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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申报制】2022年社会保险缴费工资申报运营指南

时间:2023-02-14 15:01:05 阅读: 评论: 作者:佚名

国家系统停机转换后,

浙江政府服务网社会保险网报系统

2022年支付工资申报模块开通

具体操作程序与国通停机前一致

1、申报大象

参加杭州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的各类企业、社会团体、用人单位所在个体工商户、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以下简称“用人单位”)中,截至2021年12月底缴纳保险缴费的职工、雇主和用人单位(以下统称“职工”)

注意

1.2022年完成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工资申报的,用人单位无需申报今年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缴费工资。

2.已向省社会保险及就业服务中心申报2022年养老保险缴费工资的人员,用人单位无需向市内社会保障机构申报本年度失业保险缴费工资。

3、对于养老金、失业、工伤,如果是同一经营机构、未在同一社会保障信息系统注册的用人单位,请及时核对员工的注册信息,以确保缴费支付申报数据不会及时获得。

第二,申报口径

1.职工工资收入按国家统计局规定的工资总额统计报告,用人单位应于2021年12月底前申报所有已投保的在职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

2、无薪留职人员、外部单位借款人根据本单位同类人员的工资水平确定。经部门批准的退休养老金人员,按本单位劳动者平均工资确定。生病或非劳动者受伤病假期间的劳动者和实行哺乳期的女职工,按本人工资收入报告。

三、申报方法

根据疫情防控业务相关要求,在线申报所有用人单位原则。

在线申报路径:

登录浙江省政务服务网(www.zjzw)后,搜索“保险个人需要获得社会保险批准”的事项,在线处理。

详情请参阅《参保个人应缴社会保险费核定操作手册》(点击句子底部微信左下角的“阅读原文”查看完整的手册)。

实际上,不能进行上述渠道申报的用人单位可以将USB等资料携带到所属社会保险机构窗口,也可以通过“社会保障窗口”申请。

提示:“亲青在线”互联网系统尚未恢复。以前在亲清网上举报的,不需要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再次举报。

四、支付标准的批准

在2022年缴费基数激活之前,社会保障机构批准的各项社会保险缴费金额将根据2021年12月工作人员个人缴费基数和规定的缴费比例暂时计算。2022年激活缴费基数后,结算提前收到的各项缴费,多退少补。

五、其他

申报截止时间及支付基数激活时间按照浙江省统一规定执行。具体时间请关注官方新闻和公告。如果在申报过程中有问题,请通过杭州“社会保障窗口”咨询。

相关问答

1.上一年缴费工资申报什么时候开始?申报截止时间?

保险个人需要缴纳社会保险事项一般在每年上半年进行,受理事项的开始和截止时间请关注浙江省政务服务网通知。

回答

2.报警时发现模板的部分工作人员已经离职,该不该举报?

已经退休的工人不需要申报。如果大量申报,则可以删除该人的整个数据行。

回答

3.单位申报后发现申报错误怎么办?

如果新基数还没有开设,单位可以重新处理保险个人的社会保险事项,申报该工作人员的缴费工资,以单位最后申报的数据为准。新基数已经开设的情况下,单位要通过个人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审查事项进行调整。

回答

如有疑问,请点击微信公众号“杭州人力社会保障”-“社会保障窗口”,或搜索小程序“杭州社会保障”,直接咨询或在线处理相关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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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台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30-5336000期间可以进行视频业务。人工客服也提供全程在线、在线咨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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