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件事都有回音,2022年6月24日,我局开通了4条热线,4条需要调查,目前全部完成了调查处理,对相关情况的反馈如下:
办理情况
经罗庄分局现场调查,群众反映的“下水道”实为褚墩镇政府于2015年建成并投入使用的褚墩镇外环路配套雨水管网,雨水收集后经该管网排入五里河。经执法人员现场排查,该村周边无涉水企业,无工业废水排入该管网;调查发现,褚墩镇中心小学、褚墩中学及该村部分住户的生活污水和部分自来水管道破裂泄漏的自来水也流入该管网。因管网在褚墩二村外环路出现部分破损,本应向南流淌的水从破损处向东流至褚墩二村外环路东侧的沟渠。罗庄分局立即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对褚墩二村外环路东侧沟渠内的水进行取样检测,检测结果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表1Ⅴ类标准限值要求。根据职责分工,罗庄分局已将管网破损等问题函告褚墩镇政府,要求依法依规妥善解决该问题。下一步,罗庄分局将持续关注该管网的修补问题,加大检测频次,密切关注水质变化。查处情况已反馈举报人。
02
群众反馈
兰山区村东新生源木业污染环境问题。
办理情况
因举报人提供的企业位置不具体,仅根据企业名称,兰山分局未在辖区内查询到该企业;执法人员多次拨打信访人所留电话,均显示号码为空号,无法与举报人取得联系,无法对该问题进行查处。建议举报人将问题具体信息完善后再次反映,以便于执法人员进行查处。
03
群众反馈
兰山区义堂镇和枣园镇分别有一个混凝土搅拌站,没有环评手续,多次向兰山区环保部门反映,一直未给处理问题。
办理情况
经与举报人联系,其反映的搅拌站分别为义堂镇临沂天元混凝土有限公司兰山分公司和枣园镇临沂天固混凝土有限公司。前期,兰山分局已接到相关问题的反映,经调查,临沂天元混凝土有限公司兰山分公司位于义堂镇化沂庄村,其年产20万立方混凝土项目于2008年4月经原临沂市环境保护局兰山分局审批(临环兰函〔2008〕85号),同年8月通过验收,主要利用外购砂石、水泥经上料、计量、搅拌、分装等工序从事混凝土的生产和销售;其3号混凝土生产线未经环保审批,擅自投入使用。临沂天固混凝土有限公司位于枣园镇金德路,主要从事混凝土的生产和销售,未取得环保审批文件,擅自投入使用。兰山分局已责令临沂天元混凝土工程有限公司3号生产线立即停止生产,限期补办环评手续,未取得环评手续前严禁擅自恢复生产;联合当地政府,依法对临沂天固混凝土有限公司进行断电,责令其完善环保审批手续前不得擅自恢复生产;分别对两家公司的环境违法问题进行立案调查,目前正在依法履行相关程序。6月24日接到反映后,兰山分局立即联合义堂镇、枣园镇再次对两家企业进行现场检查,其中,临沂天元混凝土工程有限公司兰山分公司1、2号生产线正常生产,配套建设的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3号混凝土生产线已封停未使用,无使用迹象;临沂天固混凝土有限公司处于停产状态,无生产迹象。下一步,兰山分局将加大巡查力度,对环境违法问题依法依规查处到位。查处情况已反馈举报人。
04
群众反馈
河东区太平镇村附近有家生产链条的厂子,噪音扰民严重问题。
办理情况
接到群众反映后,河东分局立即与举报人取得联系,得知其反映的企业为临沂市河东区威得力金属制品厂。经执法人员现场调查,该公司于2018年12月取得环评批复(临环东审〔2018〕355号),2019年12月完成自主验收。河东分局两次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对企业昼间噪声进行检测,检测结果均符合排放标准。针对群众反映的噪音扰民问题,企业主动采取措施进行提升改造,在生产车间使用双层隔音棉、将车间窗户升级为双层玻璃、生产时保持车间密闭状态,有效降低了生产噪声,进一步减轻对周边群众的影响。查处情况反馈举报人,举报人表示满意。
你举报,我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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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决打赢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