论文、获得发明专利授权或获得科技奖励的相关材料。

(六)实验室场地面积的相关材料。

(七)科研仪器设备(含软件)总值明细清单及相关的材料。

(八)科研团队固定在职研究人员中的高层次人才相关材料。项目组成员中如有申报单位以外的人员(包括研究生,但不包括境外人员),其所在单位即被视为合作单位,应当在项目申报书中填写合作单位信息。项目组成员中的境外人员视为以个人身份参与项目申请,需在阳光政务平台上传该境外人员知情同意函附件。

(九)相关单位合作共同申报的,需提供合作协议。协议应明确合作各方的合作方式、任务分工、知识产权归属、经费分配、收益分配及预期目标等内容。申报项目的合作事项应与合作协议相关内容一致。与市外单位联合申报的,主要成果转化地和实施地应在广州市。

(十)农业科学领域实验室建设项目的申报单位还应提供相应涉农区科技主管部门出具的实验室共建证明。证明中应明确区级政府的经费投入,原则上区级政府投入不低于100万元。各区科技主管部门限推荐确定对接院校申报项目一项。

申报项目应如实填写申报材料,合理编报项目经费预算,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核实后,取消项目申报单位5年内申报市科技计划项目的资格,已获立项的作取消立项或实施终止处理,对相关责任单位(责任人)记录不良信用并通报。

06 申报程序

(一)申报单位注册。申报单位进入阳光政务平台按要求完成单位用户注册(新开户),获取单位用户名及密码;已有单位用户账号的,不需另行注册。

(二)单位和申报人信息维护。单位用户登录阳光政务平台,完善录入单位信息基本情况,根据需要可创建申报人账号、密码,申报人用户登录阳光政务平台并完善个人信息。

(三)项目申报。申报人登录阳光政务平台,选择市重点实验室建设项目,在线填写申报材料后,提交至申报单位审核。

(四)单位审核。申报单位对申报材料进行认真审查,确保申报质量,通过后提交至组织单位(广州市科学技术局)审核。

07 支持方式及支持强度

按照事前资助方式,拟支持新建广州市重点实验室不超过10家,每个领域新建不少于1家。每家市财政支持经费100万元,立项后一次性拨付。

08 项目实施期限

项目起始时间为2021年4月,实施期限2年。

09 申报时间

申报单位网上申报开始时间为2020年9月7日9时、网上申报提交截止时间为2020年9月22日17时。

10 注意事项

(一)申报项目需符合本通知中规定的申报基本条件和其他相关要求。

(二)阳光政务平台中申报书“申报单位基本情况”的相关内容从单位信息模块中自动读取,请各单位在申报项目前,尽早登录(注册)阳光政务平台填写完善。

(三)应合理安排项目申报书填报和材料提交时间,避免出现在项目申报截止时间到期前阳光政务平台网络繁忙耽误申报。

(四)在阳光政务平台提交申报材料后应留意项目状态,并注意提醒项目组织单位及时审核推荐。

(五)项目申报受理和评审立项等信息可在阳光政务平台系统上查询。

(六)项目申报人及申报单位需自行承担包括知识产权纠纷在内的潜在风险。

11 联系方式

(接听时间:工作日8:30-12:00、14:00-17:30)

业务咨询:83124149、83124150 联系人:黄文星、赵明(基础研究处)

技术支持:400-161-6289,83124114、83124014

广州市科学技术局

2020年9月4日

来源:广州市科技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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