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北史·傅永列传》中能手执马鞍的执是拿着的意思。
原文
傅永字修期,清河人也。幼随叔父洪仲自青州入魏,寻复南奔。有气干,拳勇过人,能手执鞍桥,倒立驰骋。年二十余,有友人与之书而不能答,请于洪仲,洪仲深让之而不为报。永乃发愤读书,涉猎经史,兼有才干。帝每叹曰:“上马能击贼,下马作露布,唯傅修期耳。”
注:让:责备。 露布:公开的文告。
译文
傅永,字修期,是清河人。幼时跟随叔父傅洪仲从青州到魏,不久又投奔南方。他很有气魄和才干,勇力过人,能够用手抓住马鞍,倒立在马上驰骋。他二十多岁的时候,有个朋友给他写信,但是他却不会回信,就请教叔父洪仲,洪仲严厉地责备他,不帮他回信。傅永于是发奋读书,广泛阅读经书和史书,兼有文韬武略。皇上常赞叹说:“战场上能击退贼兵,平时能作文书,只有傅修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