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快讯(记者吴大)北京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今天(6月1日)公布,6月5日至7月25日开始申报2018年社会保险缴费工资。
北京市社会保障中心介绍说,在支付工资申报期间,没有设定申报上限,也不能遗漏报告。“社会保障缴费工资由总工资决定,用人单位应根据实际情况如实申报。”
用人单位未及时申报社会保障缴费工资的,按规定从2018年7月开始,按上个月缴费的110%确定2018年社会保障缴费工资。
除单位外,市、区职业介绍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等社会保险代理机构是以个人身份保管和参加社会保险的个人。各街道(乡镇)社保缴纳的个人也要在时限内向社会保障机构申报。
个人申报时限如果在7月25日之前没有如期处理,保险人2018年度社会保障缴费基数的等级将根据本人上一年度缴费基数的等级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