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济南。11岁的李岩松从4岁开始跟着妈妈做志愿者,从7岁开始帮助老人理发。
他说这些年为六七百名老人理过发,穿上义工服有一种责任感,帮助别人很快乐,会一直做下去。(1月19日澎湃新闻)义工即志愿者,在不计报酬的情况下,基于道义、信念、良知、同情心和责任,为改进社会而提供服务,贡献个人的时间及精力和个人技术特长的人和人群。主要义务服务一些需要帮助的弱势群体,如养老院,孤寡老人,残疾人,社会救助等。一般要求年龄在16岁以上,可是山东济南的小朋友李岩松4岁时就跟随妈妈做义工,可以毫不夸张地说,妈妈带孩子做义工,是一种最好的家庭教育。
妈妈带孩子做义工,让孩子学会做事。
李岩松4岁时跟随妈妈做义工,一开始只能帮妈妈打下手,给老人洗脚,7岁时开始帮老人理发,几年下来,他已经帮六七百名老人理过你发,这说明在跟妈妈做义工的过程中,李岩松也掌握了一定的服务社会的技能。
妈妈带孩子做义工,让孩子学会做人。
义工不仅仅是义务劳动,更是一件有意义的劳动。因为做义工不仅让你发现所做的事情对别人有利,而且对自己也很有价值。孩子在做义工时,接触到社会上的弱势群体,在与自己的处境进行对比的过程中,产生了同理心,就会开始尝试去理解别人,做义工时会认识不同的人,也拓展了朋友圈,做义工可以提升孩子的社交能力。
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家庭是孩子的第一所学校,父母的一言一行都会对孩子产生潜移默化的影响,所以说孩子是父母的影子,有什么的父母,就会有什么样的孩子,正如李岩松的妈妈所说:“带他做义工是想着身教大于言教嘛,还是想着他从小的经历,对他将来的成长都是一种宝贵的财富。”
2013年,《南方日报》曾对广东省中山市东区雍景园小学父母当“导师” 孩子做义工作了专门的报道,该校大多数学生和父母都加入了亲子义工队,传播社会正能量,在社会上产生了很好的影响。
教育孩子,喊破嗓子,不如父母做出样子。父母的身体力行,给孩子做了最好的榜样。父母与孩子一起做义工,与孩子一起成长,在助学、助残、助老等活动中通过父母的示范,引导孩子从小尊敬长辈,奉献社会,培养孩子的社会责任和担当意识,笔者以为,这才是一种最好的家教。
------------------------
(作者系全国优秀社会科学普及专家,江苏省作家协会会员,扬州市杂文学会副会长兼秘书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