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如其名,运用到产品品牌上也同样适用。一个好的名字能自带记忆点,很好地抢占消费者的心理认知,而一个不恰当的名字可能会让消费者敬而远之。近日,有读者向华商报热线反应,在电梯间见到一款“啤甘”的啤酒宣传广告,他认为“啤甘”二字谐音陕西方言“皮干(音同)”,但“皮干”这两个字的含义并不雅,产品取其“谐音”,看似带有陕西元素,实际有弄巧成拙的意味。

“皮干”是陕西方言骂人话 不适合用作品牌商标

华商报记者调查发现,此款啤酒是由陕西秦礼酒业有限公司生产,品牌商标“啤甘”也是由该公司注册。相关信息显示,该商标注册日期是2019年9月7日,其产品是主打精酿啤酒为卖点。“啤甘”的广告宣传早在几个月前就出现在西安各大小区的电梯间里,享买一送一活动。

而在其核定商品的使用项目中显示,“啤甘”这一商标的使用项目涵盖“果汁、矿泉水(饮料)、苏打水、无酒精饮料、软饮料、酸梅汤、植物饮料、无酒精碳酸饮料”,而红色备注显示被驳回商品项目正是该企业所宣传销售的啤酒,麦芽啤酒。

同时,记者在系统中发现,陕西秦礼酒业有限公司还注册申请了“皮干”二字为注册商标,但并未通过审核。

针对“皮干(音同)”二字,华商报记者采访了研究陕西方言的知名学者、陕西学前师范学院文学院韩承红教授。韩承红表示,这两个字实际上是陕西方言中的“骂人话”,不利于陕西方言的形象,更不适合作为商品的商标或名称广而告之。

陕西三立联合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总经理方芫春告诉记者,《商标法》第十条第8项规定,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不得作为商标使用。她表示,《商标法》第十条规定既适用于注册商标,也适用于非注册商标。对正在申请注册的商标违反本条规定的,将依法驳回申请;对已经注册的,将依法予以撤销。对非注册商标违反本条规定的,由管理部门予以制止,限期改正,并可以予以通报或处以罚款。

“叫了个鸡”被罚50万 起名勿为博眼球而打擦边球

如果你是炸鸡爱好者,肯定也听过“叫了个鸡”这家网红品牌。据了解,自2014年到2016年短短两年时间内,“叫了个鸡”通过加盟模式极速扩张,并且通过在品牌营销上制造更多的“噱头”,销售额相当可观。

与此同时,在市场基本稳定的情况下,“叫了个鸡”在商标申请上也是下足了功夫。2014年,“叫了个鸡”的运营者上海台享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申请注册“叫了个鸡”的商标,可惜的是这一系列商标全被驳回和无效了。2017年3月15日,“叫了个鸡”由于在广告宣传方面违反了《广告法》第九条第七项:“妨碍社会公共秩序或者违背社会良好风尚”的规定,上海台享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被要求停止发布广告、罚款50万元整。

独立评论人李连源表示,现在有些商人为了博人眼球,进行商业炒作,开始在商标名称上动脑筋,想各种奇葩的名称作为注册名。但是这种眼球经济效应毕竟只是一时的,过后人们可能就忘记了,甚至只是作为一个茶余饭后的笑谈,而且给人一种不正规、不专业公司的印象,不利于品牌的长期宣传和沉淀。

而且如果真的炒作成功,人们可能会形成这种看法:真正做企业做好产品的没人关注,而那些想奇招、博眼球的反而红火了,长此以往大家都去模仿,而不沉下心来做产品,不在服务上用心。这种行为是不利于社会正确价值观形成的。商标起名也不能投机取巧打擦边球,小心弄巧成拙反而坏了企业声誉,还得切合产品定位和品类以及实际情况去命名,名字虽小,影响力却不容小觑!

华商报记者 庄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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