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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群名字销售】微商出售“莲花清温茶”,市监部:构成混淆行为,计划罚10万韩元。

时间:2023-03-14 13:52:16 阅读: 评论: 作者:佚名

微商从生产企业购买了类似于莲花清风胶囊包装的“莲花青温茶”,以“不再担心重水”、“莲花清热解毒”等宣传信息,微信集团销售——12月20日晚,嘉兴市市场监督局公布了传染病物资不正当竞争案。

14日,嘉兴秀州区市场监督部门进行了传染病相关产品特别检查,结果发现,在某家广场仓库,工人们正在包装“莲花清温车”。据调查,当事人订单区某店铺从外省一家企业购买了“莲花青温茶”外包箱、内提袋、封条,包装后由该店的微信营销群销售。

据悉,这款“莲花清温茶”包装盒与莲花清风胶囊相似,都是青白配色,但根据产品标签等,“莲花清温茶”是普通食品,与莲花清风胶囊没有任何关系。

据悉,当事人建设了9个微信营销群,每组213至500人,共2463人。从12月12日开始,各集团发布了名为“莲花清温茶”的宣传信息。后疫情时代必须拥有!“”不要再担心把戏了!“[莲花清逆风]解热、中药温补、科学验证确实有效”、“快速订货及家人饮用,保护自身健康,防患于未然”,同时提供相关产品照片和视频。相关的“莲花清温车”宣传信息在9个微信郡中共发布了3次,共27次。当事人共收到3000箱,案发时售出1650箱,其余1350箱被没收。

市场监督部认为,当事人利用微信营销群销售“莲花清温茶”,其宣传用语引用“莲花清风”的名字和功效,涉嫌犯有混淆行为,误认他人的商品或与他人的特定关系。同时,不能为宣传信息提供科学结论、权威报告等合法依据。目前,绥靖区市场监督局已向当事人发出行政处罚通知书,计划处以罚款10万元的行政处罚,线索也已移交外省市场监督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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