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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淑〕陈淑桦?

时间:2023-02-03 16:37:55 阅读: 评论: 作者:佚名

最近的《中国审判》杂志

庆祝建党一百周年

“建党百年党员先锋”专栏

萍乡法院高级典型陈树

做专题报道

《陈淑:“让司法的阳光温暖每一个人”》

党员名片

陈淑,女,江西省萍乡市安源区人,1971年8月出生,1998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5年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毕业后加入法院,现任江西省萍乡市安源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

从事审判工作26年来,陈淑荣获“全省优秀法官”“江西省人民满意政法干警”“江西省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先进个人”“江西省首届‘十佳’法官”“新时代赣鄱先锋”“全国优秀女法官”“全国优秀法官”“全国法院党建工作先进个人”“全国法院家事审判工作先进个人”等多项荣誉。

“我的案子就要陈淑审,换谁审都不行。”2010年底,因岗位调整,陈淑被通知调离刑事庭,当事人何某知道后,慌忙联系法院。何某觉得案子由陈淑审他才放心。这件事让陈淑意识到,工作最大的收获不在于荣誉和证书,而在于得到老百姓的认可和信赖。

26年来,陈淑怀着对司法事业的信仰与热爱,始终战斗在审判工作第一线。一路走来,陈淑始终坚守为民初心,用信念与温情践行司法为民的诺言;以实际行动,诠释着一名基层女法官的使命与担当。

守法治初心 做公平正义“捍卫者”

“如果法官办了人情案、金钱案、关系案,不仅个人信誉受损,法院的形象也轰然倒地,但坚持公正办案,即使是一件很小的案子,百姓也会发自内心地尊重你、信赖你。”在陈淑看来,人民群众评判法官优劣最基本的标准是——断案是否公正。

在审理一起抢劫案件时,被告人唐某家属提出,若要进行赔偿,最多只能判处唐某四年刑期,否则分文不赔。被害人凌某则表示只要能得到赔偿,不在乎唐某是否判刑。

但是,按照法律规定,唐某所犯罪行依法应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虽然唐某协助公安机关抓获了同案犯有立功表现可以减轻处罚,但判处四年刑期实属量刑过轻。即使当事人双方没有意见,但身为法官,陈淑认为自己不能置公平正义于不顾。

面对当事双方,陈淑语重心长地解释:“如果法院因为你们赔了钱而对唐某少判刑或不判刑,你们会很高兴。但是,如果今后有什么权益需要法律维护时,你们会相信法律的公平正义吗?”“如果接受唐家的条件,在得到赔偿后你们也许会感激我,但当你们想到法官判案可以受金钱左右,你们以后还会信赖法院、相信法官吗……”

双方当事人都沉默了。最终经过反复做工作,唐某家属赔偿了凌某5万元,唐某被判处六年有期徒刑。

唐某的辩护律师表示,法院对案件的处理既考虑了被告人家属赔偿的情况,又没有受外界因素的干扰,判决很公正。凌某也对判决表示满意,认为“法院是维护公平正义的”。

怀爱民之心 当群众身边“贴心人”

今年3月,陈淑收到一面写有“怀爱民之心 办利民之事”十个大字的锦旗,送来锦旗的是她所负责审理的一起刑事案件被告人吴某的妻子。

被告人吴某组织卖淫一案,陈淑通过查阅案卷和上门走访了解到,被告人吴某有一个年仅10岁并患有脑癌的儿子,为了给儿子治病,吴某花光了家中所有积蓄,最终走上了犯罪的歧途。

作为家中的顶梁柱,吴某一旦被收监服刑,其儿子的治疗将可能中断,甚至会导致死亡,但不将吴某收监又违反了法律规定,该如何抉择?这个难题摆在了陈淑的面前。没有人生来就是罪犯。她既感慨吴某深沉的父爱,又痛心他的违法犯罪行为。

为了保障吴某儿子的治疗不被中断,陈淑制定了一个三年帮扶救助计划,每年从安源区司法救助协会申请2万元医疗救助费用,使吴某儿子在吴某服刑期间能够继续接受治疗。

原本,刑事被告人并不在该协会的救助对象内。但是,陈淑并不放弃,多次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最终,安源区司法救助协会通过了将刑事被告人纳入司法救助对象的决定,吴某儿子三年的治疗费用也终于有了着落。

“作为一名人民法官,不仅要做到公正司法,维护法律的威严,而且要有为民的情怀,帮助当事人解决燃眉之急,给他们带去一点光亮,哪怕他是一个应该受到法律制裁的刑事被告人。”陈淑说。

因为这个三年帮扶计划,吴某主动来到法院要求将自己收监交付执行。他表示,自愿接受法律的制裁,服刑期间会积极表现,争取减刑早日出狱。

“让司法的阳光温暖每一个人”是陈淑常说的一句话。她在工作中,始终心系群众,用真诚和热情,让法律不仅神圣且有温度。

展先进风采 做巾帼团队“排头兵”

一名党员就是一面旗帜。审判台上,陈淑是公正执法的人民法官;队伍中间,陈淑是令人尊敬的先进榜样。工作26年来,陈淑以过硬的政治素质和扎实的业务能力审理着每一起经手的案件。

在审理一起离婚案件时,陈淑发现被告具有严重的暴力倾向,经常打骂妻女。而在当时,还没有关于人身安全保护令具体细则的规定,因此,该案在具体办理过程中颇有难度。

为使遭遇家暴的受害人知道、愿意和敢于寻求法律的帮助,陈淑组织人员开展了关于人身安全保护令的课题调研,完善了人身安全保护令的申请、执行、措施、制裁等具体操作流程,并联合当地妇联、公安等机关共同出台了《反家暴联动机制》。几年来,安源法院共签发了上百份人身安全保护令,为家暴受害人撑起了法律“保护伞”。

2019年,安源法院成立了“陈淑工作室”,以调解家事纠纷为主,在法院与群众间架起一座“连心桥”。这支清一色“娘子军”团队,采取“法官+家事调解员”的模式,充分运用女性的爱心、柔心、耐心与慧心,通过对当事人进行春风化雨、润物无声式的教育,维护家庭稳定、促进社会和谐。工作室成立以来,案件化解率达到了75%以上,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家事无小事,它和老百姓的利益息息相关。家事审判也不是简单的你输我赢,或是黑白分明的谁对谁错。”陈淑说道。

安源法院家事审判庭先后被授予“江西省三八红旗集体”“全国巾帼文明岗”“全国五一巾帼标兵岗”荣誉称号。全国人大代表温菲曾评价安源法院家事审判工作“专业化值得推广”。

把初心落在行动上,秉公办案,做正义的守护者;把使命扛在肩膀上,心怀柔情,做群众的贴心人。26年来,陈淑以女性特有的的柔情细腻和专业法律素养,在工作中坚持捍卫公平正义、传递社会正能量,展现出当代女法官勤奋、敬业、奉献的品质与风采,彰显着一名共产党员的初心和本色。

来源:萍乡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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