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迪新闻网申(通讯员严彩霞)2020年4月22日上午,一名妇女匆忙来到泸城区人民法院,借妹妹的卡支付罚款,并要求法院立即解除对微信账户的扣押。
据悉,吴某因犯罪被鹿城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罚款人民币6万韩元。判决生效后,吴某向法院缴纳了2万韩元的罚款,但没有缴纳刑期释放后剩下的罚款,然后移送该案执行。
2020年4月9日,此案被立案。干警接到案件后首次在线开始查询执行人吴某的财产,结果发现执行人吴某名下只有2000多元银行存款,微信支付功能开通,干警冻结了银行账户和微信账户。
吴某22日上午来到法院表示,微信冻结后,自己的生活受到了很大限制,出去买东西不方便,借钱也要缴纳罚款。
现在的人外出带手机,不管是坐车还是购物,都习惯于打扫。执行干部就是以此为契机,找到突破口,让执行人主动找上门来,在短短13天内成功执行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