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聊天方式的多样化,我们的语言也变得趣味化和简约化,表情符号能够弥补文字无法表达情绪态度的缺陷,逐渐成为广大网友必不可少的打字习惯。但是你可不要小看了这些表情符号,如果使用不当甚至是恶意使用,甚至会导致消极结果,进而衍生出纠纷、侵权,甚至是违法行为等法律问题。
据统计,自2018年以来,全国共有158起以表情符号作为证据的案件,其中2018年8件,2019年23件,2020年66件,2021年61件,可见递增趋势明显。
表情符号并不是犯罪行为的保护伞,一起人格权纠纷案中,被告与原告之间有矛盾,便通过微信向原告发送了个多“炸弹”表情符号,后原告认为具有人身威胁意义,于是起诉至法院,经调解双方达成和解。更有部分“黄赌毒”案件中,犯罪分子利用表情符号替代敏感词以逃避侦查。
由于表情符号表达意思的模糊性,在正式场合,也需要谨慎适用;如某买卖纠纷案中,卖方将未结算款明细发送给买方,买方仅回复“别说话”表情符号,一审法院认为买方未对结算款项进行确认,驳回诉讼请求;二审法院认为买方未予回复,也未否认,属于对卖方主张的默认,对一审判决作出了改判。可见法院对表情符号的证据效力持有不同意见。
在此,我们提醒您:对于正式场合的关键信息,尽量使用文字表达;网络法院要遵守道德规范,善意适用表情符号;制作使用表情符号,要注意合理界限;最后一定要提高警惕,谨防上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