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统筹管理到位。按照“总量控制和审慎对待”的要求,根据实际情况研究制定发展计划,加大在非公有制经济企业、社会组织中发展党员,重点将思想觉悟高的管理人才和专业技术骨干、优秀青年农民、优秀大学毕业生、妇女吸收进党组织。

  二是综合考察到位。全面强化发展党员责任意识,对初次发展党员的支部,各党(工)委坚持靠前指导。在支部安排考察任务前,对具体经办人员进行辅导;在支部开展考察过程中,对重点关注环节进行提示;在支部完成考察工作后,对联系培养成效进行评定。通过抓好动态监督管理,落实“标准和质量”要求,确保培养过程不走过场。

  三是社会监督到位。紧紧抓住“列为入党积极分子、确定支部发展对象、研究预备党员转正”三个节点,在向各级党(工)委上报前,按照党务公开的原则,逐阶段面向社会进行公示,接受党员群众监督,切实发挥好监督保障作用,在覆盖面上抓紧抓实,在关键点上抓细抓好,让关注入党的人感到满意,让要求进步的人受到鼓舞。

四是发展党员责任落实到位。要规定各级党(工)委在党员发展过程中,要坚持“谁发展谁培养,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党(工)委书记、支部书记、入党介绍人分别为第一责任人、具体责任人和培养教育负责人。同时,要严肃党员发展纪律,对在发展党员过程中出现不按程序、弄虚作假、不经组织部预审发展的党员,一律取消预备党员资格,并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