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考前25分钟(第一科为考前30分钟),考生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进入考场。各科目开考15分钟后,考生不能进入考点参加当科目考试。交卷出场时间不能早于每科目考试结束前30分钟,交卷出场后不能再次进场续考。
参加高考其他要求
1、服从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的管理,不能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能扰乱考场和其他考试工作地点的秩序。
2、凭身份证、准考证在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考前40分钟(第一科为考前45分钟)在考场前门入口处排队等候,依次进入考场,并在视频监控下接受考试违禁物品的检查。要主动接受监考员按规定进行的身份验证和对随身物品等进行的必要检查。
3、除2B铅笔、0.5毫米黑色墨水签字笔、直尺、圆规、三角板、无封套橡皮等必须的考试用品外,其他任何物品不能带入考场。严禁携带各种无线通讯工具(如手机等无线接收、传送设备等)、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以及涂改液、修正带、胶带、手表及其它计时工具等物品进入考场。
4、入场后,对号入座,将身份证、准考证放在桌面左上角,以便核验。拿到答题卡和试卷后,在指定位置和规定时间内准确、清楚地填写姓名、座位号等。凡漏填、错填或书写字迹不清的答卷,影响评卷结果的,责任自负。
若试卷、答题卡分发错误和试题字迹不清、重印、漏印或缺页等问题,应举手询问,在开考前报告监考员;开考后,再行报告、更换的,延误的考试时间不予延长;关于试题内容的疑问,不能向监考员询问。听力考试期间,不能向监考员询问并保持安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