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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凡〕盛凡知识产权有限公司电话…

时间:2023-04-19 18:31:38 阅读: 评论: 作者:佚名

近些年,我国电子商务行业呈现快速发展之势,也直接促进了快递物流行业的蓬勃发展。其中,顺丰、EMS、三通一达、百世快递等品牌在众多物流企业中知名度最高。

正所谓“树大招风”,对于知名企业来说,用心做好自己的产品和服务还不够,还要时刻提防他人的抄袭和模仿。

FWS和EMS构成近似

相似的标识、相近的配色、同样的物流配送。在北京街头时常出现的“京邮FWS”物流车令不少人联想到EMS,这也同样引起了中国邮政的警觉。

近日,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与北京宏邦安达物流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案一审判决书公开。

判决书显示,原告中国邮政集团公司、中国邮政速递公司提出,自2021年2月起,发现被告北京宏邦安达公司名下的快递运输车辆上突出使用了“京邮”“中国京邮快递物流”文字标识及“FWS”图文组合标识,与中国邮政集团公司第7415397号注册商标及第775754号注册商标构成相同服务上的近似使用,易误导公众将上述车辆与邮政专营车辆相混淆。

而被告北京宏邦安达公司辩称,“FWS”图文组合标识是“服务商”汉语拼音首字母的缩写,代表被告系从事快递物流运输业务的服务商,右侧的三条横线代表着快捷,与原告所持商标不近似。

法院认为,被控侵权标识“FWS”与第775754号商标均为图文组合标识,左侧均为倒三角形六横线,右侧均为较长的三横线,与“EMS”在构图、设计及整体视觉上极为近似,且字母均有横线镂空效果,属于近似标识。

“京邮”与“中国邮政”的主要识别部分一致,“快递物流”仅起到标示服务性质的作用,“中国京邮”与“中国邮政”仅一字之差,整体构成近似。

最终,法院判处被告立即停止侵犯原告注册商标权专用权的行为,并赔偿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10000元。

商标保护如何更全面?

看上去又是一桩平平无奇的“搭便车”纠纷,不过有意思的是,本案中多次提及的“京邮 FWS”早在2020年就申请注册了商标,只不过这枚已注册的商标,与上文中的涉案标识看上去并不相同。

至于这枚“京邮 FWS”究竟和北京宏邦安达公司有没有关系,只能说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了。单就被告企图借用知名企业的标识,为自己节省品牌宣传的时间和金钱的行为来说,已经触犯了法律的红线。

这起案件也足以警醒企业关注自身的商标保护。可能不需要像老干妈一样注册“老于妈”“老幹妈”“老妈干”“老姨妈”等近200个商标,但为避免产生纠纷,提前针对知识产权保护进行部署是有必要的。

此外,对于图形商标来说,由于目前申请图形商标审查形势非常严峻,多数图形商标可能会因为不确定的因素出现驳回情况,提前申请版权,可以为企业的知识产权增加一份双重保障,让商标保护更全面。

想要全面保护一个商标,做好商标侵权防御机制非常重要。如有知识产权保护相关问题,欢迎咨询盛凡,为您提供完善的知产发展策略,为企业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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