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一男子因车辆违规向交警发布处罚通知书,在微信朋友圈发了辱骂交警的信息。

5月31日,徐州警方依法对该名在微信朋友圈辱骂警察的男子进行行政拘留。

近日,民警接到群众举报称,有人在朋友圈内公然辱骂交警。民警通过调查后得知,原来在5月4日12时40分许,徐州云龙大队交警崔月元巡逻至青年路与文化路交叉口处,发现一辆车牌号为苏C5***Y的车辆违法停放。交警便依法开具了《机动车违法停车告知单》,并采取拍照的方式固定相关证据。

没想到之后,驾驶员程某某丝毫没有认识到自己的违法错误,反倒是在微信朋友圈内发布辱骂交警的言论。发现这一情况后,交警支队立即进行调查。对云龙大队交警执法行为进行核查,确认了交警是依法履行职责。之后,云龙大队将程某某发的辱骂交警的信息反映到云龙分局青年派出所。

青年派出所对发帖人程某某情况进行核实查证,经过深入调查取证,确认发帖人程某某于2020年5月4日12时40分许在青年路与文化路交叉口处因违法停车被云龙大队交警处理,心生不满遂发布微信信息辱骂警察。

5月31日,徐州市公安局云龙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程某某因寻衅滋事的违法行为被处于行政拘留二日的处罚。

交警部门提醒:网络不是法外之地,每个人都要对自己的言论负责,在网络平台散布虚假信息、传播谣言或者诽谤、辱骂他人都属于违法行为,公安交警依法执行职务受法律保护,如对警方处罚不满,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向上级机关申诉。不得已辱骂执勤交警的行为发泄个人情绪,否则将受到法律的严惩。(编辑/蒋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