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以下问题。
每年一次性奖金是并入综合收入好,还是单独一个月交税好?
奖金增加了,为什么我们的实际收入减少了。
有什么计划方法?
为此,我们要学习两份文件。
第一份文件财税[2018]164号《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其要点概括如下。
综合所得税是统一还是单独纳税自行选择。
居民个人取得年度一次性奖金到2021年12月31日为止,不计入当年的综合收入,可以将年度一次性奖金收入除以12个月的数额,再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额,从而分别计税。
也可以选择并入当年的综合收入计算税金。
自2022年1月1日起,居民个人取得年度一次性奖金,应并入当年综合收入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第二份文件是国税发2005年第9期《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
对全年一次性奖金进行了说明
指行政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等扣缴义务人根据全年经济效益和职工年度工作业绩的综合审查情况发给职工的一次性奖金。上述一次性奖金还包括实施年终加薪、年薪制和绩效工资方法的单位根据审查情况兑现的年薪和绩效工资。
次数规定
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对于每个纳税人,这种计税方法只允许使用一次。
其他名义奖金并入综合收入
员工全年取得一次性奖金以外的各种名义奖金,一律与当月工资、工资收入合并,按照税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fxw%3D&index=6" width="640" height="320"/>我们先研究第一个:到底是合并纳税好,还是分别纳好。
假如年工薪收入为x,全部扣除为y,全年一次性奖金为z.
有以下建议:
第一:x-y+z少于36000元,决不能分开计算,合并纳税。
第二:当z税率3%时x-y+z大于36000少于144000元,分开计算单独纳税。
第三:打开个人所得税APP,预申报试算一下即可,哪个少选哪个。
一般来说,对于工薪阶把上述三点就足够了。
然后我们研究第二个问题:
为什我的奖金比去年增长实际收入还下降了呢?
①假如李某2019年全年一次性奖金36000,单独纳税应纳个人所得税36000×3%=1080元
税后实际收入36000-1080=34920
②假如李某2020年全年一次性奖金37000元比上年增长1000元,单独纳税。应纳个人所得税: 37000×10%-210=3490元,税后实际收入37000-3490=33510,奖金增加了1000元,但是实际收入比上年减少了1410元,多纳税2410元,增加的奖金还不够缴纳个人所得税。
看到这里大家已经明白原因:是由于税率级距原因造成的。
由此可见,发奖金得提前筹划好,否则损失大大的哦。那么怎么量化这些“雷区”。试想36000元的全年一次性奖金增加X元后,增加的收入刚好用于缴纳新增加的个人所得税 。 (37000+X)×10%-210-36000×3%=X
解出X=2566.67元。
.说明什么?说明我们如果去年发奖金36000元,今年发的奖金比上年增长2566.67元才能保住实际收入与上年持平,因为增长的收入2566.67只能用于交纳个人所得税。如果我们今年奖金没有增加到2567.67元,那我们的实际收入比上年会减少。
可见我们发奖金36000元至38566.67 为雷区 ,实际工作中应避免。
同理全年一次性奖金从144000增加到160500为雷区。
其他的级距就不具体计算了,有兴趣的可以算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