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精日”行为再次“露头”。4月10日,郑州街头一名男子身穿二战时期日式军服,开着红色宝马跑车迎亲。网友对此纷纷表示“恶俗”。据@平安郑州通报,参与买、拍、穿仿制日本军服迎亲的6人均被抓获,其中2人被处行拘10日,1人行拘7日,3人被训诫。
未入洞房先入牢房。这几个人脑回路跑偏,三观尽碎,真是让人无语。看看他们嬉皮笑脸的样子,不以为耻反以为荣,满脸都是无知。也许,群众的围观还真让他们觉得自己露脸了。
尽管英雄烈士保护法实施将满一年,但还是不断有人跳出来挑战法律,挑战道德底线。为吸引眼球,穿日本军服、纳粹军服,侮辱国家烈士、无视民族情感的新闻屡见报端。
2018年底,几名男子身穿纳粹军服,在杭州萧山区北干山烈士陵园自拍。后被萧山警方因涉嫌寻衅滋事依法刑事拘留。
2019年1月6日,济南章丘绣惠大集上有多名年轻人穿日本军服招摇过市,群众报警。6人因涉嫌扰乱社会公共秩序被治安拘留。
2019年4月8日,河北高阳县医院急诊科LED屏出现精日辱华言论,嫌疑人李某某被抓获,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这次这几位,居然穿着日本军服去迎亲,真是丢人丢到祖宗那儿了。就像网友说的,“不怕祖宗棺材板按不住,跳出来暴打你这不肖子孙?”
明明有前车之鉴,为何依然还有不知耻的人屡屡犯科?
有网友认为,这一方面说明了现今很多人价值观跑偏,很多基本的、最基础的观念出现了缺失。为了吸引眼球,无底线、无下限操作,历史伤痛可以不管,民族情感可以不顾。
还有人认为,对“精日”们惩罚太轻,这才会让他们心中缺少忌惮。有网友举例称,在德国刑法中明确规定:用于“复辟纳粹组织”的宣传品禁止持有与传播,违法者可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罚款。违法的行为包括“万字符号”“希特勒万岁”“纳粹举手礼”“纳粹党党歌”等等方面。
我国英雄烈士保护法于2018年5月1日实施。英烈保护法强调,以侮辱、诽谤或者其他方式侵害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而总结我国几个案例的处罚结果,“精日”们所受惩罚最多就是拘留十天。
“精日行为”罔顾民族感情,无视公序良俗,极大地伤害了广大人民群众的爱国情怀,违背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社会影响恶劣,对于这些“精日”分子,外交部长王毅曾有一句话说得好:“中国人的败类!”
对于“精日行为”,就目前看来,基本已经做到“露头就打”。然而,笔者认为,对于挑衅国家精神、践踏民族尊严、撕裂民族伤痕的败类,必须要从严、从重处罚,如此,才能打击他们的嚣张气焰,让他们不敢“露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