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网名大全 正文
“微信名字跟烟有关系吗女生“和狗狗有关系的微信名字!

时间:2023-03-22 21:12:30 阅读: 评论: 作者:佚名

合成大麻素因价格低廉、更易上瘾,被吸毒者作为传统毒品的替代品予以吸食,目前其在国内滥用情况增加,危害日益凸显。2021年7月1日,我国正式将整类合成大麻素列入《非药用类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制品种增补目录》,这意味着所有品种的合成大麻素类物质,都属于我国法律意义上的毒品。在此之后实施的贩卖含合成大麻素、氟胺酮等18种新精神活性物质制品的行为,以贩卖毒品罪定罪处罚。

3月29日,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召开新型毒品合成大麻素犯罪法律问题新闻通报会,通报近期审理的典型案件及相关调研成果,向社会提示此类新型毒品的危害性,让大家做到遵纪守法,不贩卖;提高警惕,不吸食。通报会由东城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范国伟主持,东城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爱新觉罗·启骋,东城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姬广胜,法官助理白宇就相关内容进行通报。

通报会上,东城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姬广胜介绍了法院近期审理的一起贩卖合成大麻素类毒品案件。

2021年8月2日9时许,被告人王某与田某(另案处理)约定以人民币1400元的价格贩卖“上头”电子烟2支、烟油2瓶,收取毒资后以快递闪送的方式交付。当日16时许,民警在田某家中起获上述物品,经鉴定,其中“上头”电子烟2支、烟油1瓶含有合成大麻素类毒品共计3.79克。2021年8月3日11时许,民警将被告人王某抓获,并当场从其身上及住处储物间、卧室衣柜内等处起获一次性电子烟129个及罐装烟油141瓶。经检查称量,一次性电子烟及罐装烟油内含黄色液体净重共计896.77克,经抽检鉴定,检出国家列管大麻素5F-MDMB-PICA、MDMB-4en-PINACA成分。

东城法院已于3月23日对该案进行了宣判。被告人王某违反国家毒品管理秩序,明知合成大麻素类物质已被国家列为毒品进行管制的情况下,为牟取非法利益而向他人贩卖,其行为已构成贩卖毒品罪,依法应予刑罚处罚,且根据在案证据可认定其贩卖合成大麻素类毒品数量已达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第二款第(一)项规定的标准。公诉机关对被告人王某的指控成立。被告人王某系毒品再犯,依法应予从重处罚。综上,东城法院根据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以贩卖毒品罪判处被告人王某有期徒刑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六万元。追缴被告人王某违法所得人民币一千四百元,予以没收。

东城法院刑事审判庭对涉及贩卖新型毒品合成大麻素的刑事案件进行了调研。通报会上,法官助理白宇介绍了涉合成大麻素新型毒品犯罪呈现出的特点。

一是“电子烟”成为合成大麻素的主要载体,微信、快递、闪送成为贩卖毒品的主要工具。合成大麻素类物质的主要滥用方式是溶于电子烟油或喷涂于烟丝、花瓣等植物表面进行吸食或泡水饮用。电子烟油由于便于运输及吸食,已成为合成大麻素最为主要的载体,吸毒贩毒群体将其称为“上头电子烟”,并宣称吸食“上头电子烟”属于“安全上头”“合法上头”,诱导甚至诱骗毒品防范意识不强的群体吸食。不法分子通过微信等社交软件联络交易,支付毒资,再依托快递、闪送、“跑腿”等物流服务发货运输,贩卖层级通常多达三至五级,交易方式隐蔽,流通速度快,流通范围广。不但扰乱了国家对毒品的管理秩序,对吸食者身心健康造成严重威胁,也为电子烟行业带来了新的乱象。

二是查获并处罚的多为贩卖行为,生产行为难以溯源。“线上交易”使得新型毒品的买卖行为更加隐蔽,辐射范围更广,跨省贩卖已成常态,并且出现了跨境交易,给侦查工作带来较大困难。被抓获及判处刑罚的多为二级以下的“分销商”,而其对上级“经销商”的真实情况知之甚少,难以顺藤摸瓜查到毒品的制造源头。此外,“上头电子烟”外观与普通电子烟相差无几,快递员无法靠肉眼分辨,且存在邮寄过程中未认真核验身份等情况,增加了公安机关事后追查毒品来源的难度。

三是部分被告人“明知故犯”,但多辩称自己毫不知情,且具有一定的反侦查手段。贩卖新型毒品合成大麻素的被告人大多具有吸毒劣迹、吸毒成瘾认定甚至毒品犯罪前科,且多为“以贩养吸”型贩毒人员。结合微信聊天记录、购买者证言、被告人供述等证据能够推定,其具有明知是毒品而予以贩卖的主观故意。而被告人及辩护人则多辩称不明知是毒品,或不明知电子烟中含有合成大麻素。此外,被告人还会采取一定的反侦查手段,如某贩卖毒品案中,犯罪分子以微信“表情包”作为交易语言,用“向上的箭头”加“大脑”图标指代“上头”,用“闪电”的图标表示有货并通过闪送送货,在收款后删除相关聊天记录,以逃避侦查。

对新型毒品犯罪的治理,不仅要依靠事后打击,关键还在于如何预防。东城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爱新觉罗·启骋就犯罪预防及法律适用等问题进行了提示。

第一,合成大麻素等18种新精神活性物质已被国家正式列为毒品进行监管,“上头”电子烟是毒不是烟。新型毒品合成大麻素有别于传统毒品大麻,其作为化学合成类毒品比大麻更容易上瘾,依赖性更强,对人体的危害性远超大麻。吸食该类物质会出现头晕、呕吐、精神恍惚、致幻反应。过量吸食会出现休克、窒息,甚至猝死等情况。在此提醒公众,要通过正规途径购买电子烟,警惕“小树枝”“上头电子烟”“娜塔莎”等花哨包装掩盖下的新型毒品。

第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及烟草专卖部门应加强对电子烟生产及销售环节的监管,严厉打击电子烟包装下的新型毒品交易。“线上交易”在增强毒品犯罪隐蔽性的同时却也使得贩卖毒品的行为更易留下痕迹及线索。因此,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及烟草专卖部门应提高警惕,协同禁毒委及公安机关严厉打击、查处非正规电子烟的生产及销售,对合成原料追踪溯源,从源头上予以控制。

此外,我们提醒社会公众,国家烟草专卖局发布的《电子烟管理办法》将于今年5月1日正式实施。管理办法明确禁止销售除烟草口味外的调味电子烟。届时,任何烟草口味以外的电子烟将不属于合法销售的电子烟,社会公众应当予以警惕。

第三,加强物流寄递渠道的毒品防控,协同推进寄递安全问题治理。严格落实收寄验视、实名收寄、过机安检等制度,严格人员准入和管理,加强对寄递行业员工的禁毒教育宣传,力求多管齐下截断寄递行业的毒品运输渠道。

来源: 京法网事 微信公众号

  • 评论列表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