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5日上午9点30分,在渝北财富中心工作的夏月(化名)第一个小时,在下月中旬将公司活动的预热信息发送到朋友圈后,向家人群发了信息。“今天也请转达。感谢大家。
”随后,她又发了一个5元的手气红包。同样的微信对话,小何每天都要发到四五个群里,“一天下来红包都要发几十块。”但她没办法,因为自己那条活动微信的点赞数和转发数不够的话,扣的钱更多。
公司征用朋友圈 转发点赞都有硬要求
24岁的小何在一家文化传播公司担任文案工作,6月25日,已经是小何请家人朋友帮忙转发公司活动的第二天。
6月24日上午10点多钟,小何就接到了部门主管的微信,微信里不仅提出小何需要转发的公司活动的具体内容,还提出了详细要求,“每天转发活动高清大图,必须点赞15人次以上,带动转发10人次以上。”主管告诉小何,每天都需要将点赞和他人的转发截图给主管,数量如果不够会“扣绩效”。
“这个活动是我们给一个大客户做的,活动本身也很大,这个月全公司大部分人都在忙这个项目,领导也很重视。”在这之前,小何公司的活动几乎每次都会要求员工在朋友圈转发,但从未像这次这样专门让主管通知到每一个人,而且还设定了严格的规定,“以前我就是偶尔转发一两次,也不会天天想着这个事儿。”
24日,为了能在下班前凑够10个点赞和5次转发,小何最先把部门主管发给她的转发要求和活动本身的图片发给了爸妈,请他们帮忙找人转发,并在自己的亲友圈里请亲戚朋友去给自己的相关朋友圈点赞。“一天还行,还要天天这么拜托别人,十多天下来,真的很不好意思。”小何回忆,自己平时在朋友圈看到了类似的活动截图,如果不是别人要求点赞,一般都会直接忽略,“更别说转发了。”
25日,才是小何朋友圈被征用的第二天,她就有种自己在做“微商”的感觉。记者在小何的微信上看到,小何与好几位同事私底下讨论过“公司强制要求发朋友圈”这件事,大家都有一些小抱怨,“一天想精想怪,哪个看到这种广告还会是真心实意转发么?”一位同事在和小何的对话中回复。
小何介绍虽然大家都有些抱怨,但照这两天大家的反馈来看,大家都完成了公司要求的点赞和转发。
有人觉得这是身为职工的职责 有人为此有专门微信号
26日,上游新闻记者调查发现,征用员工的朋友圈进行公司活动宣传的事例,并不在少数。
此前,在一家重庆本地知名论坛上,一位名为名叫“浅浅的浅浅哟”的网友,就分享了自己公司要求员工发公司产品推广的朋友圈,“我自己本来就不喜欢发朋友圈,以前看到微商都很反感,这样感觉发多了真的会让人反感。”这位网友的遭遇引起了不少人的讨论。而与此相关的讨论帖,该论坛就有3个,阅读数最多的一个已经超过4万。
上游新闻·重庆晨报记者就此现象向20位在自己公司处在不同职能部门的白领进行了询问,其中有14位都曾经接受过“在朋友圈转发单位活动”的要求,但只有两位和小何一样,附带有点赞数等硬性要求。在这14位白领中,大部分人集中在销售、策划、宣发领域,但也有公司财务、后勤人员,甚至还有一位在装修公司负责材料核算工作的基础技术人员。
“我觉得征用没问题,但不要强制,毕竟朋友圈是私人的东西。”在一家汽车4s点做财务的秦科介绍,部门领导经常会请大家转发公司促销活动的内容,但都不会强制,“我也会经常转发,毕竟公司效益好,我们也是好事。”
25岁的朱怡在红旗河沟一家婚庆公司上班,最初上班时也很反感公司时常要求自己发朋友圈的行为,但最终她找到了解决方案,“我现在工作一个微信号,私人一个微信号,有什么都在工作号上发,毕竟我的大部分潜在客户也都在那上边。”朱怡觉得,这是能保证自己工作的情况下又不影响生活的最好方法。
在一家床上用品公司做销售的邱先生却和大部分人不同,他每天都会主动把公司的各种营销活动发到朋友圈,“我觉得人脉也是一个人的资源,按我们做销售来说,公司聘请你就是聘请你的资源,在朋友圈发布公司相关活动的情况,是本职工作的一部分。”邱先生介绍,从他自己的实际工作来看,这样人传人的宣传会发挥不错的宣传效果,“因为朋友圈的传播都是点对点的,比一般的传播多一丝熟人效应。”
律师说法 >>
如果公司要求的行为不在个人岗位职责范围内 公司无权强制要求
重庆金牧锦扬律师事务所吴治香律师介绍,根据《劳动法》的规定,用人单位有权要求员工进行签订劳动合同时所签署的岗位职责范围以内的活动。如果案例中的小何在签订合同时,合同中规定了她的工作内容与公司的活动宣发相关,那么,公司要求其发朋友圈的行为就是部署的一项在她职责范围内的工作任务,她有义务完成。
如果一个人的劳动合同中并没有相关的职责义务的规定,例如大部分公司的财务职位就与活动宣发无关,那么,公司就无权强制要求财务职位的职员进行该操作。即使在该职员未达成公司要求时被公司进行罚款或扣除奖金等行为,该职员也可以向劳动仲裁机构提供相关证据,申请劳动仲裁,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上游新闻·重庆晨报记者 石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