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27年,法国《司法公报》上刊登了这么一则社会新闻。
青年家庭教师菲尔特曾与女主人有染,另攀高枝后,怕奸情败露,冲动下杀害了女主人。
法国大作家司汤达以这则新闻为素材,创作了小说《红与黑》。
这位洞察人类心灵的大师,用一个底层青年,揭开了法国社会的伤疤。
著名历史学家梅里美评价司汤达:
“您的罪过是将人心的伤口大白于天下,令人不忍直视。”
初读《红与黑》,我看到的是于连跌宕起伏的悲剧人生。
如今重读,我才发现,于连的悲剧不能全部推卸到社会的不公。
无论外部环境如何变化,守住初心,才能找到正确的出路。
心之所向,行之所往
故事发生在19世纪的法国,主人公于连是一个木匠的儿子。
他的父亲和两个哥哥都是大字不识几个的粗人,靠着出卖体力,获得温饱。
但于连身体孱弱,干不了一点重活,全家都觉得他是一个废物,对他十分嫌弃。
他却不把自己当成弱者,立志要成为人上人,让所有人都瞧得起他。
于连热爱学习,整天抱着书本不放,他想通过读书来改变他的命运。
父亲却觉得读书无用,认为这是于连想要偷懒的借口。
由于不能给家里挣钱,于连经常遭受父亲棍棒的敲打。
哥哥们也很排挤他,经常捉弄他,拿他取乐来缓解身体上的疲劳。
即便父亲和哥哥经常把他打到晕头转向,于连也并未放弃继续读书,他从书中获得了心灵的慰藉,也从书中汲取到了向上的精神力量。
当时的法国,年轻人晋升的通道,只有军队和教会。
于是于连加入教会,他希望通过自己的努力当上主教,获得至高无上的声誉。
为了讨神父的欢心,于连将拉丁文版的《圣经》和《新约》倒背如流,这让他一下子在城里出了名。
命运终于垂青了这个可怜的年轻人,赐给了他一个绝好的机会。
市长德·瑞那要给儿子请一个家庭教师,他选中了于连,工资是一年300法郎。
这个薪水,是父亲和哥哥拼死拼活也赚不到的数字,于连终于迈出了成为体面人的第一步。
他不用干繁重的体力活,就过上了衣食无忧的生活,成为了人人羡慕的对象。
于连终于扬眉吐气了一回,他摆脱了“累赘”的标签,靠着读书逆袭了自己的人生。
纪伯伦曾在散文诗集《沙与沫》中说:
一个人的意义不在于他的成就,而在于他所企求成就的东西。
此时的于连,是一个奋发向上的青年偶像。
靠着坚持自己的理想,不断读书,他从一个被人嘲讽的弱者,转变成时代的强者。
正是这股在逆境中也要坚持梦想的精神,让他迎来人生的翻盘。
人生没有白走的路,每一步都算数。
坚持梦想并不断努力,终有一天会和梦想不期而遇。
初心易得,始终难守
初进市长家,于连爱惜自己的名声胜过一切。
他每天努力工作,谨言慎行,希望能一直拥有这份来之不易的工作。
然而环境是最好的染缸,见识过市长一家奢华的生活,于连内心的欲望膨胀了。
他不满足于现在的社会地位,期盼着讨权贵阶级的欢心,能一步登天,跻身上流社会。
于连将自己的目标锁定在了市长夫人身上,这个女人在于连第一天进家门的时候,就疯狂地爱上了他。
于连怀着强烈的目的性,接近这个能改变他命运的女人。
在一次花园散步时,于连偷偷吻了德·瑞那夫人的手,当晚又闯进她的卧室,跪在她面前说着肉麻的情话。
德·瑞那夫人沦陷了,她忘记了自己的身份,赴汤蹈火般奔赴进这场爱情的陷阱里。
皇帝来到了这座小城,于连在德·瑞那夫人的安排下成了仪仗队队员,还参与了宗教典礼。
这让于连成了当地的名人,正式进入上流社会。
不久,市长收到了一封告密信,于连和德·瑞那夫人的关系被曝光。
于连担心有损名誉,果断抛下德·瑞那夫人,去巴黎的神学院继续深造。
在巴黎,于连凭借出色的头脑,事业同样风生水起。
他从一个文书做起,晋升到帮侯爵管理庄园,最后甚至被派去伦敦搞外交,还赢得了一枚荣誉勋章。
于连本可以凭借学识就建功立业,但他已无法满足这样的成名速度。
这一次,他把目标瞄准了侯爵的女儿马特尔小姐。
于连知道马特尔小姐性格孤傲,自尊心很强,看不上平民出生的他。
他立马跟着自己的一个朋友学习到了一套欲擒故纵的撩妹手段,很快让马特尔小姐对他死心塌地。
马特尔小姐未婚先孕,侯爵只得同意两人的婚事。
就这样,于连作为侯爵女婿,得到了田产和贵族封号,侯爵安排他进军队,成了一名中尉。
于连实现了自己的人生目标,从一名穷小子逆袭成一位贵族。
托尔斯泰曾说:
在生活中只有两种实在的不幸:受良心责备和疾病,只要没有这两件坏事,就是幸福。
而我认为,一个人最大的不幸是丧失良知却浑然不知。
一个立志靠读书改变命运的年轻人,如今却成了一个攀龙附凤的利己主义者。
看似风光体面,实则如履薄冰。
在充满诱惑的物欲社会,野心肆意地膨胀,是人生悲剧的开始。
如梦初觉,幡然醒悟
于连在人生的巅峰只待了片刻,便跌入泥潭。
侯爵收到了德·瑞那夫人的一封信,信里曝光了于连和这个有夫之妇通奸的事实。
这封信让于连声名狼藉,很可能失去刚刚得到的荣华富贵。
于连恼羞成怒,觉得自己的人生被这个女人给毁了。
他立即买了一支手枪,找到德·瑞那夫人,当众向她开了两枪。
德·瑞那夫人当场中枪倒地,于连也因开枪杀人锒铛入狱。
在监狱里失去自由的日子,让于连开始思考自己的人生意义,经历了大起大落,于连终于想起自己最初的理想。
穷小子时期的于连不想向父兄一样靠出卖体力维持生计,他想通过读书改变自己的命运。
可上流社会的纸醉金迷让他迷失了,他开始不折手段地上位,一心想进入上流社会。
被迫入狱使他认清了自己和贵族之间的差距,重新拾起自己的尊严。
德·瑞那夫人并没有死去,她枪伤好了以后赶紧到监狱看望于连,还花钱买通狱史,让于连免受皮肉之苦。
马特尔小姐和朋友们为了于连四处奔走,希望法官能从轻审判。
而于连在法庭一心求死,他宁愿有尊严地死去,也不愿舍弃尊严活着。
于连拒绝了赦免,用近乎自杀的方式结束了自己22岁的生命。
于连曾说:“我宁可死1000次,也要飞黄腾达。”
他本是一个头脑聪明的社会精英,渴望功成名就,却生不逢时,无法跨越阶级阻碍,最终成为一个渴望成功却走向歧途的年轻人。
有人说,故事里的于连是个野心勃勃的渣男,最后的结局就是咎由自取。
也有人说,于连的一生就是一个悲剧,他一生都在反抗不公的命运,却又无法跳出时代的限制。
有野心不是罪过,奋斗的意义也不该被抹杀。
人生海海,山山而川。
可无论我们走多远,都不能忘记当初为什么而出发。
有才华、有理想,也要做到不依附,不苟且。
亨利·柏格森曾说:“虚荣心很难说是一种恶行,然而一切恶行都不过是满足虚荣心的手段。”
攀龙附凤,利欲熏心,最后只会害了自己。
人生有无数的分岔路口,在本心与欲望的抉择面前,不忘初心,才能走得更远。
《红与黑》这部小说原来的名字叫《于连》,后来才改为《红与黑》。
梦想是红,现实是黑,两种颜色谱写了一首灵魂的哲学诗。
本心是红,欲望是黑,两种颜色描摹了一个少年内心的挣扎。
史铁生曾说:“初心,能让我们保持纯净;能让我们即使身陷泥淖,仍洁白无瑕。来时是赤孑,归时莫忘仍怀一颗初心。”
当我们为了自己的人生努力,在崎岖坎坷的道路上奋发向上时,请一定记得:
太过贪婪的人生是一场灾难,不忘初心,方得始终。
作者 | 清一,学而时习之,不亦说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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