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案化交易管理方法
证监会于10月9日发布了《证券期货市场程序化交易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这《管理办法》首次明确了程序性交易的定义,建立了举报、检查、管理等监督制度。当天晚上,沪深交易所分别发布了《程序化交易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细则》),两个《细则》内容的重点是程序交易的申报管理、访问管理、交易行为监督、交易异常处理和交易异常处理。这个《细则》将在发行之日起30天后实施。
我们注意到《管理办法》对程序性交易提出了以下几条明确的管制规定。
要求证券期货公司建立程序性交易访问检查制度,对程序性交易者进行身份确认和验证,持续管理程序性交易系统访问。
要求证券期货公司建立程序性交易和非程序性交易的风险隔离机制,对程序性交易账户使用专用报价渠道,另外设置流量控制。
许可证权期货交易所制定了程序性交易的特别收费管理办法,根据程序性交易的申报、撤销情况,对程序性交易收取额外费用。
国内程序交易者参与证券期货交易,不得由部署在海外的程序交易系统下达交易指令,不得将国内程序交易系统连接到海外计算机,由海外计算机远程控制。
总的来说,《管理办法》在监督程序性交易的同时也做了一定的区分,交易频率高、举报、撤销频繁、交易举报比较低的程序性交易包括对举报次数的限制和额外的举报手续费。
同时,对海外投资机构在国内的市长/市场投资有明确的规定。如果程序交易系统本身不在国内,就不能进行交易。这是从监督的角度更好地调节市场需求。
二、程序交易的利弊
我国程序化交易的大量出现将有助于2005年ETF成立后,当时一些投资机构进行ETF套利交易,在这一过程中,程序化交易将有助于短时间、大规模的购买和销售工作。2010年,中金推出300股指期货后,程序化交易受到股指期货日内交易、统计套利等战略的关注,总交易规模也进一步增加。
但是程序性交易的发展并不顺利,曾受到过一些质疑。2013年光大乌龙池事件是由于套利程序设计不合理,买入股票时错误购买ETF,上证综指在一分钟内上涨了5%以上,影响了市场的正常运营,此事件将程序性交易推向舆论的风口浪尖。在此次a股暴跌过程中,证监会也明确表示,2015年7月末程序化交易具有频繁举报和撤资的特点,很容易对市场起到帮助涨跌的作用,目前股市大幅波动的影响非常明显。
近年来,程序交易在全球范围内迅速发展。程序化交易可以提高市长/市场运营的效率,平滑不同交易所相关产品的价格,为市场提供充足的流动性。另一方面,极端市场也有可能提高市长/市场波动性,以人为制造价格趋势误导投资者。同时,程序性交易也存在一定的技术风险,如果程序本身的设计不合理,就会出现意外情况。
三、管理方法的影响
结合此次上交所和深交所的实施细则,对程序化交易的限制主要影响高频交易,也可能影响现有的一些算法交易系统。7月末,沪深交易所限制的股票交易账户中,有一部分是因为在流动性不足的市长/市场环境下发生了频繁的申报、撤资。此次《管理办法》出台后,相应的交易系统开发者也有明确的指导方针,根据监管要求调整交易系统。
此外,我们还认为《管理办法》的出台将对程序化交易产生积极影响。划清界限后,投资机关也将在规定范围内进行程序性交易,促进程序性交易的有序发展。从国外的经验来看,1987年美国的股灾也被认为是程序性交易造成的,但美国没有禁止程序性交易,而是引入了“熔断机制”,消除了程序性交易的负面影响,同时继续发展程序性交易,为市场提供了充足的流动性。在我国目前的市长/市场环境下,监管层对程序性交易的限制是为了保持市长/市场稳定,保护中小投资者,程序性交易在监管允许的范围内也会稳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