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网·纵相新闻记者 宋祖礼

8月20日,成都交警发布一段视频引起热议,女子未系安全带被罚50元,但其不接受处罚还阻碍执法,交警警告无效后对其采取强制措施。由于交警的执法录像拍下了该女子咄咄逼人的画面,网友纷纷为及时采取措施的交警点赞,直呼“画面引起极度舒适”。

在警方发布的视频中,这名女子一边推搡交警,一边大叫“拍啥子”,还反口质问交警“打我干啥子”,而交警则一边后退一边向其解释,边上的是执法记录仪。在此过程中,边上的交警还在不断警告其“你不要动手”,但该女子拒不配合,并且不断逼近推扯交警。最终,当事交警一个抱摔将该女子按倒在地。

对于这名女子拒不服从警方执法还推搡交警的行为,网友的评论可谓“一边倒”,在给交警“干净利落”的动作点赞的同时,大家也表达了对女子“撒泼”行为的反感。

网友评论:

占卜师吉娜:干得漂亮,内心极度舒适[笑而不语]

A-迪-椰-子:支持一线的交警同志

Coisini白鹭47:现在有的人真有意思,好说不听非得搞得这么尴尬

衔泥燕儿:你以为你在谁眼里都是宝宝,除了你男朋友和你家人,你看谁惯着你咧?

喜欢lh的嘉2:多次警告无效即可采取措施[good][good][good]

是啊城阿:好帅 那一抱摔[doge]

那半夏半暖半倾城:该出手时就出手,警察不容易啊

东海小公举:这就是纯粹的蹬鼻子上脸[摊手][摊手][摊手]

按照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可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目前,女子因阻碍执法被行政拘留5日。

短评:别拿别人的容忍当你放肆的资本

2018年12月29日,为保障公安民警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维护国家法律尊严和民警执法权威,公安部制定了《公安机关维护民警执法权威工作规定》,该规定已于今年2月1日起正式施行。这个规定不仅是在维护国家法律尊严,更是给一线民警“撑腰”。

身处矛盾纠纷处理的第一现场,民警承担着维护社会秩序的重任,更担负了一定的社会风险。这些风险,有时发生在“有理说不清”的现场,有时发生于断章取义的网络,这在以往总让一线民警给人以“动辄得咎”的印象,以至在执法时束手束脚。然而执法者不应是“弱势群体”,其是法律规范的维护者执行者,代表的更是社会秩序最基本的体面。

与此相对应,社会应当具备的起码“常识”是,不尊重警察,不仅违法,而且愚蠢。

从此次公众对执法者采取强制措施的反应来看,我们并不缺乏这样的共识。然而,舆情之所以汹涌,也正因为类似事件的反面给大家带来了“他是流氓他怕谁”的刻板印象。这包括而不仅限于道路上的违法者、公共交通中的“霸座者”,乃至不知守序的插队者。

小节不守,大节必损,公众对交警的“怒赞”给部分“社会人”提了个醒:大家并不愿忍受你自以为是的放肆,“脸上笑嘻嘻”的陌生人可能正在用“无言的鄙视”剔刺你的言行。别把他人的隐忍当做得寸进尺的资本,文明人的底线起码应当是“不露丑”,而非“占便宜没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