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迪新闻网申(通讯员严彩霞)2020年4月22日上午,一名妇女匆忙来到泸城区人民法院,借妹妹的卡支付罚款,并要求法院立即解除对微信账户的扣押。
据了解,吴某某因犯罪被娄星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六万元。判决生效后,吴某某向法院缴纳了二万元罚金,但直到刑满释放后均未缴纳剩余的罚金,后该案移送执行。
2020年4月9日,该案立案执行。执行干警接手案件后,第一时间在线上发起了对被执行人吴某某财产的查询,发现被执行人吴某某名下仅有银行存款2000余元,其开通了微信支付功能,执行干警遂将其银行账户和微信账户全部予以冻结。
22日上午,吴某某来到法院,表示自从微信冻结后,自己的生活受到了很大的限制,出门买东西很不方便,所以借钱也要把罚金缴纳了。
如今,人们出门带上手机,不管是乘车,还是购物,都习惯扫一扫。执行干警正是以此为契机,寻找突破口,让被执行人主动找上门,在短短13天内成功顺利将案件执行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