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单计税方法的销售不包含应纳税额,纳税人使用销售和应纳税额合并定价方法,根据以下公式计算销售:
仅限于增值税的发票销售开票=仅限于增值税的发票含税销售(1征收率)
仅限于增值税开票销售税额=仅限于增值税开票含税销售额(1征收率)*征收率
增值税普通发票销售开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含税销售(1征收率)
增值税开票普通发票销售税额=增值税开票普通发票含税销售额(1征收率)*征收率
未开票收入销售额=未开票收入含税销售额(1征收率)
未开票收入销售税额=未开票收入含税销售额(1征收率)*征收率
汇总销售=仅限于增值税的发票销售改写增值税普通发票销售未开票收入销售开票
汇总销项税额=仅限于增值税的发票销项税额改写增值税普通发票销项税额未开票收入销项税额开票
总销售额月销售额不超过15万元(第一季度一个纳税年度,季度销售额不超过45万元,下同)的情况下,开增值税一般发票销售额未开发票销售额免征增值税。
购置收入根据开票类型(“正常开票”“未开票”)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免税销售”“其中中小企业免税销售”填写增值税开票正常发票销售额税未开票收入项目
对于仅限于增值税开票所获得的收入,将使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对由税务机关代替的仅限于增值税的发票不含税销售”填写“仅限于增值税的发票销售税额”,“《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当前应纳税额”和“应纳税总额”
总销售额月销售额超过15万元(第一季度一个纳税年度,季度销售额不超过45万元,下同)的情况下,开增值税普通发票销售、未开发票销售也正常征收增值税。
对于仅限于增值税开票所获得的收入,仅限于增值税的发票收入通过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由税务机关代替的仅限于增值税的发票不含税销售”进行纳税申报。
对于增值税普通发票开具所得收入,增值税普通发票销售额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税控机构开具的普通发票不含税销售”,进行纳税申报。
对于未开票的非含税销售,无需另行报告。
摘要销售额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不含增值税的销售额(3%征收率)”(或“不含增值税的销售额(3%征收率)”)进行纳税申报。
摘要销项税额应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当前应纳税额”和“应纳税额合计”,预缴增值税的,应填写“当前先纳税额”进行纳税申报。
但是,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5号规定,从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后续政策是否继续,是否需要根据当时的政策情况来判断),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除增值税。总月销售额(不包括3%征收率的“普通开票”“未开票”)在15万韩元以上(第一季度一个纳税期间,季度销售额在45万韩元以上)、免征增值税前的销售额等项目应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