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网广州12月21日电(记者蔡敏载)近日,南海区近200名民众忠实地相信某微商有“内部渠道”,通过军接龙购买抗原检测试剂盒,结果收到纸巾,遭到“抗原诈骗”。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21日提醒,新冠病毒抗原检测试剂按照第三类医疗器械管理,选购新冠病毒抗原检测试剂盒请选择具备《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的零售或批零兼营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或具备《药品经营许可证》的零售药店,切勿通过朋友圈、微信群等非法渠道购买。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消息称,市民朋友拿到抗原检测试剂盒后,可认真查看产品包装是否标注有医疗器械注册证编号、生产企业名称、生产日期等信息,按需购买合格产品,并妥善保存购买凭证。所购抗原检测试剂盒的相关信息可以登录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https://www.nmpa.gov.cn)查询。
某些微信群宣称销售“来自国外的抗原试剂”的现象也需谨慎,目前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未批准注册进口新冠病毒抗原检测试剂。经营企业应当依法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者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并具备相应储存条件,方可销售新冠病毒抗原检测试剂。
经营企业要严格执行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要求,不得脱离经营质量管理体系进行经营,不得无证或者无资质从事经营活动,不得经营或者进口不符合法定要求的产品,不得从非法渠道购进产品,不得擅自变更经营场所和库房地址,不得违规运输或者贮存产品,不得违法违规开展网络销售活动。
市民朋友如发现违法违规现象,可拨打12315热线举报,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将依法予以查处。
目前广东省共有6家企业取得新冠病毒抗原检测试剂盒注册证,供国内市场和出口的抗原检测试剂日产能可达3000万份。广东省药品监管局加强抗原检测试剂上市后监管,强化约谈提醒、监督检查和监督抽检,监督注册人严格按照生产质量管理体系和产品技术要求组织生产,保障产品质量安全。(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