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电视台主办的《东方今报》实名举报河北省沧州市华北油田12所学校的家长王文月要求贿赂儿子的班主任朝鲜学生。之后,首先申报人的身份被泄露了。另外,班里其他孩子的父母在学校聚会,受到了指责。在学校进行仲裁的时候,其他家长用热水迎面扑来。自己因为过分的行为被行政拘留了20天。
老师行贿是真的吗?如果是真的,为什么话不一样?
学校的立场是什么?为什么和举报者意见不同?
有什么调查结果吗?看教育管理部门怎么说。
举报者的身份怎么可能泄露?调查员的主张可靠吗?
举报者为什么被行政拘留?她有什么行动?
下面让我们和穆老师一起全面审视整个事件,恢复事件的真相。
1,问老师:贿赂是真的吗?
事情的核心在于赵老师的行为应该如何定性。赵老师是王文月儿子的老师,也是王文月的老师,两家真的算是有渊源的。据王文月透露,赵老师主动把车钥匙交给了自己,虽然没有说清楚,但有要求贿赂的暗示(下图)。但是在这一点上,赵老师的看法与王文月完全不同。
下图是当地教育分局纪检和调查的结果,可以代表赵老师对这件事的看法。那是王文岳主动向曹先生要车钥匙,曹先生后来想把钱还给王文岳车,被王文岳拒绝了。赵老师立即表示,钱由自己保管,用于给孩子支付各种费用,目前缴纳了382.1韩元,还剩617.9韩元。
下面是王文月提供的与朝鲜学生的聊天截图,足以证明赵老师确实收到了钱,后期想把钱还回去。王文月拒绝了。此时,我们可以肯定的是,赵老师收钱是真的,王文月拒绝下台也是真的。在车上放钱的时候,对于到底是王文月主动,还是赵老师主动,意见不一。但是个人认为赵老师接受了钱。这是错误的。无论如何都不能回避。
条老师不是公务员,不符合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6万元定罪标准,但他正在编制教师,必须符合《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的总体管理框架。如果实际受贿,就要进行警告或记录,甚至降低职位、撤职、开除等处分措施。 (以英语发言)。
据赵老师说,他要接受面谈,说明情况。同时澄清王文月所说的情况都不是真的。
2,调查问题:举报者的身份怎么可能泄露?
魏慕老师根据报道中的情况说明赵老师收钱是真的。既然拿到了钱,就违反了纪律。全身而退的可能性没有。王文月那边呢?有一件事要提,那就是她泄露了举报者的身份。
她的告发者身份被泄露是100%确定的。下图中,当地教育地局调查负责人明确表示,由于王文月是实名举报的,所以在寻找学校教师、家长和子女调查时,王文月举报了赵老师。与此同时,他还表示,如果王文月匿名举报,他将负责机密。
ght="415"/>老实说,我在看到这一段的时候,深深地为这位负责人感到悲哀。咱们对于举报人身份的保密,是有明确文件规定的。无论举报者是不是实名,纪检监察机关和部门都应该为举报者保密。
《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第二十四条规定:检举控告人使用本人真实姓名或者本单位名称,有电话等具体联系方式的,属于实名检举控告。第四十七条规定:纪检监察机关应当建立健全检举控告保密制度,严格落实保密要求:(一)对检举控告人的姓名(单位名称)、工作单位、住址等有关情况以及检举控告内容必须严格保密;(三)受理检举控告或者开展核查工作,应当在不暴露检举控告人身份的情况下进行。
从上图看来,教育局的相关工作人员,不太像是纪律和规则的维护者,倒很像是“调解人”,工作职责不仅仅是查清真相,还要负责两边传话。
三、问学校:你们的说法为何不同?
以上咱们确定了两件事:一是曹老师收钱违规,二是教育局泄露信息有错。接下来咱们再来看看学校的说法。
上图是学校孟校长的说法,对于汪文月的举报,他归因于汪文月儿子的纪律委员被撤;对于家长在校园聚众针对汪文月一事,他表示这种情况是不存在的。对于前者,我个人认为是无法求证的。但是对于后者,我想只要看一看学校的监控,多采访一下班级里其他孩子的家长,自然就能查出真相。
上图孟校长的说法,来自于汪文月指控她在学校接受调解的时候,被另一位家长用热水当头浇下。而孟校长和迟校长在现场拉偏架,并且控制她的手机,不让她报警。
老实说,如果一座学校的两位校长“拉偏架”、“拿手机”是事实,我真的不知道说什么才好,大概“斯文扫地”四个字会比较贴切。而这种行为是否存在,是非常难以证实的。
四、问举报者:你说的情况是否属实?
下图是汪文月所说的,其他家长在学校聚众声讨她以及事后她自己的遭遇。这些情况我在上面已经分析过,通过对家长们的访谈和学校的监控,应该都可以查得清清楚楚。
注意力!有一位家长也比较深地涉入了整个事件,这位家长就是“安某”。她先是表示家长聚众针对汪文月并不属实,后又表示汪文月所说“班级里有同学因为这件事打了自己的儿子”,也不属实。而汪文月却的确去过学校威胁这个孩子,还去对方家里骚扰、踢门。这位“安某”还提供了用以作为证据的视频。
下图是汪文月的口述情况,一是表示警察拍下了自己被泼水后的样子,和身上的挠伤;二是表示另一位家长“任某”曾经带领全班同学跟她一起喊“顾明妈,真讨厌;顾明真讨厌”。我想,这件事也很容易查清,只要跟孩子们逐一聊聊就能搞清楚。
五、问处理方式:拘留是怎么回事?
据汪文月说,她确实去学校揪住“任某”的女儿,并要求自己的儿子顾明“打回去”。也确实去“任某”家里踢了门。所以我认为,警方对她行政拘留20日,是有法理依据的。但是她表述的派出所“骗走”行政处罚认定书,就让人感觉一头雾水了。
派出所有什么理由收回处罚认定书呢?汪文月本人也说不清前后不同的认定书有什么差别,而只是说“只要改动一个字,意思就变了”。这中间究竟发生了什么?我没想明白。
作为事情的旁观者,我们在对整件事情进行判断的时候,一定要考虑到举报人、被举报人、学校、教育局、公安部门各方的说法。目前事情依然没有官方的明确说法,我判断能够确认的有三点:一来曹老师收钱违规坐实,二来教育局泄露信息有错,三来汪文月骚扰踹门受罚。
至于不能确认的,也有三点:为什么家长要集体与汪文月作对?在校调解当天的泼热水、拿手机、拉偏架是否属实?孩子们之间发生了什么,是否受到了老师和成人的影响?
最后我总结一句话:不管事情的真相是什么,用“世风日下,人心不古”来概括整件事都不为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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