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要的酒精我马上送到你楼下”
“发热病人可免费领取布洛芬4片”
眼下“免费赠药”“余药共享”等善行爱心
在邻里、陌生网友间接力
然而有人担心“是药三分毒”
如果受赠一方吃药后
出现不良反应
赠药一方需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是不是该在赠药时写一个“免责声明”呢?
连日来,在一些小区,只要有业主在群里发出请求,必有业主和社区工作人员的暖心回应,热心市民主动捐赠、小区居民共享药品的事情,每天都在发生。
记者了解到,目前民间“免费赠药”的方式主要两种:
一种是距离较近的街坊邻里间,大家在业主群、居民群内发布求助信息,继而分享药物。
另外一种则是距离较远的同城网友间,通过微信小程序等网络平台,发布信息,互通有无。
北京市兰台(南京)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峰指出:免费赠药在法律上属于好意施惠,当事人之间无法律上的权利义务关系。
“日常生活当中其实比较常见的好意施惠行为,比方说免费搭载乘客,双方没有任何权利义务的合意的,而且没有任何收取报酬各方面情况的存在,这种行为是不能够形成民事上,权利与义务关系的。”
那么,如果受赠一方服用完药物后
出现不良反应
赠药一方需承担法律责任吗?
对此,律师认为,除非是赠药人有故意或重大过失的情况,否则受赠人即使服药后有不良反应,赠药人也不承担法律责任。
“作为赠送人,他需要做到的事情,一是确保药品本身的来源应当是正规的,不是假药;二是一定要确保药品没有过期。免责声明是没有任何必要性的,因为本身这种好意施惠行为,施惠人就是赠药人,如果没有一些故意和重大的过失的话,他是不需要承担任何法律责任的。”
一颗颗药片、一个个温度计
看起来是小小的物品
却表达了邻里之间莫大的关怀
现在正处在一个特殊的阶段
邻里之间、亲朋好友之间、
陌生人之间相赠药物的情况会比较多
这种行为应该得到支持鼓励
考虑到有时候会有
将整瓶药片拆分送给不同人的需求
小坊建议,送药的时候
可以复印一下说明书,随药附上
受赠药的人也要按嘱吃药
大家一起努力,避免意外的发生
大家觉得呢?
综合:江苏新闻、常州台、 宿迁台
来源: 新闻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