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网讯(全媒体记者/谢庆裕 通讯员/粤环宣)生态环境部定于5月20日至6月2日,在全国同步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督查。笔者从省环境保护厅获悉,进驻广东的21个督查组已于5月19日全部进驻到位,于5月20日正式对我省各地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进行专项督查。
此次进驻广东的全国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督查组共有21组103人,由生态环境部从全国各省区抽调的精锐环保执法人员组成。每个组入驻一个地级市,督查时间为5月20日至6月2日。
鼓励公众积极举报水环境违法线索
此次督查将采取独立督查方式进行督查。督查组将与地方政府和相关部门召开座谈会,审核市级或县级人民政府组织制订的饮用水水源地专项行动方案;审核按照“一个水源地、一套方案、一抓到底”的原则制订的整治方案;审核是否按照时序进度落实整治方案等材料。
同时,督查组将进行现场核查,主要核查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立、治”情况,核准问题整治进度,核实举报问题线索。并且,将对照卫星遥感监测结果检查是否存在新问题。对于督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督查组将督促地方政府限期整改,对发现的违法行为依法查处。
为推动社会监督,及时发现饮用水源地环境违法线索,鼓励公众拨打举报电话010—12369,或通过“12369环保举报”微信公众号进行举报。
对督查组交办问题要立即制订整改方案
省环境保护厅要求,各地要高度重视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把做好此次专项督查作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积极配合做好专项督查。要强化立行立改,对督查组指出和交办的问题,要立即制订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部门、完成时限等要求,切实整改到位,并及时向社会公开。
5月19日,各市均与入驻督查组进行了对接。5月20日,除2个市因特殊原因外,其他地市均组织了工作汇报会、座谈会,向督查组汇报了有关工作情况,及时提供有关审核材料。
今年3月,生态环境部联合水利部制订了《全国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方案》,要求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做好本辖区饮用水水源地环境违法问题排查整治工作,确保饮用水源安全。广东严格按照该方案的部署,已经完成问题排查工作,一报(党报)一网(政府网站)开设“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专栏”,公开问题清单和整治进展情况。
截至4月30日,我省对县级及以上饮用水水源地完成了全面排查,共发现问题1052个。各地市根据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清单,积极开展整治工作,截至4月30日,1052个问题中共有65个问题完成整治,其余问题正在有序推进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