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任性横行,拿起武器打别人,欺负弱者,不作恶。9名“90后”的年轻人长期聚集在大庆市萨尔图区东风新村京六街一带,从事大量违法犯罪活动,形成了恶势力团伙。
12月20日,大庆市高新技术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了这起恶势力案件,9名被告受到法律的严惩,全部被判刑。
9名被告大部分都有前科
"这些孩子年龄不大,太猖狂了."“这股恶势力被连根拔起,真是令人心旷神怡。”随着事件的宣判,被压迫的老百姓们都高兴地鼓掌叫好。
此案的主要分子王菲,外号“消费”,28岁,清江县人,无业殴打他人,参与赌博,被公安机关处理过。
该事件的主要成员姜某、杜某、徐某、张某、赵某、李某、陈某、郑某等8人都是“90后”。他们大多数人因为吸毒、赌博、挑衅、群众打架等违法行为受到公安机关的打击,甚至很多人被判处刑罚。
这种不光彩的过去没有把“小飞”推向悬崖,反而以滑向更深的犯罪深渊为荣。
从2016年到2018年,“消费”通过提供吃货、报酬支付、兄弟图形制等多种手段,帮助姜某、杜某、徐某、张某、赵某、李某、陈某、郑某,以及处理其他案件的苏某、姜某、姜某、姜某、姜某。因此,形成了以“消费”为首的恶势力集团。
那么,“小飞”从事什么职业?他的工作是向卡拉ok强行输送侍女。侍奉侍女是所谓的有偿陪唱,是侍奉客人获取非法暴利。
但是,一些正规歌厅不想增加这种特殊服务。因此,该组织成员通过恐吓、威胁歌厅社长等暴力手段,帮助“消费”向这一带地盘上的歌厅提供有偿护送服务,以获取非法暴利。使“消费”成为东风新村京6街一带有偿护送服务人员最多、规模最大的恶势力集团。
除此之外,该团体还经常在餐厅、网吧、卡拉ok、酒吧等地进行肆意殴打他人、捣毁商场、殴打汽车等违法犯罪行为,不作恶,压迫百姓,扰乱社会生活秩序,产生不良社会影响。
一言不发地打开“壳”
公诉机关在指控“消费”等违法犯罪行为中共同提起案件,可以反映该集团的猖獗程度。
2016年12月4日2点左右,“小飞”一位朋友的手机丢了,这位朋友认为手机留在东风新村的一家超市,但超市的人不承认。小飞知道这件事后,收集李、徐等到这家超市索要手机。
超市工作人员吴亮(化名)表示,当没有发现刘乐手机,无法提供店内监控录像时,吴亮等人以刘乐手机为由与吴亮发生争吵,与吴亮进行了辱骂。
之后吴亮通知超市从业者赵光(化名)去商店解决这个问题。赵光到达现场后,与“消费”等语言挑衅和赵光发生了争吵,几个人对赵光拳打脚踢,用矿泉水瓶、饮料瓶殴打赵光的头部和脸部,造成左眼外伤、左侧结膜下出血
2017年1 2月28日23时左右,“消费”和孙某(处理别案)等人在萨尔图区声优广场的一家餐厅吃饭时,以“消费”看了一眼邻居桌子男人自己,查明了徐某、姜某和李
“小飞”端着盘子打了旁边桌子的男人,徐某、李某、姜某等人拿着铁链、木头椅子、碟子等殴打了那个男人。
这两起事件事后双方都进行了和解。熟悉这一群受害者的受害者说:不要看到年龄小而打架,特别是因为死宅,一般人都不敢碰。就是这样。就是让这群人越来越嚣张。
击败对手,提供“伺候”。
以“小飞”为首的恶势力通过恐吓、威胁等暴力手段,在东风、新村经、六街一带肆意殴打,并犯下歌厅经营者等违法犯罪行为,排挤对方,向歌厅提供有偿“护送”服务,牟取非法暴利。
2017年12月29日3时左右,“消费”的同伙与一家卡拉ok的工作人员发生了争吵,“消费”喝醉了,误以为卡拉ok经营者赵磊(化名)瞧不起自己,于是愤怒地聚集了姜某、徐某等7人,决定在卡拉ok找赵磊。
赵磊看到这一点后,不敢从卡拉ok二楼阳台下楼,锁上了卡拉ok大门,“小飞”在楼下骂赵雷,还让别人拿着镐、消防斧、钢管砸了卡拉ok大门。之后,“小飞”的父亲向赵某赔偿了1200韩元的损失,双方和解了。
“我很好奇,看了一眼包房,没想到会出事。”2018年8月5日下午22点左右,李明(化名)和朋友一起来到萨尔图区的一家歌厅唱歌,歌曲结束后,几个人正要下楼的时候,李明在电梯入口旁边的包间看到女人一起唱歌,很好奇。
没想到马上从包房出来的一个男人会骂李明、李明。
也骂了对方。结果不久后从包房里出来四五个人,对李明一顿猛打,而这伙人正是“小飞”的恶势力团伙。后有人报警,双方停手离开。同年8月底,一名自称是当晚打架男子的父亲的人,找到李明赔偿了一万元,并签署了谅解书。
一时间里,在“小飞”的庇护下,团伙里的其他成员,也都很“霸道”,不计后果,说打就打,并时常持械寻衅滋事。
2018年1月21日凌晨3时许,有两位客人(另案处理),在萨尔图区东风新村经六街歌厅饮酒唱歌期间,通过歌厅找来由“小飞”管控的两名有偿陪侍女张丽(另案处理)、刘丹(另案处理)进行陪唱。
后其中一位客人,因琐事与陪侍女刘丹发生口角,继而相互厮打。刘丹通过电话找来“小飞”的手下“大山”(另案处理),大山又叫来几个人,将两名客人一顿殴打。事后,两位客人赔偿给这伙人6000元钱,协商解决了此事。
他们为非作恶,欺压百姓,扰乱社会生活秩序,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多行不义必自毙!2019年10月19日“小飞”被公安机关抓获,直到2020年8月18日,其他成员相继落网,其中李某系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
9名被告人受到严惩
审庭中,公诉机关指控,以自称“飞哥”为首形成较为固定的团伙,通过向萨尔图区东风新村经六街一带歌厅,提供有偿陪侍服务的非法活动谋取暴利,并以威胁、恐吓、暴力等非法手段排挤“竞争”,哄抬陪侍“价格”,肆意殴打歌厅业主及消费者。
该团伙经常在深夜流窜于大庆市萨尔图区东风新村一带各饭店、网吧、超市、烧烤店、歌厅、酒吧等公共场所,多次实施持消防斧、砍刀、木棍、铁链等凶器随意殴打包括女性、未成年在内10余次40余人,多次故意毁坏财物,打砸他人机动车辆,数次打砸他人经营的歌厅、饭店、超市等违法犯罪活动,严重扰乱了当地社会治安秩序,造成了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
另查明,被告人杜某除曾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外,还于2018年4月犯聚众斗殴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缓刑二年;2020年8月犯贩卖毒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零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被告人张某除曾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和劳动教养外,还于2014年9月因犯故意伤害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2018年12月因犯寻衅滋事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四年零十个月。
12月10日,大庆市高新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将“小飞”、姜某等9人涉恶势力团伙寻衅滋事案向高新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庭审过程中,“小飞”及姜某等9名被告人当庭表示认罪认罚。
经大庆市高新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小飞”、姜某、徐某、李某等9人多次在公共场所持械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各被告人的行为均已构成寻衅滋事罪,应予惩处。
本案系共同犯罪,被告人陈某、郑某曾因故意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在刑罚执行完毕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系累犯,依法应从重处罚。杜某、张某、郑某曾因故意犯罪被刑事处罚,酌情从重处罚。
被告人李某揭发他人犯罪行为,经查证属实系立功,依法从轻处罚,且其还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犯罪事实,系自首,其他8名被告人归案后也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系坦白,依法对上述各被告人从轻处罚。“小飞”、郑某、陈某赔偿被害人损失,酌情从轻处罚。9被告人自愿认罪认罚,依法从宽处理。张某、杜某在判决宣告后,刑罚执行完毕前发现有本案寻衅滋事罪没有判决,属于漏罪,应数罪并罚。
据此,根据上述犯罪情节,法院遂以寻衅滋事罪判处“小飞”、姜某等9名被告人有期徒刑四年零六个月至二年零五个月不等的刑期。其中,被告人杜某有期徒刑三年零三个月,与前罪并处,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被告人张某判处有期徒刑三年零三个月,与前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七年。
来源:平安龙江建设微信
来源: 龙江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