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食品经营许可流程
第一步是准备必要的材料
1.《食品经营许可申请书》;
2.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份
3.适合食品经营的经营场所的使用证明;
4.负责人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的身份证。
适合食品操作的操作设备、工具清单;
6.关于适合食品经营的经营设施空间布局及运营过程的文件。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文本;
8.规定了上海市场监督管理局需要提交的其他资料。
9.补充说明:向他人申请的,还需要提交委托书、委托代理人或指定代表身份证(如身份证、外国人护照等)原件、复印件。委托代理人或指定代表签署《申请人签名》的情况下,指定(委托)人应在指定委托书的《其他委托事项和权限》中详细说明。
第二阶段,提交申请书
1.相关部门收到后,将在20天内根据审查结果做出批准决定。
2.市场监督管理局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并在5天内决定是否接受申请。
3.签发符合要求的接受决定书。对不符合要求的,市场监督局将通报不足的资料,根据要求补充资料后,可以重新申请。
第三阶段,资料、现场审查和批准
1.市场监督局审查申请资料。
2.市场监督局让至少两名职员到申请机关进行现场审查。
第四阶段,领证
1.市场监督管理局批准后10天内颁发食品经营许可证。
2.申请单位在查询批准通过后或收到批准结果通知后,可以到发证窗口领取证明。
3.对于未通过通知的单位,可以在内部维修后重新申请
-银
食品经营许可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