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语文是体育老师教的吗?”(有时简称为“语体教”)是互联网文化中的一种流行梗,用来形容说话者的语言表达不清或有误。但你有想到过吗,这种网友口中戏谑式的吐槽居然得到了专业性研究的认可。

人类依赖于“意义”而生活的,语言学家的一项工作就是试图解释我们是如何来理解“意义”的。认知语言学领域的权威本杰明·伯根指出,我们人性的本质、我们思考以及使用语言的能力,其实是我们的身体与大脑合作的结果。人脑理解意义的过程,在本质上是相关脑区对于身体运作的心智模拟过程。换句话说,一个人的语言表达能力好不好,真的可能跟你的体育成绩相关。

在理解意义的过程中,大脑-身体的相互影响是如何发生的呢?在下文中,复旦大学哲学学院教授徐英瑾从多个维度解读了本杰明·伯根的著作《我们赖以生存的意义》。作者以通俗易懂的方式介绍本杰明·伯根的“具身模拟理论”,解释在人的认知过程中,心智是如何模拟身体运作的。更重要的是,理解语言创造意义的过程,对于普通人而言有不容忽视的价值,因为正是我们的身体习惯,决定了我们的说话方式。

《我们赖以生存的意义》是美国加州大学圣迭戈分校的认知科学教授本杰明·伯根的著作(宋睿华、王尔山译,天津科学技术出版社,2021年5月)。伯根是认知语言学方面的领军人物乔治·莱考夫的弟子,他利用认知心理学方面的专长,将老师的认知语言学的很多观点加以拓展与深化,可谓师徒一脉,青出于蓝。此书本身亦具有语言学与心理学的双重面相,体现出了鲜明的跨学科色彩。

《我们赖以生存的意义》,本杰明·伯根著,宋睿华 / 王尔山译,湛庐文化|天津科学技术出版社,2021年5月。

读者或许会问:对于非语言学或心理学专业的其他人士来说,为何要读此书呢?

答案非常简单:我们都是人,而是人就得说话,而且我们还要思考,如何将话说好。譬如,我们要琢磨怎么遣词造句才是妥帖的,怎么学习外语效率才最高。很显然,如果关于这些问题的答案本身有正确的理论指导的话,那么,我们相关的语言实践也就会变得事半功倍。

好吧,关于这个问题,伯根先生的这本书给大家提出了什么建议吗?我读下来,认为他的建议就可以被归结为如下这句话:

你的语文如果不好,那可能真是因为你体育不行……

或者说得更学术化一点:

我们人脑的意义奠基过程,在本质上乃是相关脑区对于身体运作的心智模拟过程。换言之,若没有对于身体运作的心智模拟,语言的意义就是缺乏根基的。

理解“意义”的过程:

我们的大脑是如何运作的?

那么,到底啥叫对于意义的身体模拟呢?

先从词汇开始。伯根要求大家思考一个词:飞猪。大家会想到啥呢?当然是一幅关于猪在飞的心理图像——尽管世界上恐怕没有会飞的猪,但是这不妨碍我们给出关于飞猪的心像。而这样的心像形成过程,显然需要调动人脑对于其所看到过的猪的图像,并将其与关于“飞”的心理图形加以捆绑。换言之 ,要理解何为“飞猪”的意义,大脑必须已经有了相关的视觉处理能力,而视觉处理能力恰恰就是身体运作的一部分。换言之,身体能力有限,你的理解力就不行。

动画电影《玩具总动员3》中的“飞猪”形象。

有人或许会说:视力敏锐、记忆灵光,恐怕也不是体育老师的功劳,有些人天生就记忆好、视力好。好吧,伯根再请大家试想这样的一个句子:

“请将那个橄榄球扔给约翰!”

从语法角度看,这个句子显然是牵涉到了一个隐蔽的主语(即作为听话人的“你”)、直接宾语(“橄榄球”)与间接宾语(“约翰”)。但直接宾语与间接宾语之间的区别难道仅仅是一种形式区别吗?而这样的形式区别的特征又是如何被我们记住的呢?

需要注意的是,区分直接宾语与间接宾语的形式特征是随着特定语言的变化而变化的。比如,上面这句祈使句,若用日语说,就是这样:

“ジョンにラグビーボールを投げてください”。

在日语中,直接宾语“橄榄球”(即“ラグビーボール”)后面有介词“を”提示其语法地位,在间接宾语“约翰”(即“ジョン”)后有介词“に”提示其语法地位。但是,这样的语法设置,在英语与汉语中都没有。这难道就意味着说英语与日语的人无法理解“请将那个橄榄球扔给约翰!”这话的意思吗?这显然是荒谬的。另外,既然说不同语言的人,完全可以组成同一个球队进行比赛(否则奥林匹克运动会如何组织?),这就说明人类理解祈使句中的直接宾语与间接宾语区分的关键,并不在于特定语言中的特定语法设置。那么这一关键又究竟在何处呢?

在伯根看来,关键乃是对于“请将那个橄榄球扔给约翰!”这句话所代表的身体动作的心理模拟。换言之,无论人们说的是啥语言,只要其会做这个动作,那么其对于该动作的身体执行方式就是大同小异的。而在这样的执行模式中,直接宾语与间接宾语之间的区别,其实是通过二者在“传递事物”的游戏中所扮演的角色来规定的——具体而言,直接宾语代表的一般是无生命的被传递的对象,而间接宾语代表的则是一个有能力接住该对象的有生命的主体。对于二者区分的缄默理解能力,则是对于说不同母语的人来说都是具备的。

这就解释了为何直接宾语与间接宾语的区分也可以被施加到几乎所有的人类语言上去——而无论这种语言是否具有针对这种区分的特定语法设置。需要注意的是,对于动作的心理模拟具有心理与物理的双重面相。就其心理面相而言,这一模拟并不要求说话者真实地给出相关的身体行动;而就针对该模拟所具有的物理面相而言,相关的模拟的确已经牵涉到了与运动相关的大量脑区活动(相关神经科学细节,请参看该书99页,在此作者解释了牵涉到不同身体运作部位的语句的心理活动所涉及的不同脑区的分布情况)。从这个意义上说,语文不好,可能还真是因为心智的身体运作的模拟能力不强——而这一点又的确与某种广泛意义上的体育能力颇有关联。

颠覆过往的观点:

意义不是“指”出来的

大家会问:以上说的难道不是常识吗?这些常识也需要伯根先生告诉我们?我们中国人难道不常说“聪明”就是“耳聪目明”的意思吗?这难道不就包含了“心智与身体浑然一体”的观点了吗?

——不,伯根所代表的这种观点其实并非是常识,至少不是西方学术界的常识。毋宁说,此论其实是西方最新锐的意义理论,并对学术界的相关传统见解构成了颠覆。在西方,传统的意义理论乃是这种或者那种版本的“意义指称论”。按照此论,意义的本质乃是对于某种相对稳定的非语言对象的指涉。譬如,柏拉图主义者就会认为意义的本质乃在于对“共相”的指涉,而洛克主义者则会认为意义的本质乃在于对某些内部的心理对象的指涉。但这两个问题却又都会带来各自的问题。柏拉图主义的问题是:难道所有的语词涉及的对象都存在着一个客观的“共相”吗?譬如,难道“飞猪”的共相也存在吗?进而言之,“非存在者”这一概念的共相也存在吗?很显然,按照此论,共相世界似乎早就该“人口过剩”了。洛克主义的意义理论则面临着这样的指责:既然按张三的心理意象与李四有所不同,我们又如何能够解释语词之意义的公共性呢?

《论人类的认识》,[英] 约翰·洛克著,胡景钊译,上海人民出版社,2017年6月。

而伯根的观点则与之不同。他的意义理论虽然具有大量的心理学内容,而其重点却是放在对于大脑的思考活动的神经学过程之上的,而不是朝向某个具体的对象的。换言之,意义不是“指”出来的,意义是“做”出来的。这个做法其实是同时规避了柏拉图主义与洛克主义的难题(因为对于某个身体活动的心理模拟,既不意味着对于与之相关的对象是作为共相而客观存在的,也不意味着这样的心理模拟仅仅是适用于某个特定的心理主体的)。当然,从哲学史的角度看,从身体角度为人类的认知活动提供解释的,伯根并不是第一人,此论的真正的先驱者乃是德国的叔本华与法国的梅洛-庞蒂。不过,生活在与核磁共振成像设备同存的时代,伯根的理论又具备了这些哲学前辈的理论所不具备的实证科学细节,其理论说服性自然也就更大。

另外,伯根的理论也能够相对合理地解释两个困扰语言学家的重大问题。第一个问题是语义学与句法学之间的关系的问题。第二个问题乃是“萨皮尔-沃尔夫假说”自身的合理性问题。先来看第一个问题。众所周知,战后西方的主流语言学研究,被乔姆斯基派所把持,而乔姆斯基派的核心论点就是“句法、语义区分说”,换言之,语言学家可以在搁置语义研究的情况下专门研究语法的先天结构。但这样的做法显然会带来一个问题:人类的整体语言能力会同时包含句法能力与语义赋予能力,这两种能力在人类的心智系统那里是如何得到整合的呢?对于这个问题,伯根的答案是非常具有颠覆性的——“句法、语义区分说”本身就是错的,因为对于意义的把握与对于句法的把握都可以被一种统一的“物理动作的心智模拟理论”所解释。

《我们赖以生存的隐喻》,[美] 乔治·莱考夫 / [美] 马克· 约翰逊著,何文忠译,浙江大学出版社,2015年4月。

英语脑vs日语脑

这种说法在多大程度上是成立的?

至于伯根的理论所涉及的另外一个问题——“萨皮尔-沃尔夫假说”的合理性问题——则是这样的:在多大程度上,不同的自然语言所具有的结构、意义和使用等方面的差异,能够影响语言使用者的思维方式?或问得更抽象一点:在多大程度上,语言学领域内的文化相对主义假设是能够成立的?对于该问题,基于伯根的理论的解答可谓简洁明了:如何回答该问题,主要取决于我们该如何去比较不同的心智模拟活动的神经进程之间的异同性。换言之,如果你发现一个日本人与一个中国人在执行类似的心智活动的时候的神经活动的模式是类似的,那么,这些相似点就是文化相对主义难以立足之地;相反,倘若你发现有些相关的神经活动模式是存在彼此差异的,那么,这些差异点就会成为文化相对主义的潜在阵地。

有的读者会问:既然就“请将那个橄榄球扔给约翰!”这个命令的执行情况而言,不同语言的言说者都会有类似的心智模拟过程,那么,难道我们还能在神经科学的层面上找到可供文化相对主义躲避炮火的潜在阵地吗?答案是肯定的。在该书的145-148页,作者讨论了以日语为母语的言说者在执行“将鸡蛋放入冰箱”这样的命令时的心智活动过程。他指出,由于在日语中,宾语必须前置于动词,这就导致了日本人会在对相关的动词所代表的心理意象进行内部模拟之前,会先构成关于宾语所代表的对象的内部视觉模拟。

电影《最后的武士》剧照。

笔者本人也在一些别的以日语言说者为被试的语言神经学研究资料中发现了类似的报告。譬如,日本东京电机大学工学部月本洋教授通过对于说日语的被试者与说英语的被试者的大脑所做的核磁共振成像研究,指出:日语母语者之所以不倾向于使用主语(比如,日本人在自我介绍时一般不说“我是山田,”而仅仅说“山田是也”),乃是因为其与语言表述相关的大脑信息传播回路与英语言说者不同。具体而言,“日语脑”的信息加工回路是这样的:发声区被激活后,处于左半球的听觉区就倚靠对于元音因素的听取而被激活,并将刺激信号传导向与之毗邻的语言区。由于听觉区与语言区之间的距离很短,所以,听觉区所获得的资讯结构就非常容易被投射到语言结构上,而不会因为别的信息加工单位的介入而失真。这就造成了所谓的“认知结构与言语结构在日语脑中的同构化”。

与之相比,“英语脑”的信息加工回路则是这样的:发声区被激活后,处于右半球的听觉区就倚靠对于元音因素的听取而被激活,并由此将刺激信号传导向处于左半球的语言区(这里需要注意的是,虽然人类左右半球都有听觉区,但根据月本氏的研究,日语脑与英语脑获取母音信息的听觉区位置却是彼此相反的:前者在左半球,后者在右半球)。此外,也恰恰是因为这样的传播路径要经过“英语脑”的两个半球之间的胼胝体,这就造成了几十毫秒的时间空白,并由此为毗邻于右半球听觉区的负责“主、客表征之分离”之脑区(即下头顶叶与上侧头沟)的介入提供了机会。此类介入的最终结果,便是与动词所统摄的对象的主语的频繁出现,以及英语中常见的主—谓—宾结构的出现(参看下图)。

月本洋所描绘的日语脑与英语脑的信息加工路线之间的差异(月本洋. 日本人の脳に主語はいらない [M],东京:講談社2008年,P.193)

——毫无疑问的是,月本洋教授所提出的“日语脑”与 “英语脑”之间的差异,在相当程度上验证了伯根教授的核心论点:不同语言之间的句法差别,可能在相当程度上与大脑的听觉区、言语区等特定区域之间的神经激发路线之间的差异相关。说得更形象一点,你之所以觉得日语的语法难,正如你觉得日本的剑道不容易掌握一样——而日本人之所以觉得汉语难,也正如他们觉得太极拳不容易掌握一样。正是我们的身体习惯,决定了我们的说话方式。

正确的言说之道,

依赖于身体力行

好吧,关于伯根这本书的核心立论,笔者就介绍到这里了。我们普通人又能够从这些理论性的表述中学到啥呢?

我觉得这本书对一般的语言学习者的最大启发就是:别将语言学习与身体锻炼相互割裂。语言学习本质是对于大脑的神经通路的重新整理,而这些神经通路的整理必须指向身体的外部活动。所以,一定要在特定的身体活动中学习语言。要多听、多写、并将“做”与“说”结合起来。笔者曾记得姚明先生在一次访谈中提到,他的英语水平之所以能够得到迅速提高,在相当程度上是与在美国的职业篮球生涯密切相关的。说得具体一点,运动员在篮球场上的每一个身体动作和与之对应的英文口令,构成了一个连续的因果序列,而正是对于该因果序列的反复适应,才使得一个来自中国的运动员也能迅速建立起一个关于英文口令的意义世界。说白了,姚明的英语与其说是“说出来的”,还不如说是“打出来的”。由此,笛卡尔的名言“我思故我在”,也必须被改为“我动故我在”。

由此我们甚至可以设想,依据伯根之论,语言的高雅性与庸俗性之间的差别,也首先是两类言说者的生活形式(特别是身体运作模式)之间的差别。品茶、插花与听贝多芬的人的语言,天然与打麻将、斗地主的人的语言不同,因为两种语言所植根的土壤(即身体习惯)亦完全不同。吾辈若要让今日已被低俗文化的沼泽所玷污的汉语重新高雅化,我们的身体就必须首先高雅起来,做到身行雅事,口吐雅言。亦望诸位看官身体力行,利用手指,多多转发此文,以便将正确的言说之道尽量远播。

作者 | 徐英瑾

编辑 | 李永博 青青子

校对 | 王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