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新闻(记者彭菲通讯员核查)“怪兽”“射手”“犀牛液”“一些新型毒品被冠以神秘诱人的名字。昨天,思明区检察院公布了相关毒品犯罪案件。
时某是在校大学生,无力偿还贷款,不敢告诉父母,自己想办法“赚快钱”。2020年底,他购买原料、工具,在宿舍自制了“强奸罪”,并在网上出售。构成贩运、运输、制造毒品罪,被判处2年有期徒刑和2万韩元罚款。
检察官介绍说,“眉间水”又称“怪水”、“神仙水”,是无色无味的,主要成分是-羟基丁酸,对中枢神经系统有很强的抑制作用,是一种快速昏迷、短暂失忆、属于国家控制的精神药品。
还有一个例子。宋某将于2019年2月主张,通过微信销售具有“辅助性”、“强化性”作用的“GT犀牛液”被警方揭发。经过验证,证明所谓的“辅助性”是毒品。宋某因构成贩卖毒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罚款2000韩元。检察官介绍说,“GPO犀牛液”的主要成分是N、N-IPLII-5-甲基氧基胺,经常披上成人用品的外衣,使用后容易发生中毒反应。
检察官警告说,新型毒品一般是人工合成,价格相对较低,但成瘾性、危险性也一样大。年轻人不要因为追求刺激或一时好奇而被“合法头脑”的幌子所欺骗。
资料来源:厦门晚报