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跟许至君碰面的路上,谭思瑶一直默不作声,我拍拍她的手,她嘟着嘴埋怨我:“是不是真的就这么便宜她啊!”

我沉默着,不晓得怎么回答她。

她叹了一声,又轻声说:“不过你的个性是这样,你不屑记仇。”

她这句话倒是让我笑出了声,这些年的相处真不是白费的,她确实很了解我。

与其说我豁达,不如说我是懒得记仇,无论经历多少痛苦,我始终坚信,我们的生命应该由更多美好而不是苦难的回忆组成。

就像我在周暮晨之后遇见了林逸舟,在林逸舟之后,我遇见了许至君。

也许我这么说很傻,很幼稚,但是我真的依然相信爱情,我永远相信爱情。

我和谭思瑶是最后到达海鲜酒店的,许至君旁边的位子给我空着,谭思瑶故意气鼓鼓地说:“那个位子以前是我的。”

我也不甘示弱,回敬了一句:“有本事你现在抢过来坐呀。”

一桌人都看着我们笑,在众人不明就里的笑声中我们交换了一个心照不宣的眼神,默契地将上午那件事缄默于嘴角。

许至君拿到我送他的礼物之后挑起美貌,夸张地叹了一口气,那意思我很明白:我就知道你送不出什么新意。

我管他那么多,先吃鲍鱼要紧。

一只一只小鲍鱼在高汤里翻滚,我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迅速地将它们掠夺到我面前的碟子里,鲍鱼还没解决,我又瞄上了谭思瑶面前的螃蟹,她瞪着眼睛看着我,好像在提醒我要注意仪态。

我没有仪态,我是个乡霸,就算每天给我吃鲍鱼也不能改变我是个乡霸的事实。

晚上的活动很恶俗,还是泡吧唱歌,我打了一个饱嗝之后冷眼看着许至君:“没创意。”

他朝我晃了晃那瓶我新买的“回声”,我立刻噤若寒蝉。

我真的没什么资格鄙视他。

我喝了很多很多酒之后摇摇晃晃地去洗手间,黑暗之中不知道被什么东西绊了一下,眼看就要倒下去了,我一声尖叫还没出口,李珊珊眼明手快把我拉住了,暗沉的灯光之中,我看到她紧蹙的眉头。

对着镜子扑了几下冷水,我看到我整张脸都是绯红的,更可怕的是连眼眶里都是红色的。

她轻声说:“林逸舟打电话给我了。”

我对着镜子发呆,不知道是说给她听还是说给我自己听:“不要跟我说。”

她用脚上那双八厘米的高跟鞋碾灭了烟蒂:“嗯,我明白。”停顿了一下,她又说,“他今天晚上‘嗨’大了,我劝了他好久,不知道他有没有听进去。”

我苦笑一声,人都是这样,恃宠而骄。

以前我的手机总是保持二十四小时开机状态,就是怕他哪天半夜三更发神经找不到我会着急,后来我一度暗自嘲笑过自己,找不到我,难道不会找别人吗?

话是这么说,但是哪一次他的电话一飞来,我不是急匆匆地就赶过去?拦不到的士的时候我诊治觉得我需要一把哈利波特那样的扫帚。

可是,是他自己亲口说的,我们以后不再有任何关系。

况且,今天,不行,无论他有多重要的事找我,我都不能去。

我的指甲狠狠地掐进了掌心,我对李珊珊说:“你负责看着我,绝对不能让我走。”

她凝视着我,良久,重重地点点头。

李珊珊并没有履行她的承诺。

我们一群人浩浩荡荡地从酒吧出来要转战钱柜,我的手机又不合时宜地响起来,那个熟悉的音乐一响起我和许至君的脸色同时变了,可能是我们脸上那种尴尬的神色都太明显了,周围所有的人都停止了嬉笑打闹,把目光投射到我的手机上。

我看着他,他也看着我,面面相觑,只是一瞬间的事情,但是我们已经交换了无数个信息。

我的目光也许出卖了我的心,我并不是那么坚定,在他们两个人之间,我始终偏向另外那个人多一点。

许至君第一次那么强势地对我做了一件事——直视着我的眼睛,摁掉了电话。

有那么一瞬间,我想要大叫,我想要质问他你凭什么。

可是我什么都没有做,这是我自己的选择,当日我选择了跟着他走,我已经回不了头。

我们还没有走到停车场,李珊珊忽然像疯了一样冲上来,她手里还握着手机,神色是从未有过的惊慌失措,她摁住我的肩膀,面孔是死灰一样的颜色。

她说:“落薰……你听清楚,林逸舟飚车,发生了意外。”

她说完这句话之后就再也发不出声音了,看着全身颤抖的她,我整个人就像被一个大木棒重重地砸了一下,眼前直冒金星,耳朵里是巨大的轰鸣声,轰鸣之中又想有尖锐的东西在撕扯我的耳膜。

我全身发冷,我口干舌燥,我热泪盈眶,我真的觉得是我听错了。

所有的人都安静下来看着我跟李珊珊两个人,我们在沉默之中,已经完全无法理智的对话了。

许至君一声吼起:“还发什么呆,一起去!”

在等红绿灯的时候,车上的人全都屏息看着我,李珊珊在小声啜泣,我没有开口问她一句话,我心里已经有一种非常非常不详的预感,我很怕我一开口就会成真的。

思绪飞到很远很远的地方去了,我第一次见到他,是在温莎KTV吧,我匆匆忙忙奔向洗手间,迎头跟他撞上,那个时候的我怎么会知道日后我们的生命会有残酷而暴烈的纠葛。

我想起我们真正认识的那天晚上,他问我:“我是不是在哪里见过你?”

那么俗气的一句话却让我无端地就湿了眼睛,这个地球上有几十亿人口,我们相遇的几率是几十亿分之一,纵然这么渺茫,我们还是遇见了对方。

我想起我曾经赴汤蹈火的勇气,因为爱着他,在知晓他那些绯色传说之后,心心甘情愿地接受了他馈赠给我的所有美好,温暖,以及不堪。

我想起我们在大雨滂沱的黄昏见面,他撑着一把格子伞,他的左耳耳垂上有一枚卡地亚的耳钉,他的笑容那么落拓又寂寞,他说,生不对,死不起。

我想起在黑暗的房间里,月光从窗口洒进来投射在他嶙峋的面孔上,他的眼神是无限的哀愁,窗外万家灯火通明都化为虚有,他说,你是我在这个世界上最重要的人,但是我不知道这是不是爱。

……

我像一个爱情中的拾荒者,事无巨细地收藏着关于他的点点滴滴,我把他供放于心中一个小小的角落里,满怀虔诚和真挚,即使不为人知,但是我明白,这个角落永远只为他保留。

现在这个角落被一股不知名的力量轰炸得翻天覆地,我按着胸口那个刺青,终于忍不住泪如雨下。

每个人的生命中都有一个刺青爱人,大火不能熄灭,众水不能淹没。

许至君从反光镜里看着我,脸上是无比沉痛的表情,可是深陷在回忆之中的我,已经无暇顾及。

我怎么会知道,在两个小时前,在李珊珊跟他说“今天是落薰男朋友的生日,你别来烦她了”之后,他一个人在黑暗的房间里,几乎窒息。

他的回忆飞到很久以前,妈妈带着他,在某间酒店里,将偷食的爸爸捉奸在床。

他那时候那么小,不堪的场面像烙印一样印在他的脑海里。

是从那天开始,他就不相信爱情了吗?

他交过很多女朋友,她们每一个都说自己很爱他,可是他无论跟哪一个在一起,都仍然觉得孤独。直到遇见那个叫程落薰的家伙。

她也很孤独吧?

可是她的爱就是那么简单,非黑即白。他是贩夫走卒,她爱他;他是花心浪子,她也爱他。

她到底是太懂得爱,还是太不懂得爱了?

就在此刻,他的手机响了,有人问他要不要一起去飚车。

他想了一下,说好。

电梯出了点问题,他决定走楼梯下去,他之前吸食的药物开始发生反应,他整个人变得兴奋起来,他没有想到,他这次出去之后,再也不可能回来了。

他开车从来不系安全带,车开得太快了,太快了,他就以这样的急速冲向了他生命的终点。

当他为了躲避迎面而来的那辆的士而将方向盘打向左之后,他整个人从车窗里飞了出来之后,那一瞬间,他脑袋里想起的,是程落薰的脸。

她看着他,无声而剧烈的哭泣的脸。

在最后的意识丧失之前,他从口袋里摸出了手机,用流着血的手摁下了快捷键“2”,电话响了两声之后,一个没有感情的女声告诉他,您拨打的用户正在通话中,请稍候再拨……

没有稍后了,他永远都不可能再拨打这个号码了……

到了这一刻,他终于明白,他一直都是爱她的,可是,已经来不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