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喊出来!今天,我们再看一下增值税纳税申报单的核心内容之一《增值税纳税申报表—本期销售情况明细》(见下文)和具体的申报教程。
超级详细《增值税纳税申报表—本期销售情况明细》编写说明:
(一)“纳税所属时间”、“纳税人姓名”的记载是同股票。
(b)每一列的说明
1.1-2列“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反映本期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包括税控汽车销售一体化发票)的情况。
2.第3列至第4列“其它开票”:反映本期开票的其它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除外)的情况。
3.5至6列未开票:反映本期未开票的销售情况。
4.第7-8栏“税务检查调整”:由税务、财政、审计部门检查,反映本期调整后的销售额。
5.列9至11合计:根据表中列出的公式填写。
营业税征收增值税的纳税人、服务、房地产、无形资产有扣除项目,第1 ~ 11栏应填写扣除前征收(免除)税销售、销项税(适当)税和价格税合计。
6.第12列“服务、房地产和无形资产扣除项目当前实际扣除金额”:如果营业税征收增值税的纳税人、服务、房地产和无形资产有扣除项目,则按照《附列资料(三)》第5列填写每行的子数据。此列5等于《附列资料(三)》。如果服务、房地产和无形资产没有扣除项目,则此列将填充“0”。其他纳税人不填写。
营业税征收增值税的纳税人、服务、房地产、无形资产按规定缴纳增值税的分公司汇总计算,目前服务、房地产、无形资产有扣除项目,填写在本栏第13行。
7.第13列“扣除后”“含税(免税)销售”:如果营业税对征收增值税的纳税人、服务、房地产和无形资产有扣除项目,则此列中的每行=第11列对应于每行,第12列对应于每行。其他纳税人不填写。
8.第十四栏“扣除后”“销项税”:营业税征收增值税的纳税人、服务、房地产、无形资产有扣除项目的,按下列要求填写该栏,其他纳税人不填写。
(1)服务、房地产和无形资产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税
本列中的各行差=第13列(100%对应的行差税率)对应的行差税率
此列中的第7行“根据一般计税方法计税后,立即服务、房地产和无形资产”不会按照此列中的说明填写。具体拟定要求见《各行说明》第2条第(2)款第3点的说明。
(2)服务、房地产和无形资产根据简单的计税方法计税
本栏各行车=第13栏(100%对应的行车征收率)对应的行车征收率。
这一栏的第13行“预定率%”不会按照这一栏的说明填写。具体的编写要求见“每行的说明”第4条第(2)款。
(3)实施服务、房地产和无形资产的扣除或免税时,不填写此栏。
9.第2行、第4b行14列公式:如果第12列为0,则第14列与第10列相同。如果此行的第12列不为零,则根据第14列中列出的公式计算。计算出的结果与纳税人实际索赔的销售税额不同,实际上是填充的。
(c)每行的说明
1.明细行1至5' 1,一般税捐计算方式税捐计算''全部税捐项目'明细行:依不同税率与项目,植入使用一般税捐计算方式计算加值税的所有税捐项目。也就是说,有纳税人立即征收退税项目,该资料既包括立即退税项目,也包括不立即享受退税政策的一般纳税项目。
2.行6 ~ 7“1、一般计税方法计税”“其中:即项目退款”行:根据一般计税方法计算增值税后,立即只反映项目扣除。不按税法规定享受即时退出政策的纳税人不填本业。也就是说,退款项目是全部应税项目之一。
(1)第6行“即在华和加工维修劳务”:按照一般计税方法计算增值税,并反映立即得到退款政策的货物和加工维修劳务。本行不包含服务、房地产及无形资产的内容。
总行第9栏“合计”“销售”是指:按照一般计税方法计算增值税,并立即接受退款政策的商品及加工、修理、劳务的不含税销售额。(阿尔伯特爱因斯坦,Northern Exposure,商品名言)该栏不按第9栏所列公式计算,因此必须按照税法规定如实填写。
总行第10栏“合计”“销售额(适当)税额”栏:按照一般计税方法计算增值税,反映立即获得退款政策的商品及加工维修劳务的销项税。该栏不按第10栏所列公式计算,应按照税法规定如实填写。
(2)第7行,“即征收服务、房地产和无形资产”:计算增值税,按照一般计税方法反映可以立即享受退款政策的服务、房地产和无形资产。本银行不包含货物及加工维修服务的内容。
总行第9栏“合计”“销售额”栏:按照一般计税方法计算增值税,反映立即接受退款政策的服务、房地产和无形资产的不含税销售额。服务、房地产和无形资产有扣除项目,并使用扣除前不含税销售额填充。该栏不按第9栏所列公式计算,应按照税法规定如实填写。
总行10栏“合计”“销售额(适当)税额”栏:按照一般计税方法计算增值税,反映立即接受退款政策的服务、房地产和无形资产的销项税。
额。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有扣除项目的,按扣除之前的销项税额填写。该栏不按第10列所列公式计算,应按照税法规定据实填写。③本行第14列“扣除后”“销项(应纳)税额”栏:反映按一般计税方法征收增值税且享受即征即退政策的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实际应计提的销项税额。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有扣除项目的,按扣除之后的销项税额填写;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无扣除项目的,按本行第10列填写。该栏不按第14列所列公式计算,应按照税法规定据实填写。
3.第8至12行“二、简易计税方法计税”“全部征税项目”各行:按不同征收率和项目分别填写按简易计税方法计算增值税的全部征税项目。有即征即退征税项目的纳税人,本部分数据中既包括即征即退项目,也包括不享受即征即退政策的一般征税项目。
4.第13a至13c行“二、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预征率 %”:反映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纳税人,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按规定汇总计算缴纳增值税的分支机构,预征增值税销售额、预征增值税应纳税额。其中,第13a行“预征率 %”适用于所有实行汇总计算缴纳增值税的分支机构试点纳税人;第13b、13c行“预征率 %”适用于部分实行汇总计算缴纳增值税的铁路运输试点纳税人。
(1)第13a至13c行第1至6列按照销售额和销项税额的实际发生数填写。
(2)第13a至13c行第14列,纳税人按“应预征缴纳的增值税=应预征增值税销售额×预征率”公式计算后据实填写。
5.第14至15行“二、简易计税方法计税”“其中:即征即退项目”各行:只反映按简易计税方法计算增值税的即征即退项目。按照税法规定不享受即征即退政策的纳税人,不填写本行。即征即退项目是全部征税项目的其中数。
(1)第14行“即征即退货物及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反映按简易计税方法计算增值税且享受即征即退政策的货物及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本行不包括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的内容。
①本行第9列“合计”“销售额”栏:反映按简易计税方法计算增值税且享受即征即退政策的货物及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的不含税销售额。该栏不按第9列所列公式计算,应按照税法规定据实填写。
②本行第10列“合计”“销项(应纳)税额”栏:反映按简易计税方法计算增值税且享受即征即退政策的货物及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的应纳税额。该栏不按第10列所列公式计算,应按照税法规定据实填写。
(2)第15行“即征即退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反映按简易计税方法计算增值税且享受即征即退政策的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本行不包括货物及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的内容。
①本行第9列“合计”“销售额”栏:反映按简易计税方法计算增值税且享受即征即退政策的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的不含税销售额。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有扣除项目的,按扣除之前的不含税销售额填写。该栏不按第9列所列公式计算,应按照税法规定据实填写。
②本行第10列“合计”“销项(应纳)税额”栏:反映按简易计税方法计算增值税且享受即征即退政策的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的应纳税额。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有扣除项目的,按扣除之前的应纳税额填写。该栏不按第10列所列公式计算,应按照税法规定据实填写。
③本行第14列“扣除后”“销项(应纳)税额”栏:反映按简易计税方法计算增值税且享受即征即退政策的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实际应计提的应纳税额。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有扣除项目的,按扣除之后的应纳税额填写;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无扣除项目的,按本行第10列填写。
6.第16行“三、免抵退税”“货物及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反映适用免、抵、退税政策的出口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
7.第17行“三、免抵退税”“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反映适用免、抵、退税政策的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
8.第18行“四、免税”“货物及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反映按照税法规定免征增值税的货物及劳务和适用零税率的出口货物及劳务,但零税率的销售额中不包括适用免、抵、退税办法的出口货物及劳务。
9.第19行“四、免税”“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反映按照税法规定免征增值税的服务、不动产、无形资产和适用零税率的服务、不动产、无形资产,但零税率的销售额中不包括适用免、抵、退税办法的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