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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地税网上申报】广东自愿纳税申报将于3月31日前结束微信申报纳税程序。

时间:2023-03-01 19:21:38 阅读: 评论: 作者:佚名

每年一次年收入12万韩元以上的税金自愿申报将于3月31日截止,因此符合条件的个人应尽快申报。目前申报的渠道有广东省地方税务局电子税务服务厅(网页版)、微信公众号“广东地方税”、门前申报、自助终端等四个。

根据《个人所得税自行申报办法》规定,年收入在12万韩元以上的个人必须在每年1月1日至3月31日期间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

地税部门介绍说,所谓年收入12万元以上意味着纳税人在一个纳税年度获得的11个项目的总收入达到12万元,其中包括工资、工资收入。个体经营者的生产、经营收入;劳动报酬收入;稿费收入利息、股息、股息收入等。按照国家统一规定支付的补贴、个人缴纳和个人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不需要计入收入。

微信纳税申报流程

1开设微信,增加“广东地方税”公众号。

2绑定个人信息:点击底部菜单栏上的“微税”——“用户中心”,在“自然人信息”栏下有三种绑定方法。

搜索自助服务终端队列(QR)代码绑定。

“电子税务服务厅”账户密码绑定输入:根据页面提示,输入身份证号码、姓名、密码(与登录页面上申报的密码一致)、验证码即可绑定。

使用微信实名认证:填写身份证号码、姓名、验证码后绑定。

3点击“微税”-“个人税”-“申报120,000个税”。

4输入验证码,选择要申报的机构,然后单击“进入申报”查看申报单。

5检查表格中的数据是否正确。

6单击“预览摘要”以确认摘要数是否正确。

7单击“确定”完成申报。

小提醒:如果在报税期间内不申报,就要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纳税人未在规定期限内提交纳税申报和纳税资料的,税务机关将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最高2000韩元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话,可以处以2000韩元以上10000韩元以下的罚款。

纳税人不纳税申报,不缴纳或少缴纳税金的,由税务机关追缴不缴纳或少缴纳的税金、滞纳金,并处以不缴纳或少缴纳税金的50%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纳税人未按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税务机关除了限期缴纳命令外,从拖欠的纳税日起每天征收欠款的五分之五的滞纳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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